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把难以兼容的“自然”和“”作强行兼容,其必然终局是两者共通的发育不良。理学在哲学上的残疾性,体现为迷信与理性的相互吞噬和彼此抵消:体系中有可能发展出来的科学精神,往往被其神秘因素所涣释;而理性思考的兼顾,又使纯粹的宗教思想难成正果——中国古代那么多的发明之所以无法走进科学殿堂,康有为欲定孔教为国教的宗教梦之所以难以实现(甚至已注定了今天一些人的同类行为只能被视为妄想式蠢动),都已从各自方面证明了这一点。有人曾提出“回到先秦”“回到先儒”“回到原典”的口号(王夫之、戴震、章学诚等考据学家甚至包括朱谦之等“五四”人物和今天的李泽厚等前辈),试图以此来恢复务实而纯粹的“先王之儒”。但如果说这在发出“尽废宋儒注脚”等同样呼吁的江户日本可以取得成功的话,在中国却是鲜存可能的。只因为日本对中国的取舍运用原则与中国截然不同(见拙著《日本近世新法家研究》);而中国“变异”了的原始儒学之真正复兴,又是那样地河清难俟。连同一学说内部的“心性命理”派与“实学事功”派之间尚不能璧合兼容,指望东西方两种异质文化会在如此“”的框架内实现有机对接,事实上是没有可能的。“内圣开出新外王说”以及“良知坎陷说”等诸般舆论之所以都是“正确的废话”,道理当在于此。看来,它需要一个适当的“转语”而不是乏善可陈的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