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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期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6]
与刘知几不同,赞誉裴松之者多从保存史料方面对裴注给予肯定。侯康说:“陈承祚《三国志》世称良史,裴注尤博赡可观。”[7]《四库提要》作者对裴注有褒有贬,既认为裴注“嗜奇爱博,颇伤芜杂”,又从积极的方面说:“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关于以往史家对裴注的评价,杨翼骧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详细介绍,读者可以参看。
以上对于裴注的评价反映了传统史学批评的特点。评论者大多不能摆脱是与非、优与劣的思维框架。从史学史的角度来看待裴注,更应关注的是,历来对史书的注释都是从名物训诂的角度着眼的,为什么裴松之却要发明出一种新的注释方式?刘知几说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8] 章学诚也说:“裴松之依光于陈寿,非缘附骥,其力不足自存也。”[9]刘知几、章学诚虽然都是传统史学批评的大家,但这些分析却有失水准,带有很强的好恶色彩。所谓“不能自达”、“不足自存”,都是要从注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释。
不带偏见阐释裴注出现原因的当首推陈寅恪先生。陈氏认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影响所致。他在《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说:“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原注:“三部合异二卷。”)云:
说戒者乃曰: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为?众僧和聚会,悉受无戒!于僧有何事?答:说戒。僧答言:布萨。不来者嘱授清净说!诸人者,当说当来之净!答言:说净。
陈氏解释说:“据此,可知本子即母子。上列《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中,其大字正文,母也。其夹注小字,子也。盖取别本之义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也。”[10] 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一文中,他又进一步发挥说:“裴松之《三国志注》人所习读,但皆不知其为合本子注之体。”[11] 周一良先生对陈说持怀疑态度。他在《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这与同本异译简单明了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恐怕未必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有何渊源吧?[12]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陈寅恪先生的解释是从史书编撰的的技术性角度入手的,既怎样编撰更便于读者阅读。对此,周一良先生的质疑是有力的。“补遗订误”才是裴注的本质所在,这与合本子注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对陈氏观点也不乏赞成者。逯耀东先生就接受了合本子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又试图通过经学与史学的区别来解释裴注的产生。他的基本思想是,传统注释方法与裴注的不同在于一是经注、一是史注。这主要是受到了钱大昭的启发。钱大昭说:“注史与注经不同,注经以明理为宗。理寓于训诂,训诂明而理自见。注史以达事为主,事不明,训诂虽精无益也。”[13] 逯耀东就此说道:“因此,明理与达事是经注与史注的基本区分。‘达事’是更进一步叙述的真相。”[14] 他又说:“由经注的义理阐释,转向历史事实的探讨,是经史分途过程中重要转变的关键。”[15] 众所周知,魏晋以后,史学逐渐脱离经学而独立。以此为背景来解释经注演变为史注是不错的,本文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但是,仅至于此的泛泛之论还是不够的,因为裴注以后占据主流地位的史注还是经学式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说史学与经学又合流了。
围绕《三国志》及其裴注,实际上可以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三国志》写得如此简略?第二,为什么裴松之要不避繁琐征引那样多的史籍?
有一种意见认为,陈寿所见到的有限,所以《三国志》写得简略。[16]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因为裴注中所征引的许多书在陈寿写《三国志》时确实还没有问世。但这样解释也有问题,因为毕竟还有些书是陈寿有可能见到的。陈寿撰写《三国志》在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平吴之后。据杨翼骧先生《中国史学史资料编年》所列,在此之前,专记三国历史的史书如王沈《魏书》、韦昭《吴书》,鱼豢《魏略》、《典略》已经问世。此外,如赵岐的《三辅决录》、谢承的《后汉书》、王粲的《汉末英雄记》、司马彪的《九州春秋》等也早已完成。《三国志》的成书年代,史无明文,杨翼骧先生书编于太康六年下。案语说明道:“考《三国志》卷48《孙?传》云‘?举家西迁,以太康元年三月集于京邑。五年,?死于洛阳。’此为《三国志》中记事最晚之一条,则陈寿着成全书必在太康五年孙?死后,故编于本年。”据同书,着有《帝王世纪》、《高士传》的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陈寿写《三国志》时见到皇甫谧书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以上这些书裴注中都征引了。据《三国志人名索引》附录《三国志裴注引书索引》,裴注引用《魏书》一百九十条、《魏略》一百七十九条、《典略》四十九条、《吴书》一百一十九条、《三辅决录》九条、《后汉书》十二条、《英雄记》六十九条、[17] 《九州春秋》二十六条、《帝王世纪》一条、《高士传》六条。这些材料陈寿应能见到,但他并没有以此来充实《三国志》,倒是南朝的裴松之完成了这个工作。《三国志》卷21《王粲传附吴质传》载文帝与吴质书,近二百字,而裴注详引《魏略》所载此书,竟多达八百余字。裴松之就此解释说:“臣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关于曹魏屯田,据杨翼骧先生,《武帝纪》中仅用了“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十三个字来叙述。在《任峻传》中又用了“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四十一字。而裴松之在《武帝纪》中引用王沈《魏书》的记载,补充了一百四十七字。[18]由此看来,对《三国志》的简略不能只从陈寿所见材料的多寡这个角度来加以解释,还必须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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