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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引用最多的是三礼类的书。
因为《春秋》之义以道名分,《礼》能定名分,所以“《礼》能节人”,即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春秋之时,周天子衰微,“礼乐征伐之诸侯出”,这样必出现大量违背和破坏礼法的事件,正如《孟子》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惧,作《春秋》。”要求统治者能“克己”以“复礼”。《春秋》强调礼,《春秋穀梁传》也从礼法的角度来阐释《春秋》,而《春秋穀梁传注疏》更广引三礼对《春秋》经传进行疏解,如《周礼》类有《天官》之《大宰职》、《玉府》;《地官》之《小司徒》及《小司徒职》、《媒氏》;《春官》之《大宗伯》及《大宗伯职》;《夏官》之《司马》、《校人》;《秋官》之《司盟》、《大行人》及《大行人职》;《冬官》之《考工记》。《仪礼》类有《士冠礼》、《士昏礼》、《士丧礼》、《士虞记》。《礼记》类有《曲礼下》、《檀弓》、《王制》、《月令》、《曾子问》、《礼器》、《郊特牲》、《明堂位》、《丧服(小)记》、《杂记上》、《丧大记》、《祭法》、《祭义》、《祭统》、《哀公问》、《中庸》等。另外,还引用《大戴礼》、郑玄注《礼记》及《少仪》、王肃注《礼记》、杜预《丧服要集》、《司马法》、《礼经》纬书之《礼纬》、《稽命徵》等,体现了该书的特色。因此,历代学者均重视对《春秋穀梁传》、《春秋穀梁传注疏》重视“礼”这一方面-的和研究。如清人侯康《穀梁礼证》、柳兴恩《穀梁大义述》、廖平《穀梁经传古义疏》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二,所引作者名、书名、篇名不统一。
《穀梁传注》作者麋信,《春秋穀梁传注疏》有时作麋信,有时作糜信,从《隋书·经籍志》考察应作“麋信”。《春秋公羊穀梁二传评》作者江熙,有作江熙,有作江 ,按《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作“江熙”。此是作者名不统一。如《春秋》纬书之一《春秋考异邮》,或作《春秋考异邮》,或作《春秋说考异邮》,或作《考异邮》。这是所引书名存在不一的情况。另如所引用的《尚书·洪范》、《洪范·五行传》、《五行传》;《礼记·檀弓》、《礼·檀弓记》、《檀弓》;《礼记·明堂位》、《明堂位》、《明堂》等等,均是篇名不一。甚至范甯、杨士勋在引用时,只提及人名,或者只说明该材料出自何书,这说明注疏者随意性大,并不十分严谨。
第三,会通三传,以定是非,见异同,补缺略。
《春秋》三传,《公羊》、《穀梁》二传属今文经,《左传》属古文经,家法不同;《公羊》、《穀梁》解经分属二师,师法各异。有的学者批评《春秋穀梁传注疏》解经引用《公羊传》、《左传》,不重家法师法,为例不纯。虽然,我们从范甯《春秋穀梁传集解·序》中看到对“释《穀梁传》者虽近十家,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既无可观,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传,文义违反,斯害也已。”的批评,但范甯指出《春秋》三传“文同而义异者甚众,故不可以一方求之”[4] 第2367页,故杨士勋说范甯“注广引《公羊》、《左氏》者,以证国氏不同之意,并明褒贬殊致也。”[4] 第2367页杨士勋《春秋穀梁传疏》中也直接指明“同说,三传各异,俱述经旨,而理味有殊也。”[4] 第2360页“三传虽说《春秋》,各有短长。”[4] 第2361页“是三传之说各异也。”[4] 第2372页、“是三传异说。”[4] 第2374页、“是三传异也。”[4] 第2375页可见,范甯、杨士勋引用《左传》、《公羊传》意在说明三传解经的差异性和各自的特色。
可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三传解经不同。如《春秋穀梁传注疏》卷3,桓公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杨士勋《疏》认为“《公羊》以为鲍之狂,故甲戌日亡,己丑日死。孔子疑之,故以二日卒之。此传(《穀梁传》)之意,言陈侯辟病,以甲戌日出,己丑之日得之,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之。《左传》以为再赴,故两日并书,是三传异说。”[4] 第2374页三传对陈侯之卒两书卒日提出不同的解说,说明三家皆有各自的理由。其二,三传文本各异。如《春秋穀梁传注疏》卷4,桓公十五年,五月,公会齐侯于蒿。范甯《集解》:“蒿,《左氏》作艾,《公羊》作鄗。”[4] 第2378页《穀梁传》“蒿”与《公羊传》“鄗”同属今文,因音同而字异,《左氏》之“艾”与《穀梁传》之“蒿”一属古文,一属今文,因义近而字异。另外,《春秋穀梁传注疏》中还有范甯针对《穀梁传》缺传的经文、杨士勋对范甯《春秋穀梁传注》未注的经传文分别引用《左传》、《公羊传》进行补充。这样,就使《春秋穀梁传注疏》更加完善。因为从东汉的郑玄至唐代的《五经正义》,今古文家法与各家师法逐渐融合综合,《春秋穀梁传注疏》会通三传正是适应了这一学术潮流。
第四,《春秋穀梁传注疏》所引用各书也有特点。
其一,全引之文与流传至今的文本比较有文字差异。如引用《》外篇《外物》二十六:“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杨士勋《疏》引作“《庄子》云:‘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4] 第2366页。《》之五十七章原文:“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以国,以奇用兵。”[4] 第2391页又引用《论语·子罕》原文:“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4] 第2451页这是一字之异。另,引用《周礼·春官·大宗伯》原文“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坐伯。”《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受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坐伯。”[4] 第2380页《周礼·夏官·司马》原文:“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下国一军,其将命卿。二千五百人为师。”[4] 第2427页这是多字之差异。
其二,节引原文。《周礼·秋官·司盟》原文:“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而《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掌盟载之约”[4] 第2371页。《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原文作“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当尧之世,洪水横流。”[4] 第2359页《孟子·告子章句下》原文:“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重之于尧舜,大桀小桀。轻之于尧舜,大 小 。”[4] 第2450页
其三,意引原文。即只引原文的大意,文字与原文有较大差异。《春秋穀梁传注疏》卷12,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范甯《注》:“礼: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往。”杨士勋《疏》:“‘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往’,荀卿书有其事。”[4] 第2412页查《荀子》二十七《大略》:“绝人以玦,反绝以环。”则范《注》所引则只是其大概。另《滕文公章句上》原文“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周谓之彻,殷谓之助,夏谓之贡,其实一也”[4] 第2450页。另《论语·子罕》原文:“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春秋穀梁传注疏》引文作“文王既没,其为文之道,实不在我身乎。”[4] 第2451页
其四,引文错误。范甯、杨士勋在给《春秋穀梁传》作注疏时,有时因疏忽大意,将引文的出处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