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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扫除“文化垃圾”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化市场,就必须搞清楚“文化”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文化事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市场”不是“文化”和“市场”的简单叠加,也不是把文化推向市场就简单了事,而是文化和市场的融合,这种“融合”涉及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市场对文化的冲击,有进步的积极的,也有负面的和消极的,如果不把这些复杂的关系理顺,就不能在理论上和实际工作中落实“一要管理、二要繁荣”的方针。
对大众传媒特别是其中的文艺事业的指导思想问题长期以来就存在着不同意见,诸如对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社会生活、文艺与人民群众、主旋律与多样化等等的关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对这些问题党和政府已经明确了指导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早已强调过马克思主义的方针,但在文化界有些人并没有真正接受,他们或散布错误的理论和思想,或在创作中我行我素,反映在文化市场中就出现了大量不健康的甚至是有政治倾向问题的作品。个中原因除了这些人上述关系没有摆正外,就是新出现的“文化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使这些人进一步迷失了方向,这些人不愿意做政治的奴隶,但是却甘心做金钱的奴隶。市场对文化的冲击,在这些人身上就体现为金钱对创作的冲击,为了赚钱他们宁可牺牲了思想性和艺术性而去搞一些猎奇媚俗的东西。
文艺与市场的关系和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一样是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文艺不应从属于政治,但是又不能脱离政治;同样文艺不应该从属于市场经济,但是又不能完全脱离市场。很多文艺作品具有商品的属性,但是不能简单地把他们归结为商品;正如人具有动物的属性,但不能把人归结为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人的本质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文艺的本质是集娱乐性、艺术性、教育性于一体的社会意识形态。那种把文艺作品等同于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一样投入市场,以经济效益为第一和唯一的准则,由市场决定其生存发展的作法是完全错误的。文艺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同时尽量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思想文化界要多出好的精神产品,要坚决制止坏产品的生产、进口和流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5页)
市场经济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有效机制,特别是价值规律对产品结构调整及成本的降低和质量的提高,将产生巨大的刺激和影响,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对于物质产品的生产而言,对于精神产品的生产特别是文艺作品的创作,市场经济到底有什么影响呢?这需要具体分析。应该说文化与市场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互相依存又相互对立。文化要靠市场来实现它审美和娱乐的功能,市场要靠文化来赢得经济利益,但是文化首先要讲究社会效益,它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四有”新人服务的,它不能按市场的价值导向进行创作,而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即商品化的根本原则是追求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点上文化与市场又是尖锐对立的。当然有些思想性、艺术性俱佳、雅俗共赏的优秀作品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实事求是地说,这几年这样的优秀作品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小的,这正是我们的艺术家应该加倍努力的地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中的大多数要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所以它具有商品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商品。但是它不能以赚钱为主要目的,即不能实行商品化。所谓“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商品化了就意味着唯利是图。为了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文艺产品的生产必须要接受国家宏观调控,而不能放任自流。文艺产品具有人文价值,同时做为劳动产品在交换中又具有经济价值。但是,如果文化部门完全按照狭隘的功利主义和向钱看的价值取向办事,那么将导致拜金媚俗的作品大量出现,将导致文化的肤浅化、庸俗化和反文化的倾向。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总之,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与市场的关系必须统一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去,“二为”方向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新人的根本宗旨的一致的。这也是在我国文化产品不能搞商品化的主要理论根据。
四、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文化产品的商品化对青少年的危害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包括美国家庭主妇在内的很多国家的孩子家长对电影电视及图书中大肆宣扬凶杀暴力犯罪和色情的描写都提出过强烈抗议,要求政府出面干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生产是一个特殊产业,它受着艺术创作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双重制约,如何才能管理好它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实际问题。有些作者和经营者正是以艺术创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为借口,堂而皇之反对党和政府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他们有一套“理论根据”。他们以反对极“左”为由,拒绝写“主旋律”的作品,声称要“告别革命”、“淡化崇高”、“非意识形态化”,而要“市场化”、“世俗化”、“货币化”。这种错误思潮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当前,世界共产主义运动进入低潮,西方敌对势力加强对我施行“西化”和“分化”的战略。国内有些人对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前途丧失信心,他们接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人生观是不足为奇的。
在我国最近这些年出版的所谓通俗文化作品,很多不是描写普通劳动人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健康向上的追求,而是着力描写流氓、痞子的吃喝嫖赌抽及黑社会中的犯罪,绘声绘色地描写血腥的凶杀、赤裸裸的性行为及展示人的“原始的野蛮的动物性”,宣扬“游戏人生”、“玩世不恭”“及时行乐”的人生观。这些“文化垃圾”及盗版盗印的非法出版物泛滥成灾,腐蚀了社会的肌体和青少年的心灵,促成了青少年犯罪的增加,干扰了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与我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新人的主旨是格格不入的。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宏观管理和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还不够强,执法力度也不够大,使得前几年在文化市场的竞争中高雅文艺作品和健康向上的通俗文艺作品的观众有所减少,市场萎缩;由于高雅文艺的报酬较低,不少作者为了高稿酬而屈就市场的取向,去创造一些格调不高但回报率很高的作品。市场经济的功利性对高雅文化的非功利性形成了巨大冲击,侵蚀和消解了当代文艺的精品意识。最近十几年来,精品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小的。现在一年长篇小说的出版量相当于“文革”前17年那么多,但这十几年的精品远没有17年多。“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已经对文艺界和出版界产生了巨大的腐蚀作用。
必须改变文化产品商品化的倾向,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立法和执法的力度,坚持不懈地进行“扫黄打非”,坚决执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出版法规”,对出版社和印刷、制作、发行、经营部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买卖版号。在电影和电视片制作之前,对剧本进行专家评价和鉴定,从根本上堵住有各种严重问题的影视作品及书刊的出版和发行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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