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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志怪一本正经地记录“鬼”事,态度很严肃,因为信以为真。后来就不一定了,比如苏东坡、蒲松龄等就“姑妄言之姑听之”。中国文学中写鬼的作品,越是到后来,越是以鬼事写人事,反映人间生活而采取了超自然的非人间的形式。〔17〕 人话可以鬼说,鬼话可以淋漓尽致。即使现代社会,人类仍感到孤独,充满困惑、迷惘和焦灼,仍有危机感和恐惧感,鬼文化和鬼文学存在的心理基础依然存在。中国作家对鬼怪世界的青睐,是因为人们幻想中的神鬼天地折射了他们内心许多难以明言的思想和理想。
二、古代文学的“鬼”母题
古代文学中有关鬼文化母题(原型)异常丰富,这里只讨论与中国现代文学绵延相关的几个类型。
1、“人鬼恋”(冥婚)
人鬼并存的观念,垂数千年而不绝。人鬼相恋故事的产生与活跃于特定历史时期,也不再荒唐而是自然的事情。人鬼相恋故事中,鬼多是女性,其原型多来自街谈巷议和民间传说。形成一种别致而有趣的爱情模式:男主人公多是一介寒士,而鬼女则往往是贵族豪门甚至帝王诸侯之后。一旦结合的美梦破灭,他们总是东寻西觅,不惜生命寻觅鬼妻;或者总是女鬼主动下嫁。男性文人的平生夙愿,终于通过这种幽婚冥娶的途径,遂了心愿。文学作品中的这种超现实描写,正是文人的一种白日梦幻,得到一种象征性的满足与心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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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人鬼恋”的冥婚故事出现于曹丕的《列异传》中。《谈生》讲述陌生少女与一介寒士谈生情好如夫妇,女与谈生相约,三年之内不以灯烛照女体。两年后谈生违言偷照,见女体腰上已如生人而腰下仍是枯骨。这一照斩断了人鬼机缘,数年后才找出了鬼妻(死去的睢阳王之女)的原身。这个故事打破门第观念,人鬼结为美眷,悲剧结尾,凄楚动人,是后世“人鬼恋”的一种典型情节模式。
“人鬼恋”中,最感人肺腑、创作也最多的情节模式是“生死恋”型。著名者像干宝《搜神记·紫玉》中吴王小女紫玉与韩重之间生死不绝、阴阳难隔的哀婉爱情故事。这个模式突破了人间爱情的现实极限,具有高度的浪漫色彩和想象力,创造了中国文学爱情题材最具独创性的一类典型。《牡丹亭》中的杜丽娘、《红梅记》中的李慧娘、《长生殿》里杨贵妃之类的作品,大都是痴情的女鬼执着于对爱情的追求,生前爱情遇到阻碍,死后其情不泯,继续寻找自己的爱情。另一种典型模式是“魂相随”型。元杂剧《倩女离魂》里面的张倩女,一曲哀声而千古知名,其缠绵悱恻的情调将男女情爱写尽写极。
明代冯梦龙《情史》一书,专列“情鬼”一卷,里面有后宫之鬼、少女之鬼、妻妾之鬼等。蒲松龄以更繁富的情节和更纯熟的高明的艺术手法,大量描写了真诚相爱的男女,逾越了阴阳阻隔,突破了生死界限,人鬼相恋,结成幽婚。如《连城》、《连锁》、《聂小倩》、《伍秋月》、《鲁公女》等。
“人鬼恋”故事直接来源当与冥婚习俗有关。冥婚习俗根植于祖先崇拜,中国民间观念中,怕早夭男女未尝“人道”会出来作怪,配冥婚是为了得安宁;或者父母为完成早夭的子女的终身大事,了却心愿;或者依据中国古礼,未成年而早殇的人不能入祖坟,配冥婚是想让子女有资格成为死亡的家族成员。当然,最主要的是灵魂崇拜在人们思想意识的根深蒂固。“没有完成生殖义务的人生是不完善、不正常的人生,……死后……也不能做一个‘正常’的鬼”,〔18〕 要为死者举行冥婚仪式。“自周代制‘迁葬’‘嫁殇’禁律到民国二千多年间,冥婚之风长盛不衰,无论庶民百姓还是帝王大夫,均尚此俗。”〔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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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鬼灵复仇(生子、复生)
在中国古代渊深积厚的复仇文化中,鬼灵复仇占据重要位置。在鬼灵文化中,描写鬼灵复仇的叙事文本也远较报恩、情爱等作品为多。其采用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情节有显形索命、诉冤求报、冥间报雪、转世报冤、附体雪恨、求助于人等。〔21〕 鬼灵复仇是将复仇愿望的主观性充分对象化、理想化了的。《墨子·明鬼》就将其神秘性如此强调:“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所阻),鬼神之罚必胜之。”〔22〕 历来所谓厉鬼报冤索命者,即使不能当即使仇主丧命,也会使其在不久之后魂归西天。鬼灵复仇的成功,将复仇主题的象征意义与应报倾向推向一个极致,从而有效地满足了个体复仇心理。
鬼灵复仇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亡者(尤其冤死者)的复活或再生。“丰产和对一年一度的枯(结果)荣(发芽)的崇拜,产生了死者可以复生的观念。”〔23〕 因而,在鬼魂信仰中,死亡并不具有否定意义,而是个体生命取得再生、个体价值得以升华的契机。正如卡西尔所说,“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它仅意谓生命形式的改变……”〔24〕。鬼灵复仇沟通了凡世冥间、原始思维与艺术思维之间的联系,将现实仇怨通过实现手段诉诸冥冥之力实现,的确更有效地将人的想像力创造力推展到另一个世界中,有利于丰富鬼灵复仇的情节场面,同时使正义复仇的传奇性获胜,变得更为可信和令人神往。
3、“地狱”(冥判)
我国古有鬼魂归地府、泰山府君治鬼的民间信仰,人们把人间称作“阳间”,把人死后鬼魂居处称作“阴间”、“阴曹”、“地府”或“冥府”,并把阴间想象成为与人世间相似的一整套统治机构和生活秩序。从佛教传入之后,中国人把冥府与印度的地狱结合起来,又加入儒家与道教的共同建构,这正如钱钟书说:“二氏(佛、道——引者注)于搜神志怪,有无互通,不须相诮”〔25〕。
中国古代文学中,演示着众多的生魂入冥,梦游酆都,阳想阴报,出阴入阳,阴阳大战,人鬼之恋,人鬼交谊……的故事,就说明了作家对阴曹地府的注目与兴趣。他们写地狱,一般是以“入冥复出”者述说在冥间的活动来展开。基本上不出“某亡(或疾、或梦)——复苏——言入冥——观地狱——放还”这样的入冥情节模式。南朝志怪书始有入冥证因果之说,唯判案者皆冥吏。唐人乃出生人应召入冥判鬼之想,遂使幽明沟通又增一途,归指亦为明报应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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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阳间世界的种种丑恶不法之事,搬到地狱这一特殊的场景中来描写,名为写地狱中事,实则笔笔写现实中习见者,此之为“影射”。清末女奴《地下旅行》就是运用此法的典型作品。作者愤世嫉俗之情,充溢于字里行间。光绪末葛啸侬氏《地府志》,则通过地府诸事,影射庚子前后国事,以及朝廷、官场、士林和教育界的种种丑恶现象。书带子《新天地》写十八层地狱闹革命党、维新等等。佚名《立宪魂》写幽冥世界有感于阳世预备立宪,也想效法,于是阎王派使臣去国外考察,其酸态与丑态被极度的夸张;张南庄《何典》描写两个大头鬼攻破鬼门关,引兵杀至阴阳界,阎王惊慌之中出榜招贤,封活死人为大元帅……等等情节,更是借阴写阳,无不为当时社会写照的徒具阴司名目的讽世或闹世的漫画之作。
在我国,素有用钟馗驱鬼的文化传统,人民多在端午、除夕、新年之际,悬挂钟馗像以驱不祥,更有许多演绎钟馗捉鬼的文学故事。〔27〕 至于钟馗形象,刘璋《斩鬼传》有过出色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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