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社会功利性在审美性中的地位和作用
将审美性与功利性对立起来,是多年以来的理论误区。应该承认,肯定和张扬文艺的审美特性,对尊重艺术规律、创造艺术精品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对“审美性”的内蕴和特质形成错误的认识,也会对文艺的健康繁荣造成很大的阻碍。
自康德以降,美学上的“非功利”原则似乎被普遍接受,“非功利性”似乎已成为“审美性”的本质特点。于是,如何认识审美的“非功利性”成了一大焦点和难题。有一种观点以为,文艺非功利的审美性,就是指文艺的创作目的、社会作用、情感内容都不带有政治性、思想性、阶级性等社会功利倾向。“泛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形态审美论,就是如此。
在这种观点看来,文艺的审美属性只是脱离社会功利内容的形式表现。一当文艺作品表现出社会主义的价值性和倾向性,就会被认为是非艺术、非审美的。即使这些作品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也会被认为与艺术无关,甚至被认为是以社会功利性伤害了审美性。在某些“重写文学史”的人的眼里,凡是带有社会功利内容与意义的作品,就不能算是具有真正审美性的艺术品。在这种文艺倾向的鼓动下,技巧第一、形式至上、观赏优先、思想浮浅的作品,像雨后的蘑菇一般纷纷冒出来。有的作家为适应这些所谓的规则,不愿再去创作具有人民倾向性的作品。甚至一些原先密切关注社会生活的优秀作家,为了能被“文坛”接受,也不得不声明自己不仅写出了反映社会现实问题的作品,也写出了“纯审美”、“纯艺术性”的作品。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
科学的文艺审美理论,不应该忘记人类审美活动对物质活动的依赖性,不能不看到社会观念对情感反应的潜在作用。审美发生和审美规律的研究表明,所谓审美的“非功利性”,指的是美的事物所引发的人的愉悦性情感体验,它不同于生理功能等功利性需求得到满足后的心理体验;当一个事物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时,同审美主体相联系的不是它的实用功利性,而是与人的形式知觉相对应的外形或形象。仅仅在这一意义上,审美的“非功利性”原则才可以成立。这一原则,决不意味着美的事物不可以具有功利内容和价值成分。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在对原始艺术的研究中发现:“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第93页)一切具有普遍审美价值的形式,如果追溯下去,一定可以找到其最初的功利性根源。
事物的实用价值虽然不能直接引发审美情感,但它可产生一般的功利意义。这种一般的功利意义,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具有桥梁的作用,可以在事物及其外在形象与人的情感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人们一看到它的外在形象就会产生愉悦感。因此,事物的审美价值由两方面构成:其外在显现的是外形、形象;其内在根据的是意义和功能。文艺“非意识形态论”和“泛意识形态论”在理论上的弊端,都是殊途同归地掉入了不正确的“审美非功利”观的陷阱。
人的审美意识是和生存环境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的。文艺的创作和欣赏活动,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激发出有认识和教育意义的审美感,“零度写作”或“身体写作”是无法完成这个任务的。只有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社会功利性,才能成为审美感受、审美价值和审美属性的必备前提与精神支撑。《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黄河大合唱》,都是极具审美性的艺术品,而其中的社会功利性则发挥着灵魂的作用。
努力繁荣具有社会主义审美价值的文艺创作
文艺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它来源于生活,又不同于生活本身。我们不能因为文艺与生活有别,就认为生活中的功利性与文艺的审美无关。文艺审美的独特法则与性质,在文艺功利性问题上也同样显示出来。
鲁迅先生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在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于他有用——于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的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底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底分析而被发见。所以美底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底愉乐的根柢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鲁迅全集》第4卷第26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这里所讲的情形是客观的、属实的,恐怕谁也无法否认。
从艺术规律和审美原则上看,社会生活中的功利性同文艺作品中的功利性,具有内容和性质上的一致性,只是存在形态不同而已。同样是“反腐倡廉”的人物和事件,在生活中是原生形态,到了文艺中则成形象形态。当人们把现实的功利内容表现为文艺作品的功利内容时,也就完成了从生活到形象的转换。此时,存在于作品内容中的功利性,已不是艺术之外的事物,而成为艺术的内在要素。在这里,形象的表现方式是重要的手段,其表现形式及完美程度可以具有审美性价值;而形象的内容,包括思想、观念、情感和功利性,也同样可以具有审美性价值。如果否认了后者,那就只剩下形式和技巧了。
文艺实践证明,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会呈现出多种样式,不计功利关系的审美只是审美关系样式中的一种。以此来否定功利性关系基础上的审美,否定作家世界观、人生观对审美的影响,是不利于提升文艺的审美境界的。
如今,意识形态领域绝不是一个“无差别”境界,不同思想体系和观念之间的冲突并没有消失。与改革开放、国家统一、民族复兴大业休戚相关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仍须文艺予以格外的关注。这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走向,关系到人民的安康福祉,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命运。文艺创作决不能放弃人民利益的立场,绝不能把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生活、思想与情感粗暴地排除在审美表现之外。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多层次的审美需要。无数创作实践表明,那些反映出人民热切关注,呐喊出人民心声,具有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内容的文艺作品,才能更强烈地打动人们的心灵。肯定和鼓励那些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内在支撑的审美性,提倡和发展具有社会主义审美价值的文艺创作,是当前繁荣文艺事业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