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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初的《孟子节文》看孟子思想(二)(1)(3)

2015-03-21 01:33
导读:朱熹注:“当时诸侯莫能行古丧礼,而文公独能以为问,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丧,固人子之心所自尽者,盖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乎文公

朱熹注:“当时诸侯莫能行古丧礼,而文公独能以为问,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丧,固人子之心所自尽者,盖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乎文公于此有所不能自已也。……三年之丧者,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父母之丧者,必以三年也。齐,衣下缝也,不缉曰斩衰,缉之曰齐衰。疏,粗也,粗布也。饘,糜也。丧礼,三日始食粥,既葬,乃疏食。此古今贵贱通行之礼也。” 

 

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 

 

“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是说的关于周礼规定的诸侯这一等级的特殊性之礼,我没有专门研究过(《广雅·释诂》二:“学,识也”,由此可引申为研究);而且接着就说:“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而刘三吾的“题辞”却说:“‘诸侯之礼,吾未之学’,而知其所学周天子盛时之礼,非列国诸侯所僭之礼”,把“吾未之学”者,解释成“列国诸侯所僭之礼”,使人联想孟子和孔子一样是痛恨并反对诸侯、大夫僭用天子礼的。刘三吾以“博学,善属文”(《明史·刘三吾传》语)著称,自然他不是读不懂这几句话,而是故意歪曲。然而,这又是掩耳盗铃。上述这一章,是孟子思想中的糟粕,是继承自孔子的,“三年之丧”也非“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的丧制(郭沫若的《驳说儒》已予以科学的驳证,《驳说儒》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正因为是糟粕,所以《孟子节文》未予删除,全部保留。难道他不怕读者看了《孟子节文》这一章揭穿他对“诸侯之礼,吾未之学”的歪曲解释吗?大概还是寄希望于大多数读者并不穷根究底,对于政府颁布的正式文件尤其如此。但从这个反面教材,可以得到启示:研究一下孟子对于诸侯大夫僭用天子礼持什么态度。一查,孟子竟然对此一句也没有说,对孔子痛恨、反对“僭礼”的语录,一条也没有引。这又是孟子的政治思想与孔子政治思想的原则区别。于此又可见,只要细心,穷根究底,反面教材确有可以利用的重要价值。 

挖空心思,“褒扬”孟子弘扬孔子名教,竟是两条捏造!  

   

 

附:《孟子节文》删存一览表 

 

第一篇《梁惠王》 

 

上篇共七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共计六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三章,共计一章。 

下篇共十六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六章,共计十一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三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共计五章。 

 

 

第二篇《公孙丑》 

上篇共九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九章,共计五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共计四章。 

下篇共十四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共计六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第八章(按:《孟子节文》将第八章分为两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四章,共计八章。 

 

 

第三篇《滕文公》 

 

上篇共五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三章,共计一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共计四章。 

下篇共十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共计六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九章,共计四章。 

 

 

第四篇《离娄》 

 

上篇共二十八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六章,第二十章,共计十二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四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共计十六章。 

下篇共三十三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九章,第十四章,第十七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共计十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共计二十三章。 

 

 

第五篇《万章》 

 

上篇共九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共计四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四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共计五章。 

下篇共九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第九章,共计六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二章,第五章,第八章,共计三章。 

 

第六篇《告子》 

 

上篇共二十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九章,共计一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共计十九章。 

下篇共十六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四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四章,共四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共计十二章。 

 

第七篇《尽心》 

 

上篇共四十六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八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五章,第四十三章,共计四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按:《孟子节文》影印本于此处空缺两页,上页末尾为该篇第二章的部分内容,结尾的话是:“是故知命者”,下页顶格为第七章结尾的“若人有”三字。该书每页七行,每行十二字,两页当为168字。从第二章“是故知命者”以下计,加上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及第七章“若人有”之前的字,共为163字,该书每章皆以圆圈“○”相隔,每个圆圈占一格,163加5个圆圈,正是168。因此第三、四、五、六、七章皆属全章保留的部分),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共计四十二章。 

下篇共三十八章 

全章删除的有:第一章,第四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三十章,第三十四章,共计十三章。 

全章保留的有: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共计二十五章。 

共3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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