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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努力曼·依米提 斯坎得尔
论文关键词:维吾尔族;生态伦理;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维吾尔族传统生态伦理所提倡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通过生产生活习俗、宗教禁忌、习惯等形式,以超自然的力量规范着人们对自然的道德行为,形成人们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和生态思维,为新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来源。
在新疆这样一个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多民族地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维吾尔族人民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不断调适,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民族生态伦理思想。过去千百年来,维吾尔族生态伦理思想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天新疆和谐社会建设中仍有其现实意义。
一、维吾尔族传统习俗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对于现代人来说,要想把道德关怀从传统的伦理学领域扩展到生态领域是需要一个转换过程的,这种转换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否则当代生态伦理学便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生态保护也便成了一句空话。”然而,当我们回溯历史,把视线转向维吾尔族传统文化时,就会看到,类似的转换在那里是根本不需要的,因为大自然—生态系统本来就是他们生存的一部分,甚至是生命的一部分,对其承担道德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生长于其中,并极力适应蓝天、大地及周围的白然环境,就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终极依据。因此,维吾尔人的伦理关怀中大自然始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这充分体现在他们的生命观、自然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中。
(一)维吾尔族禁忌习俗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禁忌多以口头传承方式存在于民间,以形象生动的内涵向后人进行着爱护自然、尊重自然法则的教育。维吾尔族有很多关于林木的谚语,例如:“有园林的人,就是有靠山的人”、“没有树林、果园的农民和富人,不算是真正的农民和富人”、“果树不枯死不能砍伐”、“花园没有鲜花,夜莺不来歌唱它”、“折断幼苗的人会夭折”、“砍一栽十”、“森林多,风灾旱灾少”、“森林是水库,水多它能蓄,水少它能吐”、“带给动物的危险和灾难也会落到人的头_L”等。维吾尔人敬水,认为“梦见游泳的人其罪恶将会被洗刷”。教育孩子时说:“往水里撒屎,嘴脸长脓包”、“不准往水里吐痰”、“谁打死了猫,将猫扔进水里,谁就会死在狱火之中”等。这些格言谚语体现了维吾尔民族热爱自然的全民美德。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中,他们认识到要保护自己,首先要保护环境。维吾尔人善待羊群,“在来世时,羊会领着主人平安跨越天险”。
(二)维吾尔族生活习俗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维吾尔风俗中还保留着大量的环保习惯,并已成为日常生活方式。维吾尔族人挖渠时种杨树,建磨坊时种柳树,屋后建果林,庭前种葡萄。没劳力的孤寡人家也栽种葫芦、南瓜、紫茉莉和牵牛花来美化庭院。葫芦可作器皿、药罐、装饰品,按维吾尔族风俗,葫芦可以嫩食时,每家每年要吃一顿葫芦饭以避邪驱晦。维吾尔民族在哪里安家落户,首先要在那里种树。从夯院墙到上房梁,至少费时三度春秋,待人住时就桑杏开花,愉杨成荫了。没有种植花草、果树的维吾尔族人家很少见。甚至在墓地上也种树养花,祝愿亡灵灵魂像树一样常青。在南疆,常见送葬队伍前有一人拿着树枝引路,人葬后,将树枝种在墓旁,由亲戚常来浇水。在干旱、缺水地区,往往以竿代树。和田的沙漠麻扎上就竖立着树竿与树枝,这就是南疆人民与树共生的人文精神的体现。南疆的部分著名麻扎至今仍拥有罕见的大面积的石榴园、苹果园,这里虫鸣鸟叫,野鸽群栖,已成为国家级园林保护单位。坏人、小偷从不敢去麻扎,怕受到神灵惩罚,或嘴脸歪斜、或得不治之症,更没人敢毁麻扎之树。至今,民间仍有向树求子、求寿、求健康的习俗。新疆茂密的绿洲和庭院生态美就是由此而来的。喀喇汗王朝时期,耶律楚材在《西游录》中写道:“环郭数十里皆园林也。家必有园,园必成趣,桃李延连,此一时之盛也。”“郭西,园林相接百余里。”这里描写的园林胜景反映了维吾尔族特有的果园文化,新疆也因此被称为“瓜果之乡”。瓜果的种植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营养,而且扩大了绿洲面积,能起到防沙、治沙的作用。既使在城市,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快餐厅、宴会厅的环境中也有盆栽石榴、盆栽无花果、盆栽葡萄组成的绿色走廊,体现了新疆各族人民对大自然和绿色的向往。维吾尔族祖先有“路不清洁,房子也会不清洁”的观念,他们习惯于清除在大小路上遇到的人和动物的粪、石头、枝草荆棘。人院、上炕前习惯于脱套鞋或擦拭鞋底,并认为“如果太阳看到大地上的秽物和有臭味的东西,就会诅咒人类倒霉”。维吾尔族人用焚烧漪萝、青兰、千日红等植物除虫,在屋子里养花,在自留地里栽培胡要、蕾香等蔬菜,通过这种传统的空气洁净法来预防感冒、头痛及某些呼吸道疾病。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维吾尔族宗教习俗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维吾尔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独特的生态伦理观对于唤起广大穆斯林的生态意识有着特殊的意义。伊斯兰教认为,真主创造了自然万物,日月星辰,使整个大自然气象万千,和谐美妙。《古兰经》启发人们说:“难道他们没有仰视天体吗?我是怎样建造它,点缀它,使它没有缺陷的?我曾展开大地,并将许多的山岳投在上面,还使各种美丽的植物生长出来,为的是启发和教诲每一个归依的仆人”。根据伊斯兰教教义,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并无神秘之处,人们必须接近自然而不崇拜自然,鼓励人们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开发自然而不滥用自然,享受真主的恩赐。对自然的开发要合理,消费要适度。《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吃,你们应当喝,但不要浪费,真主的确不喜欢浪费者。”否则势必自毁家园,自食其果。《古兰经》告诫人们:“灾害因众人所犯的罪恶而显现于大陆和海洋,以至真主使他们尝试自己行为的一点报酬,以便他们悔悟。”穆圣还号召人们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任何人植一棵树,并精心培育,使其成长、结果,必将在后世受到真主的恩赐。”禁止人们对树木乱砍滥伐,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对一只动物之善行与对人之善行同样可贵;对一只动物之暴行与对人之暴行有同样的罪孽。少,这些“圣训”通过阿Al的宣传,对维吾尔族穆斯林群众的思想观念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对其行为也有较强的约束力。长期以来,各种宗教的生态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维吾尔族人民,超自然神灵的威慑、宗教信条的规范,久而久之便自然内化为维吾尔民族根深蒂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道德,成为维吾尔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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