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的意义(1)网(3)
2015-09-30 01:06
导读:3、合作伙伴关系与文化研究的尴尬 这样,虽然模式2的知识生产具有越来越突出的重要性,但是人文科学,包括文化研究不能并未从中分享好处。昂的例子
3、合作伙伴关系与文化研究的尴尬
这样,虽然模式2的知识生产具有越来越突出的重要性,但是人文科学,包括文化研究不能并未从中分享好处。昂的例子是澳大利亚国家研究院为 "与工业的战略伙伴关系-研究与训练纲要( SPIRT-Strategic Partnership with Industry-Research And Training Scheme)提供的基金,在过去几十年中,这种基金不断增加。这一纲要奖励那些与工业部门合作的学术项目。显然,模式2知识生产系统正在得到研究政策制订者的有力激励与推进。但问题是什么是"伙伴关系"?这种关系是如何形成的?对于文化研究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文化研究如何能够适应这种新的关系?
对伙伴关系持乐观主义的人常常主张让大学更深地卷入更大的共同体与社会并与之协作。然而昂指出,追求伙伴关系的明显的潜文本是一种无情的经济理性(ruthless economic rationale):它是一种在一个正在减少公共基金的时代获取更多的外来基金的途径。结果,只有那些有潜力的、拥有可以带入合作的基金--就好象是一种嫁妆--的合作者才会受到青睐。谁是会成为这样的合作者呢?在最通常的情况下,这些合作者是一些商业界、工业界或政府部门(所谓"赌金保管者"),而不是无钱无势的基层
群众团体或普通大众,不是底层公民。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外来收入成为大学业绩的一个主要指标的体制中,大量存在的是眼睛只盯着钱的所谓"伙伴关系"。昂写道:每当与一个一个新的合作伙伴签署协议,西悉尼大学的研究
办公室都要自豪地在全校宣布已经取得的基金数目。意料之外的一个结果是,不是以外来资金的获取为基础的研究活动的重要性被削弱了。这对于人文科学(包括文化研究)是特别不利的。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那么,对于文化研究来说,进入与他人的合作关系就是不可能的么?昂认为当然不是。实际上,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将可以为来自社会各个角落的外来合作者提供很多东西,从文化在社会中的不断增加的重要性来看,就尤其如此。但是正因为合作者是被期望付钱的,所以在关于伙伴关系、关于知识生产模式2的所有观点,就必然笼罩在一个工具主义的、商业化的、简单实用主义的期待视野之中。如果这种"期待视野"支配了对于研究的有用性的界定,那它就可能被缩小到狭隘的、讲求短期效应的维度。唯短期效益是求的课题可能很容易吸引资助,而其他的无人理睬。比如,悉尼的地方议会、政府部门、共同体组织,甚至小型的商业协会,近来都乐于资助阿拉伯青年与犯罪研究。考虑到遍及整个城市的对所谓"黎巴嫩帮"(Lebanese gangs)的道德恐慌,这是毫不奇怪的。十有八九这种研究被想象为能够提供对于这个青年犯罪"问题"的直接解决。这就是"研究伙伴"将会乐于花钱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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