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怀疑主义认识论述评(1)
2016-02-2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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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庄子站在相对主义立场上,以怀疑主义为方法,从认识主
[摘 要] 庄子站在相对主义立场上,以怀疑主义为方法,从认识主体能力之局限性、认识标准之主观性、认识对象之变易性和言说之困境四个方面,对认识活动之障碍予以揭示并对其作了相对主义的消解,对最高本体“道”的认知则提供了神秘主义的“体道之方”。庄子的认识论是其逍遥人生理想的理论支柱,也是如何实现从安命向逍遥过渡的方法论。 [关键词] 庄子;道;怀疑主义;相对主义 Abstract:Zhuangzi,standing on the position of relativism and taking skepticism as a method,clears up the obstacles of cognition by way of relativism and also offers a mysterious method to explain the highest noumenon,“original substance “ of “Tao”from four aspects,i.e.,the limitation of subjective ability understanding ,the subjectivity of criterion understanding ,the change of targets understanding and dilemma of expression. The theoretical pillar of Zhuangzi’s unfettered ideality is based on his epistemology which is also regarded as his methodology of how to realize the unfettered ideality from fate obedience. Key words:Zhuangzi;Tao;Skepticism;Relativism
一个哲人在追寻他的精神家园时总是与他当时的历史境遇有关。庄子生活在一个战争频发,性命朝不保夕的时代。面对世道的昏暗和死生的无常,乱世中的庄子感到了人生的虚妄。此外,当时的诸子百家,在学术上各执一己之见,以己为是、以彼为非,展开了激烈的争辩,而且这些学术争论常常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庄子对此深感厌恶。他认为这些认识论上的独断论严重破坏了人们心灵上的宁静,加速了昏暗世界的“沉沦”。“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在宥》)[1]274如何打破诸子百家的独断论,庄子站在相对主义的立场上,以怀疑主义为手段,发展了其独特的认识论。庄子的认识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人所从事的认识活动之障碍作了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揭示,另一方面是对此认识困境作了相对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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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活动障碍的揭示
1.认识主体能力之局限
认识是作为主体的人观念地掌握客体的一种对象性活动,人的认识除了要有所依待的对象外,还需凭借主体的认识能力,“闻以有知知者也,未闻以无知知者也。”(《人间世》)[1]117这里所谓“有知”与“无知”的“知”就是“智”,指主体的认识能力。而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庄子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在本性上是亏缺不全的,其认识能力受到属于自身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限制而有一定的局限性。“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秋水》)[1]418这告诉我们,人的认知能力所能达到的极限只能是“物粗”等“有形”的现象领域,而至于不属于“精粗”范围的无形的“物之质”的领域则是人的理智所不能达到的。庄子充分意识到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渺小、孤独、无助。在他看来,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心智的能力是有限的,而认识对象无穷,人生在世之时与宇宙的无限过程相比微不足道:“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求穷其之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秋水》) [1]416所以人们不应企望能够认识世界,而应放弃一切认知活动。
2.认识标准的主观性
庄子认为认识的标准是难以确定的,这是因为认识标准是因人而异的,是主观的。由于个人的立场、角度的不同,要想建立一个共同认可的标准,十分困难。人们在进行判断时,往往会只依据个人自我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且常常习惯于“同于己者为是之,异于己者为非之。”(《寓言》)[1]728故是非根本无法分辨清楚。扩展来看,人类在与他物之间,又常会持执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庄子以相对主义为基础,打破异类不比的原则,把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同其他类生物都当作认识的主体同等看待,用其对同一对象的不同好恶和反应来否定人们用以检验是非的感觉经验标准,从而说明是非根本无法得到检验。“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齐物论》)[1]80庄子用人和动物对“正处”、“正味”、“正色”各以自己的感觉嗜好定取舍,来比喻利害、是非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和可靠的尺度,彼此间是没有高下之分的。以自己的“成心”为师法,所以儒家有儒家的是非,墨家有墨家的是非,他们又各以对方所非为是,以对方所是为非,究竟谁是谁非,是辩论不清楚的,也是无法判断的,庄子的“辩无胜”就揭示出在一个充满皆是皆非的相对性的世界里,论辩的双方都偏于一曲,它们需要第三者做出仲裁,而第三者的仲裁的结果是否可靠,这又需要另一个人做出判断,而另一个人的结论是否可靠又需要另一个人做出判决,这样就产生无穷的循环,谁是谁非最终仍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