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近体诗格律的正与变(1)(6)
2016-04-02 01:04
导读:比较而言,由“仄仄平平平仄仄”这种定式拗第五字而形成的三仄脚,出现的频率较小;而由“平平平仄仄”拗第三字而出现的三仄脚,则出现的频率极高
比较而言,由“仄仄平平平仄仄”这种定式拗第五字而形成的三仄脚,出现的频率较小;而由“平平平仄仄”拗第三字而出现的三仄脚,则出现的频率极高,似乎唐人根本不以为病,所以一般也不“救”。这种三仄脚如果“救”,对句就出现了三平脚。出句句尾仄仄仄,对句句尾平平平,给人的感觉不是“救”好了,而是显得更“拗”了。因此,有时在一联诗中不得已用了三平脚,而出句则仍用正式。例如李白《越中怀古》中的“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唯有鹧鸪飞”;杜甫《崔氏东山草堂》“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等。当然,出句句尾仄仄仄、对句句尾平平平的例子还是有的,如王维《酌酒与裴迪》中的“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李白《听蜀僧jùn@⑨弹琴》中的“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杜甫《北风》中的“十年杀气尽,六合人烟稀”,《秦州杂诗二十首》之十一中的“萧萧古塞冷,漠漠秋云低”,《题省中壁》中的“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暮归》中的“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韦应物《简卢陟》中的“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韩愈《城南联句》中的“琉璃剪木叶,翡翠开园英”、“遥岑出寸碧,远目增双明”等,比较罕见。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定式的变化颇多,前面讲出句句尾为“仄平仄”、对句句尾为“平仄平”时已经举例说明了一种情况,现在再谈其他变化。
出句如果拗第四字,变成“仄仄平仄仄”,对句并不在第四字救,而在第三字救,变成“平平平仄仄”(句首的平当然可用仄),仍从《唐诗别裁集》中举例,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中的“野火烧不尽,春见吹又生”,曾受到顾况的激赏,历代传诵,至今脍炙人口。其他如王维《归嵩山作》中的“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孟浩然《裴司士见寻》中的“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岑参《送杜佐下第归陆浑别业》中的“正月今欲半,陆浑花未开”,《陕州月城楼送辛判官入奏》中的“送客飞鸟外,城头楼最高”;柳宗元《入黄溪闻猿》中的“溪路千里曲,哀猿何处鸣”;王贞白的《秋日旅怀寄右省郑拾遗》中的“永夕愁不寐,草虫喧客庭”;齐己《秋夜听业上人弹琴》中的“万物都寂寂,堪闻弹正声”等。以上诸例中有对句第一字用仄声字的,其第三字仄易平,不仅“救”出句第四字,而且本句自“救”,否则便犯“孤平”。出句拗第四字,也有对句不救而仍用正式的,如李白《过崔八丈水亭》中的“高阁横秀气,清幽并在君”等。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五律“仄(可平)仄平平仄”这种句式中的两个平如果全拗为仄,则对句“平平仄仄平”一般要保留“仄平”脚、只改第一个仄为平以救之,与“仄仄平仄仄”的救法同。仍以见于《唐诗别裁集》者为限举部分例子,如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杜甫《蕃剑》“致此自僻远,又非珠玉妆”,《孤雁》“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送远》“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李商隐《落花》“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登乐游原》“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马戴《落日怅望》“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于武陵《东门路》“白日若不落,红尘应更深”;周朴《董岭水》“禹力不到处,河声流向西”;许棠《野步》“闲赏步易远,野吟声自高”;崔涂《除夜有感》“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等。也有对句不救,仍用定式的,如王维《寻天台山》“吾爱太乙子,餐霞卧赤城”;齐己《早梅》“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等。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怀旧文化批判
穿越现实:被遮蔽的中国人文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