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观音菩萨”看“以美育代宗教”(1)(4)
2016-04-23 01:02
导读:我们认为,在所有这些信息中,引发我们思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中国有长期的艺术实践和美学传统,何以借用西来佛教的神灵?“以美育代宗教”(
我们认为,在所有这些信息中,引发我们思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中国有长期的艺术实践和美学传统,何以借用西来佛教的神灵?“以美育代宗教”(蔡元培语)在敦煌艺术中是否具有合法性?中国的宗教是否与美育纯然相离?美育与宗教是一种什么关系?中国本土有无宗教?何以要取消宗教的终极关怀?因此,考析美育与宗教二者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以美育代宗教”之合理性,是揭示敦煌观音菩萨这尊东方美神的症结和关键。中华文化对生命的感会和珍重是揭开这一美神诞生之秘的钥匙。中国本土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但对生命有一种割舍不断的眷恋与宗教般虔诚,这种宗教意识的长期发酵打下了中华生命美学的坚实基础。任何一种太注重于现实而无超越性意识的个体都难以承担“神”的使命,佛教的引入和观音菩萨的出现遂使中华文化的“乐生精神”与”“超越意识”这两难选择的悖论找到了契合,借用观音之神圣的躯体来承载中华文化的美学意识,借助于中西合璧的宗教美神来沟通东西文化的不同性灵,于表现理想之时普施于个体,于主体的虔诚祈望中走向符号般的永恒。由是,西方来的神圣成为一种表征,中华文化的改造加注进灵魂;“慈悲”的智慧与大德被用于生命的珍重,“净土”的祈望被用于表达“超升”的理想。这种创造性转化打通了儒/道,感性的肉身不再变得沉重,爱美的心性糅进了“法身”,女性的“变相”投合了理想。或许,正因为中国人没有形而上意义的“真正”宗教,终极关怀价值意义上的美神偶像只能借助于西来佛教,从而将美的精神寄托于观音?古希腊之所以有自己的美神,是因为其“神人同体同性”理念对爱与美的追求在现实中直接达成并奠定了文化基础。而中国人的实践理性精神与礼教的约束既使宗教难以独立,又使“美神”的胴体(肉身)难以现身,因此只能求助于外来的佛身来表达独立的宗教(而超脱于俗世众生之上),又借助于现实需要来满足信众的渴念(不致于太游离于人生),通过借助外来神灵的法体裸露美体(不致于受儒家礼教的诘难),以突破时空的圆满来表达人生意义的圆融。下面,我们拟结合中华“乐生”文化背景,来说明“以美育代宗教”的特定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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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宗教。所谓“缺乏宗教”,即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那种超自然神力的宗教精神,认为这种信仰力量成为与人类文明程度的象征,而作为与理性、智性、知性等概念相对立的因素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言,中国可能确实没有出自本土的严格意义上的宗教。若换一个角度来看,则是不同的情形。且不说远古时代的图腾崇拜等,即使从长期以来广播民间的民俗风范,如祭天、敬祖、祭鬼神等多种仪式化表演看,中国即不乏宗教生成的因子。至于中国自己的道教,在更大意义上亦哲学亦宗教。佛教则既是东传的结果,亦逐渐本土化、中华化了。宗教作为人类文化结构中的精神文化层面,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但在历史的特定时期,却经常被强加上神圣而庄严的政治意义,从而成为一种约束、规范,乃至组织社会人伦行为的道德律令。从本质上言,宗教有其深刻的文化蕴涵。在中国历史上,常常是儒、道、释并称。如果说,儒学更多地体现为中国政治文化代言人的身份,那么,经过中国文化改造之后的佛教则相对而言滑向另一极,更多地具有离世而不弃世的宗教气氛,而这一气氛又正好与儒家积极进取的基本精神产生某种文化上的呼应,道教则在其中适时起到了文化调节作用。儒学(包括儒教)在中国社会中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成为社会统治阶层的后备力量,构成了影响中国文化的主流,上可以形成统治国家的方略和理念,下可以成为安世抚民的救世良方。至于圣人们的道德文章更发展到左右国人的文化之心的程度,并化为内在膜拜的典范,起到一种精神陶染作用。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佛教的和平精神
文明的亚洲和亚洲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