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明史研究概况(1)(2)
2016-04-27 01:02
导读:将人物与事件或制度结合研究,从而使历史更具动态性,对政治史的理解更为深入,是近来政治史研究中的另一重要特点。顾诚《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将人物与事件或制度结合研究,从而使历史更具动态性,对政治史的理解更为深入,是近来政治史研究中的另一重要特点。顾诚《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历史研究》1期)详细考证了沈万山这位传奇人物及其家族的发展历史。文章首先否定了沈万山是明初人的说法,指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文章还证明了沈家的全面覆败与明初的“蓝玉案”有关等问题。本文对沈氏家族的研究为深刻理解元末明初的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赵中男《朱棣与朱高炽的关系及其社会政治影响》(《明史研究》第6辑)将朱棣与朱高炽既是父子又是君臣,既合作又矛盾的关系与明初统治方式从开创到守成的转变结合起来,多有新意;高春平《顾佐与“仁宣之治”》(《
河南大学学报》39卷3期)则提出,仁、宣之治中吏治的清明与都御史顾佐整肃纲纪、严惩贪官污吏的作为分不开。
政治制度 明代制度史的研究,近年相对沉寂。王兴亚《明代行政管理制度》一书,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明代的政治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考察,除了中央地方官制以及官员任用管理等传统课题外,作者将乡里制度与国家的公共事业如养济院与老年人政策等也纳入论述的范围。作者概括了明代行政管理制度的几大特点,并进而指出,明代行政管理制度,其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反映了行政管理工作向客观公正标准化发展的历史趋势。何朝晖《明代道制考论》(《燕京学报》99年5月,新六期)重点探讨了明代道制的形成及具体内容、道制在明前后期的演变及道的职能转变等问题。作者将道区分为负责管辖某一规定区域的分守道、分巡道以及管理某项专门事务的专务道,并用与布按二司统属关系的变化来说明明代道制的流变过程,是值得注意的。制度的设置也有一定的地区特征,蒋祖缘《明代广东巡抚与两广总督的设置及其历史地位》(《广东社会科学》2期)对明代两广地区巡抚和总督的历史状况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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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明代法制史的研究比较薄弱。本年度最值得一提的是尤韶华《明代司法初考》的出版。本书分司法机关、诉讼、执行三个主要的部分,对明代司法状况做了较为全面的论述,这在明代法制史研究中尚属首次;其次,作者还认识到了明代法典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中的距离以及有明一代二百多年间司法状况的变化发展,因此提出了对明代司法的动态研究,他在附编中对明代的司法也作了前、中、后的分期,虽然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商榷,但这样的研究方法却是值得称道的。此外,吴艳红《明代军犯定卫考论》(《
法律史论集》2辑,法律出版社)对明代充军犯人所发充卫所的确定作了考证与分析。段自成《明清乡约的司法职能及其产生原因》(《史学集刊》2期)认为到了明清时期,一部分乡约已被赋予司法职能,承担起调处民间纠纷、调查取证和勾摄人犯等任务,这一情况的产生,是与这一时期民间争讼纷繁,里老制度渐衰和吏役、讼师把持词讼有关。
军事 关于明代的北部边防,赵毅、胡凡《论明代永乐时期北边防线的变化》,日本松奔隆晴《论永乐、宣德时期的北部边境》,肖立军《明代中后期边兵构成考略》(以上均见《第七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集中讨论了特定阶段的明代北部边防特征,多有发见,可以互相比照。此外,日本荷见守义《土木之变时期李朝搜集明朝情报的活动》(《史学集刊》1期)认为,明代中国和李朝之间建立的册封朝贡体制具有诸多方面的功能,其中军事、安全保障方面的功能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本文以土木之变时期李朝搜集明朝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叙述李朝在册封朝贡体制下,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情报的活动。刁书仁《成化年间明与朝鲜两次征讨建州女真》(《史学集刊》2期)则对成化年间明朝与朝鲜两次征讨建州女真的情况作了研究。李新峰《土木之战志疑》(《明史研究》第6辑)对正统十四年明朝与蒙古土木堡之战中的一些问题,如明军的参战人数,瓦剌军行进的路线、明军回军策略以及边镇在土木之战中的作用等作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