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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1)(3)

2017-01-22 01:09
导读:土地看来似乎是在公民和平民之间平均分配,但是,未分配的公有地是公民潜在的生产资料来源。这就造成了生产资料在平民和公民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

  土地看来似乎是在公民和平民之间平均分配,但是,未分配的公有地是公民潜在的生产资料来源。这就造成了生产资料在平民和公民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全体公民都有权占有和使用公有地(虽然公民内部也存在分配不均现象,贵族家族利用特权往往比普通公民多占土地),但平民完全没有占有公有地的权利。城邦可以给他们分配土地,也可以不给他们分配土地,平民只能被动接受。为此,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兴起之后,平民提出占有公有地的要求,经过两个世纪的斗争最终获得了土地占有权。
      三、平民的劳动性质
  王政时期,虽有平民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了份地,但是,看来并非所有平民都有土地。例如,在《十二铜表法》中就存在着“有产者(adsidui)”和“无产者(proleterii)”之分,说明当时还有许多人没有地产,或几乎没有地产。即使拥有两犹格小块份地也不足以养家。蒙森对此做了估算:“后来的罗马共和国和王政时期的农民都以平均小麦五罗马斗即可播种一犹格田地,种一收五。依此计算,如果不计住宅和宅院所占之地,视其全为耕地,并且不计算休耕的年数,一块世袭田的产物共计五十罗马斗,除去种子,共计四十斗。据卡托(《论农业》,第56章)估计,一个勤劳的成年奴隶每年吃小麦五十一斗。由此看来,一块世袭田能否维持一个罗马家庭,任何人都能从中做出解答。”(注:蒙森:《罗马史》,第1卷,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69页,注1。)
  无论是无地的平民,还是拥有小块份地的平民都不得不另找生活来源,有的在富裕的公民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有的在公有地上劳动。尽管平民与公民在田间并肩劳动,但是两者的劳动性质不同。公民或者在本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或者在享有占有权的公有地上劳动,他们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平民对于这两类土地都没有权利,只是通过保护制度(clientship),或借贷制度(nexum),或短期雇工等方式,以人身抵押,以劳动交换,换取一份谋生的土地生产资料。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许多古典作家,如西塞罗、普鲁塔克和狄奥尼修斯都说,在罗马早期社会中,曾有许多平民投靠贵族做其被保护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9,2;普鲁塔克:《罗慕洛传》,13;西塞罗:《论国家》(Cicero,DeRepublica)Ⅱ,16。)。威廉·史密斯(WilliamSmith)提到了这些作家的记载,并解释说:“在罗马早期,被保护人的处境在许多方面要比平民的处境好得多,很可能,某些平民因此放弃做一个自由民的权利,同贵族建立起保护关系,这类现象也就出现在以上提到的那些作家的故事中了。”(注:威廉·史密斯:《希腊罗马古典辞典》(WilliamSmith,DictionaryofGreek andRomanAntiquities)波士顿1870年版,第924页。)被保护人不是我们主要考察对象,需要指出的是,保护制度确实可以为缺乏生产资料的平民提供一条谋生渠道。被保护人与平民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从属于公民私人家族,而后者从属于城邦公民集体(注:蒙森最早提出这种看法。参见蒙森:《罗马史》第1卷,第78页。)。被保护人虽然获得了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他们并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其人身和财产都受到保护人的控制,他们的劳动属于依附劳动(注:普鲁塔克说:“被保护人要对他们的保护人示以忠心,不仅恭敬自持,如果保护人贫困,还要帮助他们女儿准备嫁奁,并代为偿还债务。”(《罗慕洛传》,13,6)另见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10,2。这表明贵族保护人不仅占有自己的财产,而且有权支配被保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古朗日对被保护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地位做了较详细的论述。参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24—229页;第255—261页。)。
  下面对罗马早期的借贷制度简要做一点说明,因为平民反抗债务奴役制的斗争是平民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文献记载,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爆发前夕,平民普遍受到债务束缚,但这不是共和国初期才产生的新现象,而是自王政时代以来便一贯如此。事实上,欠债现象是平民被排斥于土地生产资料之外的必然结果。平民为了谋生不得不向城邦共同体或公民个人借贷土地、种子或牲畜等。在缺乏货币资金流通的时代,土地和人身是主要的抵押品。由于平民不能支配城邦的土地,只有以人身做抵押,这就不可避免地沦为“债务人”(nexi)。债务人以向债权人提供劳动的方式偿还债务,债权人向平民借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换取债务人的劳动。因此,“借贷制度(nexum)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为大土地所有者提供依附劳动者(dependantlaborers),任其剥削。”(注:T.J.康奈尔:《罗马的起源》(Cornell,TheBeginningsofRome),罗特莱基出版社1997年版,第330页。)共和初期平民普遍欠债的现象,实际体现了平民在城邦土地所有制下的一种谋生方式。平民依附劳动者的存在既是古典奴隶制不发达的结果,反过来又对奴隶制在生产领域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以致于罗马的奴隶大量局限于家务劳动(注:康奈尔:《罗马的起源》,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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