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腊的公民观念(4)
2017-04-16 01:04
导读:主人的身份使公民产生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要求。由于城邦规模狭小,个人与城邦的利害关系是直接可见的。如果把个人与城邦的关系用分数来表示,公民
主人的身份使公民产生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要求。由于城邦规模狭小,个人与城邦的利害关系是直接可见的。如果把个人与城邦的关系用分数来表示,公民总数是分母,每个公民是分子,那么,分母越小,个人与城邦的距离越近,个人的相对值越大。这一方面使公民关心城邦公共事务,把城邦事务视为自己事务,另一方面也产生公民内部的冲突。公民内部不同集团对城邦的政治权利、官职、土地等都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围绕着相互冲突的要求展开了激烈的党派斗争。这是导致城邦衰落的主要原因。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党派冲突的心理根源正是公民的公共意识。由于这种公共意识,公民们才能够产生对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的期望,并采取积极的集体行动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在希腊城邦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斗争都发生在公民内部,无公民权的居民在政治上表现比较沉默和消极,因为他们缺乏公共意识。
公民集团的人数很少。典型的城邦公民人数在625 ─1250之间,较大的城邦公民人数也不过万人左右。⒁邦内公民间一般都能比较熟悉。这就容易产生公民集团内部非常紧密的共同生活。在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议事会等机构中,他们共同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裁决各种讼争。在战场上,他们并肩战斗,生死与共。此外,他们还有公共的宗教生活、文化生活等。在斯巴达,公民都是战士,他们共同生活在军营里,专门从事军事训练、战争和管理国家。他们构成城邦的职业军人和统治者集团。在雅典,公务活动非常频繁。特别是在实行公职津贴以后,大批公民可以完全放弃私人经济活动,专门投身于公共事务。政治生活成为每个公民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发达的公共生活是公民公共意识的摇篮。伯里克利在雅典民主极盛时说:“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⒂这句话最简明地表达了公民的公共意识。亚里士多德把人定义为在本性上“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⒃他的意思是说,人必须过城邦生活,只有融于城邦,为城邦服务,才能真正完善人的本性。这是对公民公共精神的抽象概括。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正因为有这样一种意识,公民们不能容忍把他们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亚里士多德在谈到梭伦改革的背景时指出,平民感到不满的有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他们觉得自己“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参与。”⒄这种强烈的参与感是公民所特有的。城邦也不允许公民只顾自己私人事务,不顾城邦。雅典曾有一项法律,规定可以控告某人有“私心”,并依此定罪。所谓“私心”就是对国家缺乏好感。梭伦立法甚至规定:一个人如果在国内出现党派分裂时不参加任何一方,就要被剥夺选举权。⒅这是公民意识在法律上得到的肯定。
三、公民的自由理想
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一种政治制度、一种生活方式和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首先出现在古代希腊。希腊人有作为自由人的强烈的自我意识,把自由作为他们的精神追求。当他们奋起推翻僭主统治的时候,他们是为了得到自由;当他们反对贵族寡头垄断统治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扩大自由;当他们反抗外来压迫和侵略时,他们意识到这是为维护自由而战。雅典人回答波斯的劝降者说:由于我们是渴望自由的,因此我们将尽我们能力之所及来保卫我们自己“。⒆他们把自由作为首要的价值,认为”要自由才能有幸福“。⒇自由理想最集中地体现了公民的政治价值观。
希腊社会最基本的区分是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分,自由人的自由正是在与奴隶的受奴役状态的比较中才凸现出来。G ·法拉尔说:希腊人“在与奴隶状态的比较中来理解他们的自由,政治自由意味着──心理上和事实上──使自己离开奴隶地位。”(21)奴隶从属于主人,没有独立人格,受主人的任意支配,“不得按自己的意志生活”。(22)而“自由人”在希腊文中的原意指成年人。一个男子成年后,便从父亲的管辖下解放出来,具有独立人格,开始按自己的意志生活,享有某些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是他的自由。自由人虽然也要服从,但他们只服从法律,不屈从于任何具体的个人。就如伯里克利所指出的:“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23)一个斯巴达人向波斯国王介绍他的同胞时说:“他们虽然是自由的, 但是他们并不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自由的。他们受着法律的统治,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甚于你的臣民对你的畏惧。┅┅凡是法律命令他们做的,他们就做”。(24)法律没有人格,没有感情,公正无私,它的权威是大家公认的,每个人自愿接受的。在法律的统治下,人人平等,不失尊严。人们在对法律的服从中实现了自由。法律来自古老的受人尊敬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人们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准则,并被赋予神圣的意义。在政治民主发达的时代,法律是公民为自己制定的行为规范,所以服从法律等于服从自己。反之,服从任何个人专断的意志,都是受奴役。奴隶的主人是具体的人,他完全凭自己意志和任性,专断地发号施令,行使支配权,而自由人与其他自由人是平等的,他们没有主人,只服从公共权威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