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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典章》点校释例(1)

2017-06-09 01:05
导读:文化论文论文,《元典章》点校释例(1)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文章是很好的参考: 今存元代载籍,论材料之富,《元典章》允称第一。惟学者利用
今存元代载籍,论材料之富,《元典章》允称第一。惟学者利用是书,每以为苦。揆其原因,盖有二端。其一、元朝刻本,错讹颇多,传钞诸本,每下愈况,考订为难;其二、硬译公牍,所在多有,语法乖戾,诘屈聱牙,难以卒读。惟此元史宝藏,岂可视而不见。是故半世纪以来中日学者,或结社研究,点读部分文件;或独立耕耘,思有所作为。其已有成者,若岩村忍、田中谦二已出《校定本元典章刑部》[1],若寺田隆信已出《校定元典章兵部》[2],若祖生利、李崇兴已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3]。此皆成编成册者也。其他篇章,或为专论,或仅涉及,其数亦复不少。凡此专家学者,于我元史,功不可没。惟《典章》文书,戛戛乎其难者多,稍一不慎,即有句读错误之嫌。今举二例,一已经学者点校,一未经学者点校。举前一例,非论人是非,意在商榷也;举后一例,盖鄙人亦乏自信,就教于方家者也。 例一出卷四五《刑部》卷之七,《诸奸·凡奸·舍居女犯奸,出舍》条。岩村等校定本句读如下: [舍居女犯奸,出舍]至元六年中书户部:来申:郝陌、郝忠、郝奈儿召到张乞僧,作舍居女婿。其郝奈儿与刘元通奸,经断,张乞僧不肯住坐。乞照详。省、部相度,既郝奈儿犯奸经断,难以依旧住坐,合令张乞僧将妻出舍,与伊父同居。合下仰照验施行。 人名郝忠,此本出校,曰:“郝沈刻作郭,陈氏未校,下同。”所谓陈氏未校,谓陈援庵先生《沈刻元典章校补》[4]也。所谓下同,谓人名郝奈儿,陈氏亦未校,仍作郭奈儿也。易言之,岩村本“郝陌、郝忠、郝奈儿”云云,沈刻本作“郝陌、郭忠、郭奈儿”(顿号为笔者所加),陈氏无校改也。 惟毋论有校、未校,陈垣氏及岩村氏均未对三人(郝陌、郝忠、郝奈儿)合召一夫(张乞僧)之不合情理置一辞。按陈垣氏熟悉元朝典故,校出沈刻《元典章》讹误、衍脱、颠倒诸处一万二千余条,岩村氏校定本各条文,皆经当年元典章研究班群贤之论定,对此三妻一夫之事,具沉默不语,殊为可怪。岩村本行世后四十年,祖、李二氏点校本出,仍作“郝陌、郝忠、郝奈儿召到张乞僧作舍居女婿”,且注曰:郝忠、郝奈儿二郝字,元刻均误作郭,今据下文订云云。三女共一夫,二氏亦不以为异,依旧传布不误。 案元朝行一夫一妻制,三女共一夫,法所不容,疑三人中只有一人为张乞僧之妻。据下文,此人应为郝奈儿。郝陌、郝忠为男人名,应非其人,实无可疑。但郝陌、郝忠两人名,缘何出现于此? 据条文,郝奈儿与刘元通奸,已经司法断决,惟赘婿张乞僧不肯续留郝家住坐。据此可知,告诉人应为郝家人。依《元典章》编辑体例,此处应作“郝XX告”。疑“忠”字误,当作“告”。但“郝陌郝告”(沈刻本)或“郝陌郭告”(元刻本)云云,仍有疑处,盖人名“郝陌郝”或“郝陌郭”均甚为奇怪。按本案未见郝奈儿之父,推测郝父应已亡故,告诉人为郝母。郝母本家姓氏未详,设为“田”,依元代官府文书所见例推之,此处“田”字前应有“阿”字,或作“阿田”或作“郝阿田”,两者具可。元刻本“陌”下一字为“郭”,作“郝陌郭”,疑郝母本家姓“郭”,原作“郝阿郭”。郝、阿、郭、陌四字,具有“霹”旁,告、忠两字,形亦稍似,稍一不慎,即可致误。推论至此,应可确定,原始文书本作“郝阿郭告”,元刻本误作“郝陌郭忠”,沈刻本误作“郝陌郝忠”。 下文“合令张乞僧将妻出舍,与伊父同居”云云,谓令张乞僧携妻郝奈儿离开郝家,回到张家与张父同居生活。张乞僧似已原谅其妻郝奈儿,但仍不满于妻母郝阿郭,不愿再与阿郭同住,故阿郭赴官告也。 元刻《典章》,本非善本,鲁鱼亥豕,往往有之,传钞诸本,每况愈下,学者引用是书,稍一疏忽,即为所蔽。举此一例,可见一斑。从事于此者,慎哉。 例二出卷一八《户部》卷之四,《婚姻·收继·叔收嫂,又婚元定妻》条。今据元刻本试加标点如下: 《叔收嫂,又婚元定妻》 至元十年,中书户部: 来申: 胡阿郭告:老刘至元七年二月內,属赵二、马阿刘为媒,定问讫阿郭小姑胡茶哥,与次男刘二(应作三)为妻。去年六(应作三)月內,刘二自缢身死。比及二七其间,有婿刘三已将伊嫂阿郭接续为妻公事。取到一干人等词因。看详刘温先于至元七年,问到妻胡茶哥,至今不行迎娶,一面将亡过亲兄嫂阿郭未及周年收为正妻,其元定妻胡茶哥年二十,已及成婚之岁,若将刘温并嫂阿郭于夫丧制中成婚,依法断罪听离,却令本人迎娶胡茶哥为妻,况兼已有条格:“叔叔合收嫂嫂”,若拟刘温亦将胡茶哥求娶为妻,又有钦奉圣旨条画一欵,节该:“有妻更娶妻者,虽会赦,犹离之。”钦此。不曾断过如此体例。乞明降事。 省部照得来解内,刘二至元九年三月十三日 (公元1272年4月12日),自缢身死,其妻虽是于夫服內信从刘三长兄刘琮,竞于至元十年二月二十日(公元1273年3月10日),与小叔和同接续成婚,即系钦奉圣旨内一欵:“小叔合行接续收继”,难同有妻更娶妻体例。合准以此为定,令小叔刘三将嫂阿郭收继,仍将元定妻胡茶哥依理下财求娶为妻,外据刘宗、刘温所招罪犯,从本路量情断遣。仰照验依上施行。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历史编纂学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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