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农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传统文化保护思考((2)
2017-08-04 06:57
导读:2.2精神家园建设势在必行 在物质环境建设的同时,受灾区域精神家园的建设必须同步进行。一方面,灾区民众在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创伤,需要社会各界
2.2精神家园建设势在必行
在物质环境建设的同时,受灾区域精神家园的建设必须同步进行。一方面,灾区民众在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创伤,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抚慰。另一方面,灾区农村多为少数民族地区,包括羌族与藏族,他们的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是需要关注的,诸如村寨宗教活动场所与装备的恢复重建、民居建筑中佛龛与祭祀设施的恢复重建等。这样,不仅可以让灾区村民重归原来的生活传统,同时让他们可以重建生活的信念,进一步重振民族文化。
3传统文化保护非常迫切
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无论是物质环境的建设,还是精神家园的建设,都必须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物质文化的保护也许是非常显见的和具有共识的,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可能不容易落实,所以更需要加以关注。
3.1物质文化保护非常迫切
羌族传统村落与农宅具有完整性和体系性,包括在村落演变过程中形成的聚落形态体系与建筑体系。村落从组织肌理、空间结构到建筑的布局形体、装饰细节往往具有完美的和谐感,并与所处环境有机共生。这种体系是村民长期文化认同的载体,是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最适应环境最安全的人居形态。此外,羌族建筑特色鲜明,特别是羌族碉楼与石砌民居,充分体现了羌族人民的智慧,是值得保护的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村寨的保护可能面临两种挑战:一是无意识的影响——即指各种社会力量为了帮助灾区农民尽快安居,而建设脱离原来村落与原有传统的村寨及民宅,或者在原来村寨中置入大量异质性内容,导致建设性破坏。二是价值观的扰动——即村民自己在外来文化与外来资金的影响下,不满足于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且盲目引进外来的建筑类型进行建设,导致村落体系的破坏。上述两个方面,都是造成物质文化方面的“次生灾害”。通过长期深入研究,试图把握地方聚落的结构和部分文化内容,并在新的建设中予以继承,是有可能实现的。但如何在体现灾后重建迫切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对传统体系的扰动是值得思考、而且非常迫切的任务。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3.2非物质文化保护非常迫切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先生在《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座谈会》上讲到: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化大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大部分又不在城市里。物质性的东西受到损毁可以进行修复,甚至可以重建,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消失了,比如传承人没有了,文化的根脉就断绝了,就永远没有办法衔接上(http://news.xinhuanet.com/)。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胡洋 党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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