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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大新亮点(1)

2015-03-23 02:34
导读:其他论文论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大新亮点(1)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建设 社会 主义新 农村 ”,是一经中央正式提出,立即
“建设 社会 主义新 农村 ”,是一经中央正式提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而持续地讨论。作为一个新的提法,新的表述,新的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有其崭新之处,有其鲜明的 时代 特征。人们特别关注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究竟“新”在何处?本文试图从五个方面解析这一提法的时代之“新”,即它的五大崭新亮点。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质之“新”:社会主义
许多人都忽视了中央在对于建设新农村的表述中,明确强调它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对新农村建设的定性,它规定了建设运动的本质与方向。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学术界聚讼纷纭,争论不断。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大约是共识或者接近共识:尊重劳动,尊重劳动权;公有 经济 为主导;在承认经济差别基础上追求共同富裕;在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上公正优先,除非社会经济效益到了危机边缘;社会为全体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公共福利与社会保障;反对贫困、消除贫困。须予申明,现今提“社会主义”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前。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 发展 与变化,随着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深入与丰富,特别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经历了苏东之变,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 中国 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其内涵更加丰富,更加 科学 ,更加贴近经济现实。
在建设新农村中,如何实现其社会主义?《建议》中给出全面的全新政策依据,它们从总体上保证着全体农民平等的经济利益,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打造经济基础,为减轻农民负担提出了可行路径,为农民的公共福利、为社会保障、平等身份等也有令人高兴的建言。尽管这些建议并没有穷尽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要求,但它在诸多当前三农中急需要解决的 问题 上坚持了社会主义运行的方向。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步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建议》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完全取消农业税。2005年的最后几天,传来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议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样,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被彻底取消,对广大的9亿农民来说,这是2006年收到的第一份大礼包。──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就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实行“ 工业 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议》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财政和 金融 对农村的支持不足。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各级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9%;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相比,显然很不相称。《建议》明确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包括许多 内容 ,而当前农民最迫切的要求是《建议》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农村人多地少,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农村发展的滞后还突出地反映在 教育 、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建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将“两免一补”的政策扩大到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并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收杂费。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建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议》明确要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和农村信息化等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以及发展沼气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建议》还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这显示了对保障失地农民生存发展权的高度关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之“新”:以人为本
联系中央近年来的一贯提法,人们不难发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表述,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建设与发展中体现,它以建立和谐农村社会为目标。以人为本范畴中包含有三层基本关系:一是人与 自然 的关系,二是人与人的关系,三是人与社会、社会之间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处理好这三种基本关系。这三层关系也是和谐社会的三个本质内涵。
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也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中讲的“五个统筹”之一。人与自然的关系细究起来还分几个层次:一是人与大自然即物质自然环境的关系。世人现都认同环保,特别是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破坏环境获得物质财富的 历史 ,已成为人类睡眠中的持续恶梦。二是人与生物的关系。物种丰富的生态系统,不仅为整个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而且我们也是这个共生系统中的一个成员。然而,人类经济活动对于生物资源的开发,是贪婪的、疯狂的与不计后果的,已经严重导致地球上的物种锐减。三是人与作为自然的人自身的关系,即人的生物意义上的关系,诸如疾病,生存与繁衍,遗传,性关系,克隆人,等等。天灾、人祸,特别是经济生活中此起彼伏触目惊心的安全灾祸,就是人与自然关系遭破坏的后果。
其次,是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人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解读:一是它的社会关系层面,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广义的);二是它的自然关系层面,上面我们已经谈及。人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体系,包括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法关系, 政治 关系,社会关系(狭义的),等等。其中经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最为基础。在当前,从大环境来看,是一个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系统,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劳动之间的关系,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在这类关系中,公平与公正、贫富差距,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焦点,成为改革与发展的障碍,成为社会生活稳定的关键。人和方能政通,对这种关系和谐的期待,是朝野的最大的愿望。当前表现得尤为突出的是贫富差距从而贫富对立,虐穷心态与仇富心态对立, 企业 中的劳资冲突,以及各种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明争暗斗。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最后,是人与社会、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同样是一个复杂的关系体系,包括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局部(单位、企业、家庭等)与整体(代表整体的政府、公众)的关系、不同区域、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关系,等等。过去讲的城乡、体脑、工农三大差别的关系也归此类,现在还要得要加进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等关系。这一类关系,核心在于个人、局部同全社会的差别统一,整体协调。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就是,贪污盗窃、权力资本、行贿受贿、黑社会行为等。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农村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新农村建设一定会显著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以及农村整体面貌,让全国农民也能够充分共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必将成为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的重要标志。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度之“新”:自主创新
在改革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它必然伴随着机制、制度的创新,必然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毋宁说,它是一场农村体制的自主创新运动。自主创新,不仅仅是一个微观概念,不仅仅是对产品技术的原创追求,它同时也是一个宏观概念,特别是一个关于制度创新的概念。人类在自主创新的活动中,机制创新,制度的创新安排更深刻,更长久,更具 影响 力。
从制度安排角度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的包括农村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管理体制在内的社会综合体制的自主创新。中国农民是自主劳动者,制度创新在本质上必然是自主创新。之所以“自主”,在于农民的自主劳动、当家作主、有经济自主权的性质,之所以“新”,在于史无前例,在于它的全新性。迄今为止,尚无任何国家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也无现成的 理论 阐述。当然从抽象的意义上讲,一切关于农村建设新道路的探索都有共同之处,都有相互借镜的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必然有社会性质的规定,必然有本土化的要求。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面对中国的三农问题,近年来,学者们与实际工作者们都强烈地认识到,土地制度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制度上的自主创新首先是土地制度创新。
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创新土地制度?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既不是要走向资本土地私有制,也不是要回到小生产土地私有制。依据中央的一贯表述与学者们形成的倾向性共识,我认为这种土地制度应该是一种“重建个人所有制”,一种在此基础上的种混合所有制。这便是自主劳动在农业上的实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设想,只要稍加思索人们会发现,马克思提出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在农村广泛实行的家庭土地承包制有相似之处。至少可以说,我们 目前 在农村进行的土地承包制,是最终通向农民实现个人所有制的一个良好基础。那末,中国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应该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即“国土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它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所有制形式,而是一种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这种土地所有制之所以“新”,在于农民第一次在生产资料意义上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因而第一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劳动者。
国土公有制是国家稳定,全民安居的基础。试设想,如果土地最终所有权真正私有化,真正实现土地自由买卖,那末就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一个富裕的国家可以从另一个贫穷国家买下其土地,其极端表现也可以理解为买下这个国家。土地私有化的最终结果是极其荒唐,极其异端的。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居民对另一个国家的土地可能实现购买,但土地的国家归属权、控制权并没有改变。就是在美国这样标榜为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它的所有土地也永远在国家严格控制之下,尽管土地可以在经济市场中卖来买去。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既可以是私有制,又可以是集体共有制,还可以是股份合作制,以及多种所有制的混合构成。至于具体是那种所有制形式,完全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农民个的意愿。在这种混合所有制的结构中,土地使用权逐步地进入市场化运作。在这个框架内,资本方可进入操作,进行运行。这里,有若干原则需要理出:
第一,首先必须完成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所有制。在现有的有关土地 法律 法规的基础上,尚需建立健全新土地所有制的法律法规。应出台保障土地所有者在经济意义上的使用权。国家、政府只在国土意义上对土地最终占有,除非涉及国土安全与国家战略规划,不得干涉土地所有者依法经营活动。
第二,无论是哪种所有制下的土地所有者,在使用权上是平等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这是市场经济的通则。
第三,土地所有者有权在自己的土地上依法进行自由经营活动,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行政干预。就是说,真正放开土地的市场经营活动。
第四,正如同任何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一样,土地所有者有权处置拥有的土地,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股份合作,抵押,甚至转让。
第五,国家有权在国土意义上对土地的最终支配。
一当实现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混合所有制,这将告别目前存在的土地抛荒难题。农民拥有了土地,他可以在生产资料意义上随意处置自己的这份财产。他权衡之后,可以将土地出租他人耕种收取地租,可以雇人代耕,可以以土地入股与他人合作经营,可以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改变经营方向,如果他认为休耕有利也可以休耕,等等。他自己的财产,他知道怎样处置对自己有利。土地成为他自己的财产,本身就消除了土地抛荒的根源。特别是,市场机制进入农业,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结合,资源的闲置将不复存在。 大学排名
一当实现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混合所有制,这将结束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对农民土地的任意剥夺。土地是农民的,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很难再打农民土地的主意。以往,土地集体所有,基层组织(如村支书村长)在政府征用土地过程中往往终饱私囊。有资料显示,在已出事的贪官中,90%的人与土地交易有关。而在基层组织人员中,几乎没有在土地交易中没有从中获利的。今后如果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是政府与农民直接打交道,横插一刀难上加难。
一当实现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混合所有制,也将扫除土地集约化进程的障碍。农民个人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土地的聚集通道开启,从而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中央最近提出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一种可持续生产能力,这是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诸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的混合所有制,将为投入的多样性,投资的多渠道提供了有效机制。
一当实现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混合所有制,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农产品的商品化将大大提高。商品经济是以不同所有权为基础的,土地的个人所有制是农业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重大变化,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为市场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当实现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混合所有制,农民一方面是自己劳动力的自主所有者,同时又是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所有者,那末在这里,劳动将成为真正的自主劳动,农民成为真正的自主劳动者。农民的整个经济活动都将是自主劳动的实现。这便为个人所有制的联合即自主劳动联合体的诞生创造了先决条件,这不就是建设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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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巫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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