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长直接选举的三重困境及对策分析(1)(2)
2015-06-17 01:43
导读:其次是如何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制约作用。乡镇人大是乡镇民意的代表机关,在乡镇权力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拥有本地区内重大事
其次是如何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制约作用。乡镇人大是乡镇民意的代表机关,在乡镇权力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拥有本地区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代表民意,监督制约同级人民政府。实行乡镇长直选后,这一权力不能削弱,反要加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坚持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制度,同时,为保证其忠实履行自己职责,也可考虑引入人大代表的承诺制,使其代表意识转化为具体的责任行为,促使乡镇人大代表真正体现出对人民负责的宪法精神。(2)积极参与并主持乡镇长选举工作,保证选举的客观公正和有序进行。(3)继续发挥对本区域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力,监督制约权力。选举活动结束后,人大代表要把选民平时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反映上来,引导政府依法行政,限制当选乡镇长的权力膨胀。(4)定期审议政府的预算和财政开支,接受乡镇长的定期述职,评议考核乡镇长的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启动对不合格乡镇长的弹劾罢免程序。
再次是必须要解决当选乡镇长如何依法行政的问题。在乡级政权体系中,长期存在着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权力配置极不均衡,且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已经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直选乡镇长仅仅改变了乡镇长的产生方式,而对整个乡镇政治结构和权力体系并不构成革命性冲击。相反,“乡镇长的直选不但不能建立乡级政权中的权力制衡,反而通过民意基础的支撑强化了民选乡镇长的权力”,8其地位和重要性也因此被放大了,原本不平衡的乡镇权力格局变得更加不平衡。中外历史证明,如果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是无法保证政府(即使是民选政府)依法行政、防止其权力膨胀甚至权力腐败的。就乡镇而言,为保证直选乡镇长依法行政首先应解决乡镇党委的领导,特别是要加强乡镇人大的权力中心监督制约作用。9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价值基础:直选乡镇长对中国民主化建设的意义有多大?
民主选举作为一种理念,因之于村民自治已经深入人心,作为一种解决矛盾冲突的工具,已经在乡村社会被人们经常普遍使用,并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如果以此来定位直选乡镇长的民主化意义,规划未来民主化途径,却是一厢情愿。要清楚认识直选乡镇长对中国民主化建设的意义,首先必须明白下面三个问题:
第一,直选乡镇长与乡镇政府的合法性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最近,
北京大学的潘维对“海选”(一种扩大了的直选)与乡镇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提出了质疑,他通过列举国内外的一些历史事实得出“‘海选’与农村基层政权的‘合法性’没有必然联系”10的结论。其分析、论证和结论包含一定的道理,但不免牵强,他无法解释民主化进程中选民对于直接民主选举的强烈诉求。简单绝对地回答直接选举与基层政权的合法性有无必然联系,都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必须要具体分析:当一个社会缺乏平稳的社会制度、发育较为成熟的NGO、有一定民主素养的民众时,哪怕是“海选”也无法保证基层政权的合法性,但是相反的社会基础上,直选很显然会增强基层政权的合法性。
第二,直选一定能保证选出能人吗?前文已经说过,直选乡镇长改变的只是选人用人的机制,即用直接民主的方法选出乡镇长,并不能够保证当选人能力超群、真心为民做事,或者说不能排除参选人的政治投机行为。在已有的直选乡镇长的案例中,“中国第一直选乡长”谭晓秋恰好是一位精明能干、众口称赞的干部,但是这并非必然。候选人胜选的标准和依据是群众“满意”和“信得过”,而群众“满意”和“信得过”的根据,以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和文化心理更多的是从“人情关系”方面度量的。这样,通过直选胜出的个人便成为左右直选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当选乡镇长到任后能否带来选民期待的变化的决定性因素。直选其实是一种有局限性的选拔用人机制,正像民主本身也有缺陷一样。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第三,乡镇人大的间接选举较之于直接选举在目前阶段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现代民主选举的基本方式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形式,间接选举更代表了现代民主选举的一种趋势。时下中国的一大批专家学者之所以对直选情有独钟,主要基于两个原因:其一,对古代雅典直接民主选举时“广场上和会议厅展现的热闹情景”充满“浪漫想象”和“幻想情怀”。贡斯当认为:古代的自由主要存在于公共领域,人们视公共政治生活为最高的善,而现代自由则主要集中在个人生活之中。11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中国,一门心思地迷恋于直选,不免有失妥当。其二,对现行乡镇政权体制的失望,落实到乡镇长选举问题上,实质是对乡镇人大没有更好履行自身职责,导致政府效率低下、腐败盛行的一种无奈选择。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人大改革正在进行,加强人大职能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基层人大选举制度的改革已经启动,1998年四川绵阳开始推行由乡镇人大“直接提名和选举乡镇长”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却被“直选乡长”的表演性改革所掩盖,并不被更多学人所宣传)。乡镇人大“直接提名和选举乡镇长”这种试验,不仅改变了乡镇长的产生方式,更重要的是凸现和激活了乡镇人大在乡镇权力体系之中的独立地位和角色。一个逐渐握有人事大权的乡镇人大,比投票之后一哄而散的乡镇选民更有动力和能力来制衡、监督乡镇长甚至是乡镇党委。这样的改革就为进一步的制度博弈、全面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改革和宪政与民主价值诉求的平衡做好了铺垫。如果说,“直选乡长”的改革试验在整个权力体制中表现为单刀突进的话,那么,落到实处的间接选举改革就一定能够做到牵一发而动全局,整体推进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综前所述,乡镇长直接选举制度本质上涉及乡镇政权层面的政治权力(权利)调整和再分配等核心问题。如果无所顾忌地凭一腔热情强行推开乡镇长直选制度,不去做更艰苦的制度疏通工作,不仅会面临来自社会的强大阻力,更重要的会招致政权内部的强硬阻挠,其对长远的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中国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以民主的方式做更扎实的基础性工作。
参考注释:
1、参阅何包钢、郎友兴《“步云困境”:中国乡镇长直接选举》,《二十一世纪》(香港)2001年4 月号;赖海榕《竞争性选举在四川省乡镇一级的发展》,《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2期。
2、参阅郭正林《乡镇体制改革中的“孤岛现象”》,《半月谈》2004年7月30日。
3、李昌平《乡镇体制改革:官本位体制向民本位体制转变》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 2004-7-19
4、闻正兵《中国乡村民主选举为何举步维艰》《凤凰周刊》凤凰网 2002-5-24
5、仝志辉《政治体制“形式化改革”的生成逻辑——湖北晓镇“海推直选”个案研究》“三农中国网”(2004-5-24)仝志辉主要从政府的角度解释“形式化改革”现象是值得商榷的。
6、借用沈旭辉在《乡镇长直接选举可能引发的“基层断层现象”探析》(“中国农村研究网”2002-08-29)一文中使用的名词。
7、王怡《乡镇的自治和限政:四川省步云乡直选乡长之后》宪政论衡网站,http://www.xianzheng6.com/。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8、王怡《乡镇的自治和限政:四川省步云乡直选乡长之后》宪政论衡网站,http://www.xianzheng6.com/。
9、胡振亚、任中平《乡镇长直选与干部人事制度的矛盾及解决办法》未刊稿
10、参阅潘维《质疑“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关于乡村中国的两种思路》,《开放时代》2004年第2期。
11、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商务印书馆,199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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