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实现社会公正与公共政策(1)(2)
2015-07-10 01:05
导读:另外,为了克服 分析 者的价值偏见的 影响 ,分析者要尽量采用 科学 技术分析定性 问题 ,即 发展 定性问题定量化 研究 技术。如,在对方案进行预测时
另外,为了克服 分析 者的价值偏见的 影响 ,分析者要尽量采用 科学 技术分析定性 问题 ,即 发展 定性问题定量化 研究 技术。如,在对方案进行预测时,采用
数学模型进行分析。当然,若用技术模型很好地分析一项政策方案并不是很容易的。它往往要求多个模型进行组合,有时还要对模型进行改造甚至创造。定量分析中,一种主要的技术是模拟技术。“模拟是一种描述性的技术,它通过建立某个过程或一系统的模式,来描述该过程或系统,然后用一系列有目的、有条件的模拟试验来预测该过程或系统将产生的行为。通过构成反映客观过程或系统的模式,决策管理者完全有可能做出有关这一过程或系统行为的、有意义的论断。”⑤
技术是政策分析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没有事实的真实性,就没有价值判断的正确。“实事求是”,无事实便无法求出真理。但是,我们也要防止走向另一极端。即单纯地相信技术,相信数字,而忽视客观的实际。提出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于:当前,虚假数据现象严重,政府与公众都曾深受其害。数据之所以能欺骗人,一是因为它的表现形式,即形似可靠;二是因为数据的推导复杂,人们往往不愿细加琢磨,或者很难看出破绽。1958年“大跃进”的根源之一就是盲从数据,而忽视了实际上的考察与深入分析,使得浮夸之风兴起。这一教训的惨痛是值得我们深刻反省的。
第四有关政策评估
政策评估包括政策执行的评估和效果的评估。“政策执行评估的中心问题在于确定政策执行是否按照政策规定采取了适当的政策执行行为,政策执行行为又是如何影响政策成败的”。⑥政策执行的评估最重要的是确定好“完美的政策执行模型。”它是评估的参照,是政策执行最理想的模式,它也应当是本着 社会 公正的。政策评估主要是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政策效果的评估要注意以下问题:1)政策评估的态度要端正,不能偏离了评估本身的目的。评估不是一种形式,不是为了炫耀功绩,更不是为了掩饰错误,它是为了检测政策执行效果, 总结 经验教训,为下一次制定政策提供 参考 。政策评估过程中,评估者为了谋求私利,或者采用不正确的评估手段,往往造成评估的结果与评估原有的目的发生偏离,这一做法尤其易在政府作为评估主体时出现。2)在评估的具体讨论过程中,不仅要有赞成的观点,而且要有对于赞成观点的详细论证及明确的理由。3)评估的参与者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他们代表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参与者的组成结构要合理,使他们近似一个社会的浓缩。这里我举出实质性论证模式以说明上述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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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答辩(B)
予以驳斥(R)
↑
加以确认 (W) ↑
↑
资料(D) → 具有资格(Q) → 声明(C)
实质性论证结构⑦
图中表示的是实质性论证模式(DWC-QRB),其中,DWC指传统的论证模式:这一模式中,政策评估者寻找论据(资料)对政策的价值加以论证,最后得出结论,并将结果晓以公众,发出声明;实质性论证模式(DWC-QRB)将传统的论证作为第一轮,然后符合一定资格的人参与进来,进行第二轮的评估。他们可以对第一轮中已赞成的政策价值提出疑问,加以驳斥或证明,最后得出新的结论,并向公众发出声明。实质性论证较之于传统的论证模式发生了两种变化:参与评估的主体增多了;论证的次数增多了。这说明此模式的论证结果是较具代表性的。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众的参与。当然,这一结论是以参与评估的人发表真实看法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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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实质性论证模式,可以得到启示,对于政策的评估,其评估者的组成结构是很重要的,前面说过,评估者要尽可能的具有代表性。 目前 ,存在的评估多是权威性机构(主要是政府)进行的。单纯的权威性机构评估明显地背离了广泛参与的原则,即使在其愿望和动机纯正的情况下,也往往容易使公共政策偏向自己的利益,从而很难保证顾全全体公众的利益,因此在权威评估的机制中引进民主机制是必要的。当然,在权威机构评价活动中引入民主机制,决不能简单地意味着在评价一项政策时,实行全民公决。多数并不等于正确。
4)要重视发展灰色评估技术。当前,灰色预测已成为专门的科学,灰色评估也不可忽视。灰色是指:在当前一段时间内,很难看清的但确实存在的政策的影响。政策的执行免不了带来估计不到的效果或附加效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效果就显露出来了。对这些附加效果的评估有时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新 中国 实行的人口政策,由于当时只看到“多一个人多两双手”,而没看到“多一个人多一张口”,两只手的作用又不能充分发挥这一现实,造成了我国人口过剩,现在不得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窘境。之所以评估存在灰色主要有以下原因:政策本身的执行目的不明确;评估者的知识水平有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大规模事件(如, 自然 灾害,世界战争,等);政策产生的无形效果无法进行评估。
总之,对于政策的评估应该尊遵从以下原则:评估的目的是明确的,评估的结论是多重利益主体民主参与,充分论证的结果。评估要具有超前性。
第五关于政策的配套与连续
政策的配套是指:公共政策要力求做到利益表达的多样,政策服务群体的多样,以及兼顾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政府作出的政策多是方面政策,一项方面政策是不能容进各种形式的利益的,况且,由于不同利益群体对利益要求不同,他们要求得到的利益形式各异,这要求公共政策讲求利益配套;一项方面政策是指向不同的社会群体的,各个社会群体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利益,同时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受侵害;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是互相牵制,互相影响的。正因如此,公共政策的指定与执行才要求配套。如,我国目前实行的改革,就力求达到配套: 经济 实行市场调控,政府实行机构改革,文化强调言论自由等。政策的连续性是指,政策的影响在时间上是具有延续性的。对这种延续性可做两种解释:第一,一项公共政策在执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它不够公正,从而产生了不良后果。考虑到这种延续性,要求一项政策具有后续政策作为补充。这种补充要做到:保证公民的在适当的时期内,付出与所得的一致。例如,支边政策,不能只强调要支边人员一味奉献,要求他们“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而忽视对他们应有的补偿。父辈支边已属不易,不能要求已考进大学的子辈再回边疆。政策的连续性是在公平的奖惩规则下的连续,而不是指一成不变的执行原政策。唯有如此,它才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第二,一项公共政策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它的生命不能缩短更不容延长。政策的生命周期有时是很难判断的。判断政策的终结,要依其是否推动社会发展,起码是不阻碍社会发展为标准。如,中国目前的户籍制度,严重限制了人才流动,剥夺了大多数人的发展机会,它的生命可以说已经走向终结了。这时就要求有新的政策来替代目前的人口政策。一项政策的生命周期之所以被延长或缩短,主要有以下原因:1)人事地流动或新一届政府的更替导致原有政策效力的中断,“人存政举,人去政息”就是指的这种情况。2)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或获取更多的利益,人为缩短或延长政策生命。3)政府较为保守,喜好稳定,惧怕改革。有时政府为了考虑管理的方便,不愿取消一项政策。这也给我们了一个启示,加强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监督是尤为重要的。
总之,社会公正最终是为了各人生存空间的扩展,实现社会公正依赖于政府执行的公共政策,要提高社会公正的程度,就要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建立符合公正的价值导向,并使其渗透到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各个环节,这是政府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
参考书目:
①参《价值和价值观》王玉梁1998年8月第一版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发行第41页
②参《选举论》王玉明1992年9月第一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81页
③参《 现代 公共政策导论》张国庆1997年9月第一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2页。
④同上第264页
⑤参《模拟技术在管理中的 应用 》吴尚立编著1989年4月第一版第15页
⑥参《现代公共政策导论》张国庆1997年9月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91页
⑦同上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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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