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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周边出租屋治理困境分析(1)(2)

2017-03-28 01:17
导读:2 外部推动力。(1)高校提供的宿舍数量和条件普遍滞后。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之后,我国普通高校实际招生人数迅速增加。而高校的宿舍、食堂等配套硬件设

  2 外部推动力。(1)高校提供的宿舍数量和条件普遍滞后。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之后,我国普通高校实际招生人数迅速增加。而高校的宿舍、食堂等配套硬件设施未能与招生规模实现同步增长。另外,宿舍条件参差不齐,不能满足部分学生较高层次的需要。(2)高校宿舍管理体制滞后。在高校宿舍后勤管理中,存在从部门利益而不是学生正当需求出发,对学生调换宿舍等要求推委和刁难的现象,客观上把这部分大学生推向校外。(3)高校周边居住环境的改善对大学生到校外租住形成强大拉动力。
  
  (二)外来务工人员视角
  高校周边出租屋市场的兴起和活跃,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推动作用是分不开的。一方面,高校周边出租屋市场的兴起和活跃吸引了大量本地和外地的务工人员到高校周边开餐馆、理发店、书店、服装店、网吧、KTV等,为大学生及社区居民提供各式服务;另一方面,高校周边服务市场的建立健全,让高校周边出租屋的居住环境更加便捷舒适,又吸引了更多的大学生到校外租房居住。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高校周边一方面加快了校园周边房屋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少外来务工人员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进行日常经营的过程中,经常占用公共设施。对威胁学生安全、健康的因素往往不顾及,对违法犯罪现象持放任态度甚至直接参与这些活动,也给高校周边环境埋下严重隐患。
  
  (三)房主视角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高校周边出租屋市场的兴起与发展,为高校周边居民提供了巨大商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少居民新建甚至临时搭建了许多本身存在消防、盗窃等隐患的出租屋用于出租。同时,由于高校周边出租屋市场供不应求,不少房主怠于对出租屋进行安全维护。另外,为了逃避相关税收,房主大都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不少房主为逃避税务、公安部门的检查,甚至隐瞒租户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房主利用现时对出租屋管理的漏洞,推诿其在治安、房屋安全等方面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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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校、教育主管部门视角
  1 教育部“禁租令”禁而不止。2004年6月3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2005年,教育部在校外租房问题上有所松动,“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2007年,教育部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教育部政策的不确定性,使政策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同时增加了执行难度。教育部发布上述“禁租令”,以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随后制定的相关政策,初衷是保护大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方便管理”。从政策执行情况看,上述“一刀切”的政策措施不能达到预定目标具有必然性。教育部等教育主管部门为方便管理、推脱责任,往往打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旗号,对大学生到校外租房现象“原则上”采取“一刀切”的措施。相关政策并未充分考虑学生的合理需求和高校的管理难度,忽视高校周边出租屋涉及利益的复杂性。
  2 高校位于尴尬核心。高校位于高校周边出租屋问题的尴尬核心。首先,高校必须积极响应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号召;其次,高校宿舍管理、食堂等后勤服务不能有效适应学生多样化的需求;第三,高校与其周边居民、出租屋主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共生关系。一方面,为弥补校内学生宿舍供给缺口,有的高校甚至直接租用周边的小区、居民私人住宅楼用于本校学生居住;另一方面,即使高校杜绝大学生到校外租房,也将因损害租房学生、房主、务工人员的利益而招致相关群体的反对。最终高校对学生租房又回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管理状态。
  以位于武汉市的z大学为例,该校学生手册《Z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三条如下:“学生宿舍一经分定,不再调整。学校根据需要每年新生入学前进行学生宿舍的调整。学生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如因病(或伤残)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意,学生工作处批准,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对退宿的学生,学院(部)要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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