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论中国广告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1)(2)

2017-06-21 01:03
导读:植入式广告在具体的运作中,许多公司已突破单纯的在某一媒体或领域的内容植入,而是进行更复杂的,或者将隐性的植入式广告与显性的广告活动相结合

植入式广告在具体的运作中,许多公司已突破单纯的在某一媒体或领域的内容植入,而是进行更复杂的,或者将隐性的植入式广告与显性的广告活动相结合,使广告效果最大化。 ,在广告市场竞争中正在日益增长着有利因素,但是,由垄断、权力、关系、人情因素派生出来的不正当竞争却时刻腐蚀着广告业,扭曲着广告运作,损害着正当的竞争和合法的经营,毒害着广告工作者队伍。广告价格不公开,优惠不透明,交易的黑箱操作,用不正当手段挖人才等现象是目前不正当竞争的典型表现。
3,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更看重广告公司的策划能力,而不仅仅是它的创意能力。走到这一步,对广告公司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以前要高得多,也就是说,广告公司的人更苦了。你要懂得更多,因为你要学得更多,否则,你就没有价值。比方说,以前广告公司的文案是不管市场的,不懂销售流程的,这个产品从流出市场后,第一步到哪,第二步到哪,到一级商那是几扣,到二级商那是几扣,他是不关心的。但现在,你让他写经销商大会的方案,他不会写,那他不学习不行。所以,我说我们现在广告专业毕业出来的学生,除了能写写泛泛的文案之外,真正有销售力的文案,真正有市场价值的方案,他很难写出来,不转型不行,但这种转型非常痛苦,这种人才也非常难找。运作模式的复杂化趋势
植入式广告在具体的运作中,许多公司已突破单纯的在某一媒体或领域的内容植入,而是进行更复杂的交*性植入,或者将隐性的植入式广告与显性的广告活动相结合,使广告效果最大化。(四),是广告经营者数量多,规模小,拥有综合实力的广告公司更是凤毛麟角;不少有实力的大企业把广告业作为企业内的子公司来扶持,以解决职工子女和企业闲散人才的安置问题,这类企业办的广告公司在谋求业务信息、吸引高级人才、综合市场调研和产品品牌策划能力等等方面,都远不及专业广告公司,但却瓜分了原本要流向专业公司的广告业务量。企业在营销队伍、渠道网络、终端布局等等方面的规划,应由企业自己来完成,或者是企业聘请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来完成。但是,现实中的情况是,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是没有多余的钱去找管理咨询公司,他们把这些不包含在传统广告业务当中的课题,明确或不明确地丢给了与他们合作的广告公司。换句话说,所谓不明确,是他们希望同广告公司合作,一定要卖好产品。卖好了,就是合作成功;卖不好,就是合作失败。而广告公司不解决上述这些问题,产品是不可能卖好的。Z5P中国广告家园网(五),广告主广告费的投放还未完全走向理性,是社会对广告业认识还需提高,对广告公司的角色作用和劳动成果缺乏理解和尊重。广告是一种企业的竞争行为,只有不断挑战市场竞争,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企业,只有那些能预见未来潜在要求,或及时发现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并按用户或顾客的要求持续提供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才会重视广告的作用,才能获得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六),部分广告主,广告公司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导致广告业在社会上诚信度不高,尤其是在特殊商品服务行业,如药品、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加工承揽等商品服务类别广告,从违法广告的种类看,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和药品广告三类违法情况最为突出,违法广告发布率超过50%,这与此三个行业的广告制作和发布不太规范以及广告量比较大有一定关系。其中医疗广告主要违法行为表现为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保健食品广告的违规行为表现为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等。(七),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1,无法保障广告代理制的实施,广告法制体系初具规模,但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广告法》已明显不适应广告业发展的需要,广告监管方面,缺乏更有力的法律手段。我国法律仅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广告管理部门,并未明确在代理制实行上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当然,也就没有如何负责监管、监管程序以及救济办法等规定了。2, 明星虚假广告泛滥,源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对明星做广告缺少必要的约束。在现在实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仅仅是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作出了规范,而忽略了广告参与者。虽然明星在虚假广告中的作用无异于助纣为虐,但消费者却没有虚假广告代言人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正因如此,那些做虚假广告的明星就有了可趁之机,为虎作伥,昧着良心赚取巨额代言费,却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和责任。我们常常看到作虚假广告的“帮凶”明星在遭到诉讼时常常振振有辞、泰然自若。正如唐国强所言:“有人找我做广告你们不认为是好事情吗?那证明你是有市场的……我为什么不能挣这个钱?”笔者想,假如法律也把这些虚假广告的“帮凶”一起惩处,让法律这把尚方宝剑在他们面前晃动,看这些明星们还有多大的胆子敢去冒天下之大不韪?故对制订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以规范和调整名人的代言行为,将虚假广告代言人一同列为处罚对象,由此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上一篇:从苏联到俄罗斯:养老金制度改革之评述(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