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朱一派与居勒尼派伦理思想之比较(1)(2)
2017-07-04 01:03
导读:居勒尼派是基于感觉主义而提出快乐论的。“居勒尼派主张感觉是标准,只有感觉才是可理解的不会错的,而引起感觉的事物却不是可理解的或必然的,所
居勒尼派是基于感觉主义而提出快乐论的。“居勒尼派主张感觉是标准,只有感觉才是可理解的不会错的,而引起感觉的事物却不是可理解的或必然的,所以 研究 事物是毫无价值的,所谓的共同真理也是不存在的。”因为个人的感官状况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个人特殊的感觉。[7](pp191-196)也就是说我们的感知只提供有关我们自己的种种信息,它既与事物的本性无关,也与他人的感觉无关;他举例说,得了黄疸病的人看什么都是黄色的,得眼结膜炎的人看什么都是红色的。由此他们认为感觉才是唯一真实的存在,通过感觉去判断、探究现实的对象及事物的本性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对于一切事物,感觉的存在就是标准和目的,我们遵循它而生活。
居勒尼派就把这种感觉主义作为伦理基本原则。他们认为,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两种状态:快乐和痛苦。“快乐和痛苦两种状态,前者是一种和谐平畅的状态,后者是一种粗糙难受的状态。”“快乐令人惬意,痛苦令人反感。[8](P529)”全部感觉在于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当运动激烈和动荡时,我们就会感到痛苦,而当运动和缓时,就会产生一种快乐感。阿里斯底波相信,只有快乐是合乎理想的;并由此得出结论:痛苦的感觉是恶,而快乐的感觉是善。人生宗旨是个人积极的追求自身的快乐的感觉和满足。在身体的快乐和灵魂的快乐问题上,他认为,灵魂的快乐是从身体的相应部分产生的,所以身体的快乐是生活的目的。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的快乐。他还以人在孩童时代就本能的趋乐避苦的事实为例来说明与证实。总之,善和人生的目的就是作为一种内在的体验的个人的“特殊的快乐”。这种快乐论无疑是带有享乐主义色彩的。该倾向被后期的居勒尼派代表第奥多罗( The odorus)等人进行演转,渐渐趋向强调理智对感觉的引导。黑格尔曾经评介说“这里体现了发现人的天职已经存在于那里面了,他的天职就是要公正、合乎伦理、要信宗教;这一切都已经存在于民族的宗教 法律 之中。可是等到分歧产生了,个人就必须深入自身,就必须在自身中去寻求他的天职,就是寻求快乐的感应即个体的快乐。”[9](pp136-137)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在中西哲学史上,无论是杨朱还是居勒尼派,他们的思想都以伦理方面的为主,关注人生观的 内容 。杨子的主要伦理思想表述为“为我”主义,他的“贵己”、“为我”的主张高扬了个人存在的价值,也为社会奠定了最牢固的基础。其对个体与整体关系的理解是深刻的;居勒尼派的始祖阿里斯底波则以个体感觉主义的快乐为前提而提出快乐论,无论如何也逃不了享乐主义嫌疑,然其强调个体存在的物质基础的观点是可以接受的。二者究其主旨,相比而言实质上都是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他们都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个人的利益与幸福的追寻,强调某种个人主义原则,侧重以个人角度看社会,从个体观念来思考人生。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曾起到了不可小看的作用,对于我们今天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也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过分重视个人主义就会导致私欲膨胀等不良后果,使人成为孤立的个人,最终会削弱社会的凝聚力,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深思。
二、对物的态度:“不以物累形”与以智求乐
居勒尼派的快乐论由阿里斯底波定位被涂抹上享乐主义的色彩;可是,居勒尼派并不否认,享乐有程度上的差别,他们也清楚地看到了许多享乐只是给人带来更大的痛苦代价的事实,他们认为要反对纵欲,并试图加以理智的引导。他们也承认虽然肉体的快乐是第一位的,但有必要正确判断不同享乐的相对价值而选择不同的善。他们把这种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归于智慧的引导。这一思想表现在对物的态度上具有双重性,首先从带有享乐主义的快乐论主旨出发,居勒尼派认为,什么样的事物或行为替我们带来快乐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每种快乐本身就是善。阿里斯底波就把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作为自己的生活准则和个人行为的宗旨。他很重视物(金钱)的获取,认为金钱是快乐之本,享乐之源;在苏格拉底的学生中他俨然以一个“智者”的身份出现,以收取高额酬金的教师为职业。有则轶事说有个富翁想送他的儿子去阿里斯底波那里受 教育 ,他向这个人要五十德拉克的学费。富翁认为用这笔钱可买到两个奴隶,他就对富翁说:你去买奴隶吧,这样就有了两个奴隶。[10](p91)另一方面这则轶事也表明他并不愿做物的奴隶使其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他认为钱与快乐并不是成正比例的,有钱并不等于快乐。他重视教育,尤为鄙视那些庸俗无知的有钱人,把没有教养的人比喻为石头,基于此他提出以智求乐的主张。他认为智慧的功用就是指引我们不但能与快乐相随,而且还教我们何者为最佳之使用。它使我们摆脱妨碍快乐的嗜好和激情,以便我们以最合宜的方式来利用一切达到幸福。阿里斯底波并不象后来的伊壁鸠鲁一样把快乐理解为仅仅是一种心灵的平静,也批判居兰尼派的快乐观,认为凭苦修是不能成为快乐的主宰的;他认为有此能力的人是更懂得驾驭快乐而不为其所奴役的“圣人”。并且相信,尽可能的利用每件事物,要么限制欲望,要么用聪明和自制,是确保和满足快乐的重要条件。他不时发出这样的感叹:“人生最感人的美丽是看见品德高尚之人在坏人群中依旧固守出污泥而不染的态度。”在他弥留之际,他说留给女儿最宝贵的是教给她知识,教她如何来避免“对不必要的东西加以估价”。[2](p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