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1)(2)
2017-08-13 01:53
导读:3.改革乡镇工作模式,构建以产业服务队为主体的运作机制。根据县、乡、村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组建了相应的专业服务队,推行了“专业化分工、全程
3.改革乡镇工作模式,构建以产业服务队为主体的运作机制。根据县、乡、村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组建了相应的专业服务队,推行了“专业化分工、全程性服务”的工作模式。不同的专业服务队,针对各自服务的产业,深入到相关的村、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跟踪服务,并引导农民按照“协会+农户”的形式,构建产业主体,使工作重点切实地转移到发展农村经济上来。[3]
4.改革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如改革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权责统一、目标考核、效能管理等。正是由于这些正确的改革措施,使该县的新农村建设和民主进程得到显著发展。
(三)全面贯彻落实民主制度,理清民主程序
为进一步保证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正常开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推广了村级事务民主“听证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村班子联席会议制度,逐步理顺“两委”关系。村班子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和召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决策,实行党支部书记主持下的集体领导。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重大项目的确定等,在党支部研究提出决策初步方案基础上,必须经过村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采取四个统一公开: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程序。
调查者在村民自治实施比较成功的Y村做实地调查时获悉,该村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对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分配方式, 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4]以往,组上财务收入、支出组长“一支笔”说了算,群众有怨言,干部之间闹矛盾。2003年,村党支部、村委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率先实行组财村管组用的“3+1”财务管理制度,即: 组上所需开支由村民代表签字、组长签字、村主任签字后交出纳和会计予以支付。这样做不仅杜绝了过去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而且村组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自然提高了,形成了全村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该村被镇上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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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制约因素
通过对S县农村的深入调研发现,虽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良好,但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有一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完善,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的落后使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缺乏必要的人力、物质条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做后盾,
政治民主建设举步维艰。S县每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2 000多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可用财力大约是1.4亿元,保工资、保运转要支出1.2亿元左右。财政困难,经济不发达,人民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吸引人才,导致村级组织基础薄弱,干部能力有限,水平低,村党组织很难发挥自身作用。在走访某镇党委副书记时,这位副书记语重心长地说:“S县经济落后,是贫困县,尤其是农村经济,跟不上城镇经济发展速度,今年一季度农民期内现金人均收入为607元,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3元,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地方是很难引进人才的,叫你一个大学生来当村官你肯定是不愿意的吧!所以村干部的文化层次不会太高,最高也就是个高中毕业,有相当一部分村干部成员只是个初中文化水平。村干部能力有限,有时候必须县上有关部门直接干预,村民自治有时候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所以,要发展民主自治,关键首先要发展经济”。
(二)村民自治过程中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法规约束
调查发现,很多村没有相应的自治章程,管理缺乏规范性、长效性的措施,因而执行中随意性、人为性较大,而且易形式化走过场。按有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村民群众拥有自主决定本村重大事务的权利。然而数据表明并非所有重大村务都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决策,56%的村民认为选举过程不能程序规范、畅通渠道、发动群众,60%的村民从未被邀请参加村里的重大问题决策。村民会议特别是议决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性全体村民会议,因各种不同的原因很少召开,当遇到与全体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村级事务,往往通过召集村两委会和村民小组长、自然村长联席会议,或村两委会和党员联席会议,有时也召集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全体党员联席会议进行决策。这样做虽然能较快地作出决策,但不能充分地反映全体村民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