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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七条协议》的签订,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 中国 的阴谋,永远结束了帝国主义统治西藏的 历史 ,实现了祖国的统一;《十七条协议》规定了西藏 社会 改革的方向和途径,提出了西藏 发展 经济 、文化、 教育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历史任务,成为西藏社会发展的划 时代 的丰碑,促进了西藏社会的历史发展。
和平解放50年,西藏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变化,社会发展实现了两个深刻的历史性转变:一是由封建农奴制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历史性转变;二是由贫穷落后到初步繁荣的历史性转变。在纪念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的时候,重温《十七条协议》这一历史性 文献 ,会强烈地感受到西藏今天的变化与其有着一种割不断的联系,这个历史文件的伟大意义,用当时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同志的话来说“是愈向前走愈可以看得出来”。
一、《十七条协议》的签订,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阴谋,标志着西藏民族回到祖国大家庭,永远结束了帝国主义统治的历史,这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
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西藏与内地的 政治 、经济、文化交往源远流长,在长期的交往中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曾出现一股“西藏独立”的逆流,但是西藏广大人民和上层中的大多数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帝国主义分子和西藏统治集团中的少数分离势力制造的分裂阴谋始终未能得逞。帝国主义对此恼火至极,变本加厉地培植西藏上层统治者中的亲帝势力,挑拨离间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竭力破坏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制造混乱,以实现侵吞我国西藏的阴谋。特别是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时候,帝国主义策划亲帝分裂主义分子加紧进行“西藏独立”的活动,企图使西藏脱离祖国,成为他们的殖民地。正是鉴于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发出了“进军西藏”的号令,并积极、稳妥、周密地部署了解放西藏的有关 问题 ,根据西藏的历史、民族、宗教、地理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方针,即在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前提下,努力争取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西藏问题。而这种谈判,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完成祖国大陆的统一,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大团结,使西藏民族同祖国各兄弟民族一道,在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祖国大家庭中,共同走团结进步、发展繁荣的道路。因此,党中央、毛泽东同志把西藏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分为两步走,先解决反帝问题,然后解决反封建问题。把解放西藏的任务集中到进军西藏,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上。这样做有利于揭露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阴谋,孤立亲帝分裂分子,有利于消除长期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符合西藏人民和爱国上层人士的愿望。为了实现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目标,党中央指示部队要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和风俗习惯,认真开展上层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并通过昌都战役,扫除了和平谈判进程中的障碍,为和平解放西藏创造了条件。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上层爱国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西藏地方政府终于派出代表到北京就西藏的解放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于1951年5月23日正式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1951年7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陆续出发,分别从西康、青海、云南、新疆向西藏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驱逐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实现了西藏与祖国的统一。从此,西藏在祖国大家庭里,不断进步,不断发展,成为共和国巩固的安全屏障。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十七条协议》规定了西藏社会改革的方向和途径,西藏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和平协商,改革封建农奴制度,使西藏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结束西藏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历史,这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在西藏进行社会改革,这是西藏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也是《十七条协议》中所明文规定的 内容 。《十七条协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力。”“有关西藏的各项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争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 方法 解决之”。旧西藏是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反动的封建农奴社会是西藏人民的人间地狱。在以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下,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场和绝大部分牲畜,他们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农奴人身,对农奴具有生杀予夺、随意买卖或当作礼品相互赠送的权力。三大领主一面通过繁重的乌拉差役、苛捐杂税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压榨;一面通过手中掌握的政权和“法典”,对农奴进行野蛮的统治和压迫,同时利用宗教来欺骗和麻醉人民群众。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阶级,祖祖辈辈依附在农奴主的庄园土地上,被迫进行繁重的劳动,负担着沉重的差役租税,终年挣扎在饥饿、贫困、死亡线上,没有丝毫人权。封建农奴制度严重地束缚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西藏的社会进步。变革西藏反动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西藏人民走向幸福的基本前提,也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党中央考虑到西藏的实际情况,对于西藏的社会改革实行“慎重稳进”的方针,不急躁、不勉强,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的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决定六年不改,创造条件,等待西藏上层和下层都同意的时候再进行社会改革。1959年3月,西藏上层少数反动分子顽固不化,悍然发动了反革命叛乱。根据西藏形势的变化,党中央当机立断,决定在平息叛乱的同时,进行民主改革,制定了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在西藏万里高原蓬勃开展。在民主改革中,党中央根据西藏农区、牧区、寺庙、城镇和边境地区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的方法步骤,对参加叛乱和没有参加叛乱的三大领主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参加叛乱的三大领主的生产资料采取没收,对未参加叛乱的三大领主的生产资料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从而实现了我党对西藏实行和平改革的一贯主张。西藏民主改革的完成,使西藏社会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彻底摧毁了农奴主阶级反动派的基础——封建农奴制度。政治上,彻底推翻了农奴主阶级专政的政权,1956年4月成立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于1959年10月开始代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成为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政 权。百万农奴翻身解放,陆续建立了各级地方政权,在斗争中,大批民族干部成长起来,通过普选,县、乡两级人民政权日益健全,为西藏自治区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标志着西藏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时期。西藏社会制度的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的深刻的历史变革,它跨越了几个世纪,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西藏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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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孔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