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文献中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
2014-02-06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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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文献; 谱牒; 比较学
关键词:地方文献; 谱牒; 比较学
论文摘要:本文在分析家谱这一中国特有的现象的基础上,举例说明了我国地方文献中家谱与方志的特性,并对家谱与方志研究进行了探讨。
2008年央视一套黄金时段热播的52集剧《闯关东》,将大连人家谱中的尘封往事搬上了荧幕,剧作者通过对家谱的挖掘研究,揭示出乾隆中期,在持续200多年的封禁政策后长期少人居住的东北黑土地的正式开禁,[1]大规模的“闯关东”开始了。根据方志家谱资料,论述南方移民的迁徙路线、定居点等基本状况,考证移民家族的大概数字,探讨开发、古村落的创建,清朝统治者希望保持满人的骑射尚武之风,进而保持满人对汉人的武力优势,证明闯关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转折时期。
中
谱是中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涵着丰富的爱国主义和公民建设的内涵。[2]家谱的文化属性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价值,认为家谱如同正史、方志一样,都是中华的文献遗产,应该给予重视。因而,笔者想借此就谱牒做一探讨。
一、 家谱与方志——中国社会特有的历史文化现象 古人认为,“宗族之有谱麟,犹如国家之有正史,州县之有方志”。这种对家谱的重视体现在家谱修撰的一系列民俗活动中,修撰家谱是宗族的大事,为全族所重。[3]撰志与修谱一样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所谓方志,是指以一定体例反映一定区域的、经济、文化、军事、自然现象和自然资源的综合性著述,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方志概念,先秦诸侯国书,已有方志雏形。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要求各地把地舆详细上报,这在客观上为方志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汉代,中央集权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统治者必须了解地方的疆域、山川、土壤、物产、户口、贡赋和风俗民情,于是地方志书便应运而生。如班固的《汉书·志》就是一部全国性的区域志。它记述了全国的地理概况,各郡国、地区的山、物产、和民俗等,是当时地方志著述的集大成者,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促进了以后全国性区域志的发展。刘秀当了东汉皇帝后,曾令编写《南阳风俗志》,开后世官修方志先河。隋代问世了《诸郡物产土俗记》、《区宇图记》、《诸州图经集》等志书。到了唐代,官修志书成为经常制度。皇帝下诏,各州府三年一造图经(后一度改为五年),报送朝廷。在皇帝倡导下,一些达官贵人,纷纷撰写志书。记载全唐的地理志《括地志》和当时体例最完善的《元和郡县图志》,为唐朝志书代表作。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宋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十分注意编纂方志。它承袭唐朝三年一造图经之制度,具体规定:“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为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因此,凡名郡大县,都曾数次编修图经。如临安,仅南宋时就曾三修志书。在全国各地普遍修志的基础上,宋王朝还曾七次下诏并组织力量,编修了数部浩繁的全国性的区域志(即总志)。据《宋史·艺文志》等载,宋代编修方志规模和组织超越前代,其数量大增,总数600余种,大大超过了以前历代方志的总和。宋代的方志在体例和内容上趋于全面和完备,出现了一批很有影响的名志,如太平兴国年间,乐史编修的《太平寰宇记》二百卷,突破了旧志的框框。至此,方志内容包罗万象,体例大变,并推动了方志的发展。明代,朱元璋为光耀统一业绩,率先倡导纂修方志,洪武三年下令将天下州郡地理形势类编为书,成全国地理总籍《大明志书》,二十五年中,三次下诏编志。永乐十六年,明成祖下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并颁布《纂修志书凡例》,为迄今发现的封建王朝最早发布的修志凡例,使各省、府、州、县普遍修志,乃至一修再修。清代为我国修志的鼎盛时期。康熙、雍正、乾隆都亲自过问方志的编纂工作。康熙十一年下诏各州县分辑志书,雍正下诏各地成立专门修志的志局,于是,出现了省有省志、府有府志、县有县志,甚至镇乡都有志的局面。据,现存旧方志有8500多种,清代就有5700余种之多。章学诚还创立了方志学。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多次下令编修方志,并颁行《修志事例概要》,共计修志约200余种。因此可以说,方志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撰志是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
同方志一样,中国的家谱也源远流长。所谓家谱,是同宗共祖的血亲集团记载本宗族世系和事迹的历史图籍。据王鹤鸣先生研究,家谱比方志还要早。甲骨、金文中就有家族世系的记载。周代的《世本》,学术界公认为中国家谱的开山之作。战国时代的《春秋公子血脉谱》,开我国家族史籍以“谱”为名之先河。这说明中国家谱的起源可上溯到先秦时代。汉代以后,中国家谱较先秦有重大发展,以司马迁修《史记》为例,《史记》中有关本纪、表,第一次按世代叙述了我国的上古史,把话说明白一点,就是司马迁把家谱和“口头史学”相印证,从而在中国的传统史学中首先使用了一种新的史料——谱牒。隋唐时期是士族
政治、魏立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簇”,选官品人,婚姻嫁媾,士庶分明,尊卑严格,“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姻,必由谱系”,因而维系门阀制度的家谱特别兴盛。此时的家谱成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根据,同时也成为士族政治服务的工具。家谱对于人们的社会地位、发展前途、社交层次起了重大的作用。到了宋代,家谱编纂方式由过去主要官府修谱发展为私家修谱。家谱功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社会政治功能发展为“尊祖、敬宗”的教化功能。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封建统治者鼓励私修家谱,以利于“聚其骨肉,以系其身心”。著名学者欧阳修、苏洵分别编修《欧阳氏谱图》、《苏氏族谱》。宋人在前人修谱体例的基础上,创立较完整的修谱体例,为众多修谱者所接受,成为影响后世修谱的基本的体例格局,应该说宋代是中国家谱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明清两代,私家修谱盛行。很多家谱参照正史、方志的体例来进行编修,使家谱的体例更加完整,内容更加丰富。同时,家谱一修再修,几乎姓姓有谱,族族有谱。这时,不仅汉族修谱,许多少数民族也修谱,修谱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综上所述,修志与修谱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历史,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特有的文化现象。
二、 方志与家谱特性的比较 方志与家谱,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殿堂里,它们相互辉映,互相渗透,有着许多共同的特性。
一是连续性。方志与家谱,都是代代相传,连续不断。方志一般是由地方长官主持撰写的,一代又一代的地方官僚,为了加强统治,积极编修方志,后任长官往往按照前任的志书体例,继续编修,使志书呈现连续的特点。清代雍正皇帝,不仅下令各地设立志局专事修志,而且下令各省、府、州、县志六十年纂修一次。即使到了民国时代,南京政府也曾作了省志三十年一修,县志十五年一修的规定。如湖北省先后修过七次通志,第一次是嘉靖元年薛纲纂修《湖广图经志书》,第二次是万历十九年徐学谟纂修《湖广总志》,第三次是康熙二十三年徐国相等修《湖广通志》,第四次是雍正五十一年迈柱修等纂《湖广通志》,第五次是嘉庆九年吴熊修纂《湖广通志》,第六次是光绪元年洪良品纂《湖广通志志存》,第七次是民国年间纂《湖北通志》,平均大约三十年一修,内容均有连续性。家谱一般是由族长主持修订的,后任族长往往根据前修家谱的体例、内容,进行续修,在世系列表、家族迁徙、人口兴替等方面更显示了代代相传的特性。如笔者家人的熊氏宗谱兴什(宏八公)全卷,民国十四年续修后间断七十四年于1999年续修,避免了人丁失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