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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本的耻感文化具有“不允许有不愿意”这样一种心理上的道德自悖,这种文化心理文化形态具有历史与文化的交织层次性,中国文化的输入的产生了日本文化的整合,但中国文化的抽象精神素质并没有为日本文化所真正消化,导致了心理和社会上的自反对立性。对悲怆、苦难、残缺、死亡这种自然性的信念与服从是日本文化的病态阴影,日本纯文化(文化、艺术等)中的自然性使形式本身成为了精致优美的纯粹艺术。文化与历史的相互阐释是一种现代的理性自觉。
1. 耻感与罪感文化
本尼迪克(Ruth Benedict1887-1978)被看作是文化人类学中文化模式论学派的创始人,但她对日本文化研究的名作“菊花与刀”却表现了她对文化研究中人格与心理的独特层次的视角,这首先是因为她自己作为一个的西方文化中的学者在对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研究中感受到的强烈的文化感情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主要地表现在日本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而是广泛表现在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行为背后的强烈的心理感受和内在的冲突性,日本人的行为的特别性在于具有一种自反的对立性,如尚礼而又黩武,祥和而激烈,驯服而倔强,忠贞而叛逆,创新而固执等等,这种对立性主要和直接地由情感因素和感受性支配的,只有人类的情感方式才具有这种自反的转化性,本尼迪克把这种由情感因素所表现的动力性的文化形态。称之为耻感文化而与西方罪感文化相对应.
耻感与罪感的差异性如果仅仅只是情感性或道德意义上的,并不能完全表现日本文化的动力性特质,这种特质在于日本的耻感文化由一种心理情结所强迫,而且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下意识,日本文化中的耻感是无处不在的社会感受性和舆论的外部强迫性通过个人心理情感实现的社会心理的下意识,因此日本人从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对立的行为不会特别感到心理上的障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才能称之为耻感文化而不只是社会心理学,实际上西方文化并没有与此相应的文化形态性,本尼迪克所说的西方的“罪感文化”只是指西方宗教文化上的对应性,只有在西方的宗教意识中才有这种对应的罪感,但它们也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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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魂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