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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经向史学界提出太平天国宗教正名的问题,并且发表过如下看法:太平天国宗教是独立发展的新宗教,是对中国古人敬天畏天、以天设教传统的复归和发展,理应在史学界恢复它的“天教”本名。[1]同时,借用梁启超的话说,期待“因吾之研究以引起世人之研究”,“因世人之研究以是正吾之研究”。[2](P2)近来
首先说“制度”这个角度,它实指太平天国的避讳制度。将避讳制度设定为1个角度,对于考察太平天国自称之真伪,可以说不无参考价值。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疏忽了两个史实,第1、太平天国载有“敬避字样”的文献不止1种,
现在可以说,如果仅仅以《钦定敬避字样》为考察范围和鉴定标准,去否定“天教”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就难免失之偏颇,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反之,如果对“制度”这个角度不作人为的限制,不搞绝对化,那么它在考辨太平天国部分自称之真伪中,则有可能发挥佐证效能。太平天国避讳制度不仅包括规定避讳字,还包括避讳方式等。例如,将某1系列太平天国事物的自称冠以某个避讳字,便可形成1组敬避名词。这是太平天国的避讳方式之1。《钦定敬避字样》没有把“天”字单独收入,但是太平天国神学上的“天”即“上帝”,因而它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初,即已被规定为“敬避字样”,在需要敬避的场合,“天”字必须改写成“添”字。[6](P242)不仅如此,而且从太平天国的避讳方式看,凡和太平天国的“上帝”有关的事物之自称,也均可冠以“天”字。例如“天教”、“天历”、“天试”、“天条”、“天学”、“天书”、“天军”、“天兵”、“天将”、“天省”、“天郡”、“天爹”、“天妈”、“天嫂”等等。它们虽然未被收入《钦定敬避字样》,但无1不是太平天国的“敬避字样”,又无1不是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反过来说,按照太平天国避讳礼制的规定,非太平天国的宗教不得称“天教”,非太平天国的历书不得称“天历”,非太平天国的科举考试不得称“天试”,以此类推,否则便是对神圣的太平天国事物的僭越、冒犯和亵渎。因此,从“制度”的角度去考察,“天教”作为太平天国的“敬避字样”这1事实,足以佐证“天教”是太平天国对自己宗教的命名,亦即自称。
其次说“用法”这个角度。
为了有助于探明问题,笔者对幼天王诏旨的表述作如下考释:诏旨说到的“天爷天爹之真教”的“真教”名号,是自负自诩之称,因为任何宗教都可以自诩为“真教”。如果对幼天王诏旨说的“真教”追根溯源,则是对《劝世良言》的说法的仿效。该书自称所传播的宗教信仰为“真道”,而将别的宗教信仰贬斥为“邪道”。洪秀全早年自学《劝世良言》,即已采用书中的“真道”以自诩其新信仰。据此推论,相对种种所谓“邪教”而言,“上帝之教”才是“真教”,所以洪秀全也用过“真教”以自称新信仰。由此看来,所谓“真道”、“真教”,原本不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我定名,而是对《劝世良言》提法的沿用。太平天国宗教的发展经历,是逐步从“自在”宗教上升到“自为”宗教的过程,其文化主体精神涵养出强烈的独立意识,因而逐步意识到自立名号、独树1帜的必要。于是,幼天王诏旨说的“天爷天爹之真教乃天教”,便包含了为太平天国宗教正名之意,即太平天国之“真教”,实际上是“天教”,或者说它应当称作“天教”。
然而,幼天王诏旨的那段话毕竟是矛盾的陈述。但是,就笔者的分析看,这种因矛盾的陈述而产生的疑惑是可以化解的。幼天王诏旨表述的是太平天国天教的“自称”和“统称”的关系,这里说的“统称”,则是针对天教和耶稣教、天主教的关系而言的,从中显示出太平天国宗教既要独树1帜,又追求“1统天下”的文化心态及其期盼。在幼天王诏旨中,所谓天教“自称”,即指天教是太平天国对自己宗教的定名;所谓天教“统称”,即指太平天国自以为所信奉的“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世界上唯1正宗的“上帝”,因而天教又是耶稣教、天主教的神学宗主,是它们赖以认同和归化的共名。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统称”使用时,追求天教与耶稣教、天主教为1,乃是它的内心期盼,但这个“1”不是西方基督教,而是太平天国天教。因此,笔者说的“统称”,是以天教为“大1统之称”,而不是“泛指”、“泛称”。由此可见,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和“统称”,其关系只是1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自称”是“统称”的实质和前提,“统称”是“自称”的外延拓展,所以说到底,天教仍然只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历史上有过类似的先例。在中国古代“公羊学说”的文化“大1统”思想里,“诸夏”也有1个“自称”和“统称“的关系问题。“诸夏”曾经是历史上中华文明先进群体的自称,同时又是所谓“夷狄”的文化宗主,是归化的“夷狄”的共名,亦即“诸夏”的“大1统之称”。所谓“夷狄而诸夏也,则诸夏之”,说的便是这个道理。反之,“诸夏而夷狄也,则夷狄之”。[7](P49)太平天国承继了“公羊学说”的文化“大1统”思想的普世精神,不论耶稣教,还是天主教,只要归化于天教,则天教之;反之,则“异教”之。如同洪仁玕奉命对西方传教士发出的忠告那样,“不要传播与天王的政治宗教相出入的宗教,否则他将会丢掉脑袋。”[8](P72)
幼天王的《宗教自由诏旨》颁布不久,太平天国对外宗教政策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它有助于研究者探明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统称”使用时的真实意图。
据洪仁玕的解释,《宗教自由诏旨》是太平天国应西方传教士的请求推出的新政策,即宣布太平天国统治区向西方传教士开放,允许他们自由传教。[9](P982)西方传教士虽然曾经为之欢欣鼓舞,但是并非毫无疑虑。早在这份诏旨颁布之前4个月,美国传教士花兰芷走访天京,事后发表了观感。他说:“我前时曾希望:他们的观念虽粗鄙而错误,仍可以容纳对于圣经之呼吁及接受真能发挥真理者之教训。于此,我也大为失望。他们得有新的天启,……这是他们对于真理之新标准,而且他们自信反可以教训我们的。事实上,他们手上握了1道神圣的旨命,是要我们照其内容而屈就依从的。”[10](P1950)从中可见,花兰芷通过在天京和太平军官兵的辩论,已经发现太平天国不仅坚持天教信仰,而且要求西方人改宗天教的意图。英国传教士杨笃信最早领到《宗教自由诏旨》。从他事后的评论看,他并不认为“耶稣教、天主教均是天教”的说法出于太平天国的无知,也不认为天教是“广义的基督教”的泛称,与此相反,他清醒地看出“这1点是明显的,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知,而是清楚地看到他们和我们之间所存在的区别”。[9](P382)既然如此,太平天国的外交辞令便是1种策略性表态,西方传教士以后在太平天国区域的遭遇便是明证。
在此,以美国传教士罗孝全为例。他早年曾在广州做过洪秀全的
幼天王的《宗教自由诏旨》颁布后,西方传教士虽然心存疑虑,但是希望能够借此机会,打着“同拜上帝”的旗号,引导并促进太平天国宗教基督教化,因而出现过深入太平天国统治区传教的浪潮。与此同时,太平天国希望能够在“同拜上帝”的旗号下,引导并促进西方人改宗天教。由于崇拜的实际上不是同1的“上帝”,他们双方展开了要求对方改宗的较量,它导致了太平平天国对外宗教政策的剧变。1861年以后,洪仁玕等人奉命在不同场合口头或致函宣布:太平天国“不需要外国传教士从事福音传道师或牧师的工作”,因为他们传播的教义和太平天国宗教相冲突;今后太平天国的传教事业“不欲依赖外援”,“中国人可以自做这件事”。[11](P312)于是,西方人在太平天国区域的传教浪潮转眼便低落和消退了。曾国藩曾经谴责太平天国“窃外夷之诸,崇天主之教”,[12](卷3“讨粤匪檄”)现在太平天国却反过来拒基督教于国门之外,因为它拒绝改宗太平天国天教。太平天国对外宗教政策的演变,体现出它强烈的宗教独立意识和普世精神,这是造成天教既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又是它的“统称”的内在原因。天教作为“统称”使用时,它的目的是要求“先生”改宗“学生”,否则便予以拒斥。上述历史事实证明,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统称”,是对它的“自称”的外延拓展,因此说到底它仍然只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我“命名”、或命名意义上的自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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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英)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下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10]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下册[M].香港:简氏猛进书屋,1957.
[11]茅家琦.太平天国对外关系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2]李瀚章编辑,曾文正公全集.文集[Z].光绪2109年鸿宝书局印本.
(资料来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