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史学理论的重要创(5)
2014-07-04 01:00
导读:首先是要尽可能排除上述因素和类似情况对自己写作的干扰,努力反映历史的真相;第二是仔细研究史料的可靠性,尽力寻找对历史事件的最早记录。 三、史
首先是要尽可能排除上述因素和类似情况对自己写作的干扰,努力反映历史的真相;第二是仔细研究史料的可靠性,尽力寻找对历史事件的最早记录。
三、史料与史实
掌握了最早的记载是否就看到了的真相?顾颉刚的回答是否定的。“层累地造成古史”的第三个含义,是者只能看到最早的史料对历史事件的反映,却不可能完全准确地认识历史事件的真实状况。[15] 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说,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是它们作者(或作者的上级官员和雇主)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主观看法。
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必然要通过观察者的认知系统,因而一定会受观察者主观因素的。研究表明,由于人们注意力的差别,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人看到的事物并不相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正常状况。[16] 观察到的事物也不可能完整准确地保存在记忆之中。观察者要回忆观察到的事物,才能把它记录下来。回忆是对观察印象的重构,不可能完全不变形。[17] 每个历史事件都有千百个细节,不能全部记载于史书,记录者一定要进行选择。而选择的标准必然是主观的。[18]
另外,人们的感官只能感觉到事物的表面现象,任何深入一点的推断都一定是主观的。如果史料中包含了对人物或事件的价值判断,那更是判断者个人的主观意见。许多人认为结果好,就能客观地证明一个决定或观点是正确的。但稍微想深一点,就会看到这样的:什么叫做“好”?有些人认为这样是好,有些人认为那样才是好。所有价值判断都是主观的,不可能有不容争辩的客观标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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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可以断定某些材料是不可靠的,却不能有绝对的把握肯定任何史料是完全可靠的。顾颉刚在发表给钱玄同的信时指出:“我们要否认伪史是可以比较各书而判定的,但要承认信史便没有实际的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