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果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对策研究(3)
2013-04-26 18:02
导读:7.3.2.1监视种群动态,及时调整种群规模 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种类的野果资源在自然界的现存量差别很大,种群大小也随时在变化。随着开发利用的展开,
7.3.2.1监视种群动态,及时调整种群规模 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种类的野果资源在自然界的现存量差别很大,种群大小也随时在变化。随着开发利用的展开,这种变化和差别会越来越显著。因此,分析野果种群的动态特征,尤其是正被开发种类的种群的动态特征,对科学地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以及保护措施的制定是很有帮助的。
7.3.2.2野果植物种群的分级保护对策 在深入调查和研究野果资源的基础上,再根据濒危情况,将其分为濒危、易危、稀有、正常、未定等不同类别,然后分类分级并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对策。
7.3.2.3野果植物物种的生境保护 由于地理环境的变迁和人为活动的影响,许多珍贵、稀有野果种类在地球上的生物量已经很少了,其中很多种类正处于或接近灭绝的临界线。诸多的原因中,森林面积,尤其是热带雨林的面积缩小和遭受破坏是野果种类濒危和绝灭的重要原因。但是,在一些局部地区的残存森林中,却仍然保存着一些较为完好的种群。因此,野果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设法保存各种有代表性的野果的生境,然后在这些适宜的生境内建立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那些现存的较完好的稀有珍贵的种群,这种就地保护措施,通常被认为属于生境保护方法。
7.3.2.4野果植物物种的生境外保护 野果植物物种的生境外保护是将珍稀、濒危的物种从原产地迁移到植物园、树木园、植物研究机构的原始材料圃等地加以特别的保护,待扩大繁殖后,再放归原产地的野果植物物种的保护措施。该保护措施要依据具体条件和任务,确定保护对象和数量,要防止贪多求全。对濒危、灭绝和珍稀的种类要优先保护。保护的种质资源应列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物种名称、收集和移栽日期、地点、收集人姓名、原生长地概况及应用价值等。野果种质保护栽培数量为乔木3~5株,灌木和藤本10~12株,草本20~30株。种植栽培地点、气候、土壤条件等要和原生长地相似,也可在温室及人工气候室中培养保护。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此外,还可建立种质基因保护库,采用离体保护方法,即用其本身局部的组织进行繁殖。也可利用低温保存法、贮藏保护种子、花粉、接穗、球根等。近几年,随着空调机械的发展和普及,在室内创造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即可长期保存野果的种质材料。如种子经干燥处理,含水量降到6%~8%后分装密封,在室内温度为12℃条件下,可保存4~6年;在0℃条件下可保存15年,在-12℃条件下可保存30年以上。大多数花粉在1~20℃的低温条件下,空气相对湿度在10%~30%时,能较长期地保持生活力;超低温(-196℃)条件理论上可以长久地保存种子、花粉、接穗,也可以保存野果植物体的组织和细胞。
7.3.2.5野果植物种质资源的管理保护 国家通过立法程序,颁布了一系列的野生生物保护法,并公布了野生植物分级保护名录,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
行政管理机构。因此,除加强宣传教育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外,还要依靠法制切实监督有关部门和人民贯彻执行。对破坏法令者绳之以法,对执法良好,保护物种资源有贡献人员给予奖励。要严禁乱砍滥伐,但必须有计划开发利用,或限制采收季节和采收部位及其果实和种子的成熟度。当然,这些限制应当根据其种群动态和人工引种、繁殖技术的成熟情况而有所变动,以便充分利用野果植物资源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当种群减少到一定限度后,限制就应当更加严格,时野果植物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有利其自然更新。
7.3.2.6加强野果
植物保护工作的国际合作 由于野果植物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关系到人类的共同利益,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包括野果植物资源在内的生物资源,当前各个国家和地区正在加强国际间的协作,成立了许多自然保护组织,如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等。这些国际组织提供经费、专家和情报资料,制定和完善国际生物保护法规和协定,独处各国编写出版各种手册、书刊、宣传品,进行保护生物资源的宣传教育,大大推动了各国的资源保护工作。因此,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扩大生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国际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