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学社为统一科技译名而进行的工作(1)(3)
2017-09-05 02:57
导读:1923年,翁文灏发表《地质时代译名考》[18] 一文。作者考察了当时关于地质时代的译名,发现我国译名异乱纷呈,而日本译名却是较为统一。为什么中日两
1923年,翁文灏发表《地质时代译名考》[18] 一文。作者考察了当时关于地质时代的译名,发现我国译名异乱纷呈,而日本译名却是较为统一。为什么中日两国会有如此大的分别?他认为原因就在于日本译者著者能注意和前人译名保持一致,而我国译者著者则各译各的。因此,为了统一译名,他提出科技术语的翻译要“从先从众”:“以愚所见,新名之创,当慎之于始。既已创立,既已通行,而中途改易,则继我而作者,后之视今,又岂异于今之视昔。转辗纷更,将无已时。与其出奇制胜,致统一之难期,不如因利仍便,庶称谓之一贯。”
他特地指出,李仲揆(即李四光)所创译名“葭蓬”(Carboniferous),虽然音义兼备,较有理由。但由于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故应该沿用旧译名,而不该创制新译名。
翁文灏的文章为李仲揆所注意。1924年,李仲揆发表《几个普通地层学名词之商榷》[19] 一文。作者赞成翁文灏提出的科技术语翻译要“从先从众”的观点,同时指出:译名问题有修改之必要,从先从众为通法,修改为特例。在此文中,李仲揆认为重要的翻译方法有两个:标记法(译音法)和会意法(译意法)。
针对翁文灏的看法,李仲揆在文中认为Carboniferous应译为“葭蓬纪”,而不应译为“石炭纪”,原因之一是世界上产石炭的时期,不限于石炭纪。他指明使用“葭蓬纪”的理由有二:“一则求与原音相符,一则以示当时植物繁盛之象”。
1926年,秉志发表《中文之双名制》[20] 一文,作者认为所有生物的属名及种名要以中文原有字为宜,不可另造新字。当时有人说属名种名,可纯用西文,即采用各国通用的拉丁文,以求一律,不必再创中名。秉志驳斥了这种看法:“此乃无国家精神者之言也。门、纲、目、科等,皆有中名,属种二者,岂可缺乎?科学倘能在中国发达,中国之人宜用中文之名词。为中国人士计,为中国文化计,岂可舍本国之文字,而纯用他国之古文乎?中国科学家尽可博通欧洲文字,要不宜于科学上舍本国文字而不用也。”在当时我国科技落后的情况下,秉志这种观点是很准确的,因为若不这样,科学就不能讲中国话,这又将导致科学不能本土化。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1933年,翁为发表《译事臆语》[21] 一文,作者强调,审订名词时,要重视前人译名,即“前人所订,宜广采纳,普通名词,已属用惯,非极粗陋,不宜轻弃”。他认为,若要新译,则有译意译音二法,即“有义可紬,有字可达,即为译意;本国无字,无词可拟,不妨译音;即或有义,宣达不易,从音为便”。他还提出译意的途径有多条:“或溯字源,或师六法,或比众文,取其最适。”
1934年,杨惟义发表《昆虫译名之意见》[22] 一文,作者认为:昆虫学名的翻译及其译名的统一是项迫切任务,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学术的推广,也有利于农事。但是,昆虫学名的翻译及其译名的统一也是项艰难的任务,因为无论是使用中国固有名词,还是译音、译意,均有困难:“译音感太长,译意常难确,且中国固有名词,及各地土名,理应采取,决不能数典忘祖,舍近求远,但此等名词及土名,散见各书,或散布各地,搜罗应用,殊非旦夕之功。查吾国虫旁之字,仅有千余,古名亦不敷用。”
为了解决此等困难,作者提出如下原则:(1)竭力采用中国固有名词。如有多数古名,则择其最先或最确切通行者而用之。(2)如无固有名词,则采用土名。若有多数土名,则择其最确切或最通行者而用之。(3)若无古名及土名,则可译意。(4)如遇地名、人名、或其他原意难以查悉的学名,尽可仅译其音,而加以虫字旁。如遇原名太长,则可仅译其首字一二音,不必全译,以免笨拙。从文中可看出,作者在(3)中提出的译意,实际上既指译意,又含造字。
1940年,陈世骧发表《昆虫之中文命名问题》[23] 一文,作者也提出,在翻译方法上,有应用固有名称和增设新名词两种,后者又分为于固有名称上加识别语和创造新字两种。和杨惟义相比,陈世骧有所进步,他指明新字不宜创造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