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学社为统一科技译名而进行的工作(1)(4)
2017-09-05 02:57
导读:当时很多研究者都指出,翻译科技术语时,应该先看中国是否有相应的名词,或是否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若有,则应用。当然,不能一味地服从前人,要
当时很多研究者都指出,翻译科技术语时,应该先看中国是否有相应的名词,或是否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若有,则应用。当然,不能一味地服从前人,要考虑到已有译名本身的科学性,该改正的就该改正,正如张鹏飞所言:“学术至广,名词至多,学术之进步无疆,名繁衍不已。所以名词决非一次所能制定,其制定者,亦未必能一成不变。”[24]
在《科学》名词论坛上,发生过是服从已有译名还是改订译名的讨论。比如前面说到的翁文灏和李仲揆。翁文灏提出,科技术语的翻译,要“从先从众”。李仲揆则认为:译名有修改的必要,从先从众为通例,修改为特例。
此外,钱崇澍、吴元涤等则为具体的
植物学译名要不要改订进行了讨论。
1917年,钱崇澍、邹应萱发表文章[25],商榷了几个植物学译名,作者认为“雌蕊”(英文作pistil,植物构造学谓之macrosporophyll)应改译为“大蕊”,“雄蕊”(英文作stamen,植物构造学谓之microsporophyll)应改译为“小蕊”。他认为原译名易导致误解:“雌蕊”、“雄蕊”两译名的产生,与误以雌蕊(大蕊)雄蕊(小蕊)为雌雄生殖器官有关。但蕊系属于胞子体的器官,胞子体无雌雄的分别,不得谓之为雌为雄。“雌蕊”、“雄蕊”易导致初学者的误解。
同年,吴元涤撰文[26] 表示反对,他认为,雌蕊雄蕊确可认为是高等植物的生殖器官,“雌蕊”、“雄蕊”两译名习用已久,细绎其意,并无谬误,似不必拘泥于语源,窜改为大蕊小蕊,以事纷更。而且植物学上与两译名相关连的名词甚多,如果尽行改变,则难免会产生支离破碎的弊端。
同一期上也有钱崇澍、邹树文的辩驳文章[27],他们坚持改订。他们承认如果不是必要或避免发生混淆,科技译名不应另易新名。不过,他们认为我国科学尚在萌芽时代,各种名词虽有旧译,然推行未广,为时又浅,严密考订,正是时候。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在具体科学名词的翻译上,是沿用旧名,还是改用新名,确实是难以贸然决定的。沿用旧名能够保证科技知识传承的稳定性,但并不是每个旧名都是妥当的,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得考虑改用新名了。从原则上讲,应坚持沿用旧名,但旧名实在不妥当时,就得改用新名。
概括起来,《科学》名词论坛上的文章,认为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大致是:第一步,沿用固有名词或已有译名,如固有名词或已有译名实在不妥,或两者俱无,新译;第二步、译意;第三步,译音;第四步,造字。
民国时期从事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的官方(或准官方)组织是医学名词审查会、科学名词审查会、国立编译馆等。这些组织几乎没有组织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及译名标准的讨论,也没有公布相关条例。多次参加科学名词审查会议的鲁德馨,对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在科技术语翻译方法方面所遵循的准则总结如下:(1)采用中国固有的相当名词。(2)采用已通行的译名。(3)在我国无相当的固有名词而又无通行的现成译名时,译意。(4)遇前三路俱走不通时,则译音。(5)新造字。此多见于化学名词中,有极严密的原则。[28] 可见,这些准则与上述《科学》名词论坛上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的观点,是较为吻合的。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戊戌维新派与近代科学方法
公益类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测度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