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3)
2017-09-11 02:44
导读:平的进步及物价上涨幅度的变化而逐步调整、进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县市 为单位划线为好。 第三,公道筹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通过社会
平的进步及物价上涨幅度的变化而逐步调整、进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县市
为单位划线为好。
第三,公道筹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通过社会救济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
本生活,历来都是政府的职责。如清朝的县政府有六项职能,其中一项就是灾荒赈济
工作。封建社会的政府尚且能这么做,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
府。因此,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最低生活是政府的职能,保障资金的来源应以政府为
主,决不能向农民个人伸手。在实际工作中,保障资金可由省、市、县、乡各级财政
和村集体公道分担,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等再补充一点。至于各级财政及村集体的分
担比例应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一般说来,乡村经济条件好的主要由乡镇与村集体负担
;乡村经济条件差的主要由省与地、县、乡三级负担,负担比例可为2∶4∶4;乡村经
济条件一般的主要由县、乡、村三级负担,负担比例各为三分之一或3∶3∶4。 各级
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进财政预算。
第四,正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包括因缺少
劳动力、低收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据各地的调查,需要
保障的对象一般占农村总人口的5—6%。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
动努力,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调查了解把握贫困家庭的
成员结构、收进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
标准的确定,分种别、分情况制定出属于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行。另外,还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料档案卡片,以便及时把握保障对象家庭经
济状况的变化,一年调整一次。
第五,正确选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治理方式与保障方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资金的治理可采取的方式有二种:一是将保障资金集中到县一级同一治理,实行专户
专帐,按时下拔到乡镇同一发放。二是各级政府财政负担的资金集中到县一级同一管
理,村集体负担的资金,可由村集体直接与保障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按时发放。相
比而言,第二种方式更可行一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式可灵活多样,其主要方式有
三种:一是发放救济金;二是发给部分救济金和部分实物(如粮食、燃料等);三是
制定优惠政策,如免除“三提五统”、义务工、学杂费、部分医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