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运输的阶段策略研究(3)
2013-08-26 01:06
导读:在美国,大部分与超载执法有关的治超工作,其执法技术手段主要是移动式或半移动式称质量设备。美国将48个州超载罚款单数与执法检查密度、超载罚款
在美国,大部分与超载执法有关的治超工作,其执法技术手段主要是移动式或半移动式称质量设备。美国将48个州超载罚款单数与执法检查密度、超载罚款额和超载预期收益值等变量相关联建立回归模型,并对其进行估计分析,结果表明:(1)罚款对制止超载行为有一定的作用,虽然其有效性是非弹性相关的。例如,罚款额增加10%,估计罚款单数减少2.86%;(2)采用加大车辆称质量执法检查力度的策略也有类似的效果,此时,称质量车辆数增加10%,估计罚款单数可减少2.59%;(3)超载与车辆行程有更高的相关弹性,此时,车辆行程增加l0%,估计导致罚款单数增加8.85%;(4)对于每吨载货价值的估计,则有适中的有效弹性,但是,不具备显著性。
美国对固定称质量设备和移动称质量设备称质量车辆数的弹性估计结果表明:移动称质量设备称质量的车辆数的弹性估计值比固定地点称质量设备称质量车辆数的弹性估计值约高6倍,即固定地点称质量设备称质量的有效性与移动式称质量设备称质量的有效性相比,前者很差。这是由于固定式称质量检查站运转可以很快被发现,易于被企业逃避,包括逃离原有路线或者转向其他替代路线。
四、近期治超的策略选择
目前治超的基本模式以路上查堵为主。这种模式将问题的焦点集中于治超检测站,将矛盾集中于执法人员和驾驶员,执法人员处理稍不得当往往容易引起冲突使矛盾激化甚至危及执法人员生命。这种模式在超限超载现象普遍存在并有增无减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我国2004年开始的集中治理正是采用了这种模式。当治理收到一定成效、超限超载出现了新情况时(如前文所述),应及时对治理模式作出相应调整,下阶段治超调整思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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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检测与移动检测相结合
根据执法和执法效果之间的关系,结合美国联邦公路局所作的统计及分析,四种策略中只有第三和第四种策略比较适合我国目前货运的状况。即货运超限超载率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执法频率也应相降低,这样既能达到执法效果,同时也能降低执法成本。同时,我国应逐渐增加移动检测减少执法成本,减少对所有车辆的普查,增加对个别疑似超限超载车辆的抽样检查。
(二)合理设置固定检测站位置,控制其数量
根据网络规划理论,运输网络的基本功能是输送和集散,而干线主要是输送功能,支线则主要是集散功能。从货物运输的特点和规律来分析,超限超载主要出现在干线,因此固定检测站的设置应以干线为主,结合本区的地形地貌分类设置,国内一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省际检测站,设置在省际公路边界上;第二类为非省际检测站,主要设置在仅次于省际公路的主要公路上;第三类为交通量较大的支线公路和重要的交叉口上。这些检测站应远离密集的区域,以避免一些超限超载运输的司机企图绕过检测装备完善的省际检测站。并根据路网状况和交通流量控制检测站的数量。
(三)将固定检测站与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有效整合,优化执法
治超是一个复杂的执法过程,既体现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也体现执法人员素质。治超检测站一般设置在远离人员密集的区域,较为偏僻,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是形形色色的司乘人员和车辆,工作的全部就是查检、测量、劝返、卸载、罚款等。长期从事这样技术含量不高、简单、枯燥的工作,又远离城市,势必对执法人员的心理和意志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了调节执法人员的工作情绪,增强工作激情,应该为他们创造较为人性化的执法环境,与收费站、服务区等结合起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还能与收费站、服务区的人员相互交流和沟通,从而化解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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