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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标志设计时,一定要根据所在位置,分清标志设置的主次顺序。例如,在互通立交区域,要以出口预告标志为主,其他标志应尽量避开上述区域。如果还是有冲突,则应考虑合并设置或是取消次要标志。对于一些特殊路段,例如长大下坡路段,在设置标志时应突出路段的特点及要强调的重点,而其他一些指示性标志应尽量设在其他路段。
当两个互通立交距离过远时,某些标志之间的距离可能非常远。如果长时间看不到标志,驾驶人会有一种茫然无助的感觉,或由于长时间接受不到外界信息的刺激而容易产生疲劳困倦的感觉。因此,笔者认为对高速公路上标志的最大间距应加以适当的控制,且高速公路上标志的最大间距应控制在3km 以内。
2.4 标志设置的经济适用性
经济适用性是标志设置的重要原则。标志设置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应本着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现有标志的原则,在满足高速公路用户需求和识别、认读要求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能整改的尽量不去更换[5]。遵循经济适用性原则,尽可能选用成本低的更换方式,比如面板尚好的标志,尽可能不要更换面板,应采用更换反光膜的方式;需要更换面板的标志尽可能利用原标志的立柱和基础;拆除的标志应尽可能再利用作为临时标志或利用到新增标志上。
结语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可对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方向起引导作用,使其进行有序的运行,从而减少车辆的冲突和减轻交警的工作强度,保证行车的安全与畅通。通过规范化设置和人性化设计,指路标志能够达到经济、规范、统一、标识晰、视认方便、信息合理的目标。
笔者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国高速公路指路标志设置会越来越合理,从而为广大出行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人民交通出版社.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汇编[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2]王利军,吕幸等.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计[J].中外公路,2009,3(29):270-272.
[3]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S].
[4]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S].
[5]谢志明.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对策研究的探讨[J].公路工程,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