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养路费征稽更显人性化_交通
2014-03-24 01:18
导读:交通物流论文毕业论文,让养路费征稽更显人性化_交通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浙江省绍兴市公路稽征
浙江省绍兴市公路稽征处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在公路规费稽征工作上不断提出新思路,探索新,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步伐,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该处于今年推出的“公告催缴”养路费征稽新方式就是彰显人性化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
一、公路规费征费形势催生新思路。
近几年,随着绍兴的高速,该市机动车辆拥有量以极高的速率递增,据《200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至2003年年末,绍兴“全市拥有民用汽车10.75万辆,比上年增长33.0%”,全市机动车年增加量首次突破3万辆。与此相对应,绍兴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也年年创出新高。但是,在养路费征收额总量有所突破的情况下,全市公路规费待征率却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一定的上升趋势,另外,新增车辆上牌后未到征稽部门办理缴费落籍手续的车辆也不断增加,据统计显示全市达千辆以上。这一方面是因为近几年来养路费“费改税”政策的“呼之欲出”,使养路费征稽部门的权威明显下降,车主存在逃交养路费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传统陈旧的养路费征收、催缴及稽查方式缺乏“人性化”色彩,也造成了车主的“对抗”情绪,不愿意自觉主动缴纳养路费。另外,2004年,浙江省调高了养路费征收标准,更是令养路费征收形势日益严峻。
面对这种不利的养路费征收形势和征收环境,绍兴市公路稽征处群策群力,发挥全体职工的智慧,借鉴省内外同行的先进工作成果,不断试用新的养路费稽征方式。先后采用了上门催缴、电话催缴、短信催缴、法院强制执行、上路拦车稽查、不停车稽查、车辆源头稽查等一系列新的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大批长期拖缴养路费的汽车到市稽征处缴清了所欠规费。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二、“公告催缴”养路费征稽方式取得奇效。
绍兴市公路稽征处在养路费征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尝试使用各种新的征稽方式,实践为民服务的思想,使养路费征稽工作更显人性化特色,并于2004年7月份首次推出“公告催缴”养路费征稽新方式。
7月8日,在绍兴市民中具有较大的《绍兴晚报》的显要位置,登载了绍兴市公路稽征处一则《关于限期缴纳公路规费的通告》的,上面刊登了市区88辆小型客车的车号及车主姓名(或单位),告知上述车主在规定时间以前到指定地点缴清所欠公路养路费,否则将申有法院强制执行。在《通告》发布的半个月内,有54辆被《通告》的车立即到市公路稽征处缴清了所有欠费,达到了《通告》名录的百分之61.4%。另外,令有关部门意想不到也喜出望外的是,有 29辆未在《通告》名录中的欠费车也在这半个月内到市稽征处缴纳了自己车辆的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