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承包制会有效率——一种可能的解释(2)
2014-10-30 01:08
导读:三、农田水利 众所周知,决定农地产出能力的因素很多,其中劳动投入只是一个方面,其他重要因素如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耕作技术、种植模
三、农田水利
众所周知,决定农地产出能力的因素很多,其中劳动投入只是一个方面,其他重要因素如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耕作技术、种植模式以及本文关心的农田水利。1980年代初实行承包制时除了劳动积极性,决定农地产出能力的几乎所有因素都与1956年实行初期级社之前的时期有了根本性的不同。杂交水稻种的大面积推广、化肥的大量生产和大量施用,农药的普遍使用,农田水利的根本性改善等等,都是1980年代初承包制可以突然解决粮食短缺的原因。
目前尚缺乏种籽、化肥、农药与人民公社体制关系的系统,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如果没有通过人民公社体制为提供的持续而大量的积累,作为工业化成果的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就不可能被大规模地生产出来,也就不可能最终成为粮食增产的决定性因素。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对农地产出能力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经验研究表明,没有足够的农业用水,水稻就不能种植[4],农地就只能种旱
作物,而旱作物的亩产量一般只及水稻产量的一半。即便是对于旱作物小麦,水浇地的小麦产量一般是非水浇地产量的一倍。在中国粮食结构中,水稻和小麦占有绝对比重。
建国之初的1952年,中国耕地的灌溉面积为1995.5万公顷,不足农地总面积20%,经过人民公社体制20余年的建设,到本世纪末978年耕地的灌溉面积达到4996.5万公顷[5],超过农地总面积的40%,这40%可灌溉农地是产出能力最高的高产田,目前中国粮食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人民公社时期还修有一亿多亩比较高产的梯田,决定性地改造了黄淮海平原,开发出如北大荒这类大粮仓。
农田水利是人民公社的主要成果之一。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上,虽然中国因为治理黄河长江,而成为所谓水利,并因此成为中国大型专制帝国得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庞大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实际上很少在农田水利方面发挥作用[6]。水利社会的核心是帝国为防止黄河决口改道造成灾难而动员大量民工修堤的巨型工程,农田水利基本上是在村庄范围内,通过村庄内部的合作(宗族是关键的组织载体)来解决的,这类合作一般只能在小水利允许解决的范围进行,难以真正做到从大江大河调水灌溉农田或修建大型水库。中国数千年来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成果,是到建国前有了占农地总数约20%的可灌溉的高产农田。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人民公社时期则通过人民公社这一新型的组织体制,修建了数量极其庞大的农业水利设施,可灌溉高产农田面积占到农田总面积的40%以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民公社的组织体制可以集中大量人财物力进行大水利的建设,如从大江大河引水的引水工程,兴修大型水库和大型泵站等,有了大型水利,农田水利就容易兴修,旱涝保收农田面积就大大增加。无疑,人民公社体制对于修建农田水利是具有相当作用的。中国数千年来尽管因为土地私有制而带来劳动积极性的内生,并能提供小水利,却不能提供大水利,从而不能提供更多的可灌溉农田面积。
事实上,不仅建国前的数千年不能解决大型水利的问题,而且承包制也因为分散劳动和经营,而难以集中人财物力进行大型
水利工程的建设。除非国家投资(这又是以工业为前提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无从谈起。不仅大型水利工程,而且农田水利中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也因为农民合作困难,而不能自足地提供[7]。
四、小结
从以上讨论中可以得出关于人民公社的以下结论,即人民公社因为监督农业生产的困难而降低了农地的产出能力,但人民公社在提供诸如乡村水利等公共物品方面,能够通过集体所有制的组织体制,将农村人财物力集中起来,成功地降低交易成本,这是人民公社可以建设空前水利设施的主要原因[8]。
承包制之所以可以迅速成解决困扰全国数十年的粮食短缺问题,是因为承包制在农田水利已经具备,工业化已经完成并为农业提供了可能的化肥、农药、机械条件的时点,释放出了农村劳动力的内在积极性,并因此而生产出远远多于1956年实行初级社之前的粮食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