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分摊制度创新是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的突破(3)
2014-11-02 01:05
导读:3、地权改革而导致失业、社会救济救助和 社会保障 费用内部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后,把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如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全
3、地权改革而导致失业、社会救济救助和
社会保障费用内部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后,把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如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农民自己承担,也就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成本由农民自己承担,而国家却置身事外。国家要求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城市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却由农民自己掏腰包,并且还要农民领国家的一个义务制教育的“人情”。现在农村中小学生的费用开支是城市的2倍以上,而农民的收入还不到城市居民的一半,用较少的收入负担较多的费用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不公平。
第二轮土地延包农民并不热心(土地增量制度变迁累增成本过高)。中央提出农民承包土地再延长30年后,并没有象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一样欢呼鹊跃,农民不仅不想续签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反而连现有的承包土地都不想要了,农民不要土地并不是农民很富有,也不是农民非农
就业渠道增多了。农民现在还只是仅仅解决温饱而已,土地仍然是农民生存和就业的最基本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土地大量弃耕的现象,笔者认为是土地制度变迁成本累增过多所致。
(二)尚未制度化的成本农民已经不堪重负
1、“两工”。农民社会(家庭之外)付出的一部分价值得不到承认,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村还存在类似于古代徭役的义务工制度。当前,农民有相当大(家庭之外)一部分劳动得不到承认,最典型的表现是类似于古代徭役的义务工、积累工制度(农村简称“两工”)。不仅“两工”的价值不能实现,而且“两工”制度还成了乡镇两级平衡财政收支的调节器,成了加重农民负担的载体。乡镇两级在年初确定预算时,统筹提留与实际支出缺口的差额就在“两工”上想办法。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义务工和积累工有
水利工程就收,没有就不收,而且最多不超过30个。但是现在成了一项刚性收费,有无水利工程都要收取,几乎成了农民负担的“无底洞”。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2、农村公共生产费用。改革二十多年以来,由于国家应该承担的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比较少,从而导致农村基本建设年久失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就代表国家向征收农田水利维修建设资金 ,从而使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费用由农民来承担了,这是未制度化的成本。另外,由于水利设施的处久失修,就使得农村公共生产费用直线上升,加大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成本。
(三)向后累计的成本已经达到了分摊临界点。
1、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本分摊方式极不合理,累计的成本也非化解不可。1998年国家为了甩掉粮食体制改革的财政包袱,继续实行省长负责制,建立多级风险基金,把本由中央财政负责调控的责任转由地方与中央共同负担,而且以地方为主,向地方恩嫁负担;而且规定1993-1998年的粮食亏损由地方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消化,把因国家政策造成的亏损转嫁给地方,同时对没有消化完的粮食亏损予以挂帐,从目前的政策走向来看,这个亏损也会由所谓的顺价销售最终由农民承担。
2、庞大的教育达标费用及由此导致的乡村两债务。九十年代以来,教育部以政府的名义要求,乡村两级中小学校舍“达标”,每个乡镇至少都有200万元左右,而这些最后也是通过各种途径向农民转嫁来予以化解的。这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创新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方式
(一)成本分摊的原则
1、受益原则,在相关主体之间合理分摊。因为前一轮制度变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变迁的成本基本上实现了创新主体(即农民)内部化了。这主要是考虑当时制度变迁的效率较高,农民承担改革成本也不会其创新的积极性。但是当前农民在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民的处境比较艰难,如果创新成本全部由农民承担,创新必然不会得到占大多数农民的拥护而导致创新失败。因此,如果制度涉及到了多个受益主体,创新成本应在多个主体中均衡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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