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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长期沉浸在中小学教育现场的研究,使我的研究活动总带上鲜明的现实取向。我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中小学教师的角度来思考,这样的研究是给谁看的,他们能不能理解?研究是一种研究者的自娱自乐,还是有更高的价值追求?研究者的研究行为的最终评判者是谁?是实践还是学人的自我认可?“搞教育社会学的人,每个人都在操纵着自己的话语方式,构建着自己所谓的理论体系。其实这种话语方式都是套用别人的,真是言必称福柯。”教育社会学研究是不是只能如此?面对所谓的“圈外人”的发难,对于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难道一句“他不懂教育社会学”就能了得?对于我们目前这样一种研究的价值取向,是否也应做一些自我的反思和批判?
前不久,我曾经写了一篇《以语文的方式学习语文—对一个教学文本的解读》的文章,这是对自己在小学长期从事实地研究过程的一个总结与反思,也是作为高校教师在小学同广大小学教师一起从事行动研究过程中的一项发现。即对于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教师的话语方式的角度作为突破口,提出语文教学中存在着两种范式:基于规训的教学与基于灵性的教学。前者以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的训练以及行为习惯的训练为主,教师的语言是分析性的书面语言;而后者则以贴近儿童年龄特征的生活化、叙述性的语言为主,为学生创设教材文本所需要的情境,以达到儿童生活世界与教材文本世界的对话与交流。而这一教学思想与理念无疑是新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对于当前的语文课改是有所帮助的。因此,在小学教师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这一观点的提出是自己长期与小学教师共同研究,共同成长的结果。因此,对于小学教师,特别是授课教师是一个巨大的鼓励,对其他教师也不无启发作用。那就是,在教学中研究教学,是一个发现自己,研究自己,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成长的过程。而这样一项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的研究,在教育社会学的讨论班上得到了却是不同的反映。同一个文本,在研究者和实践者中得到的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从而激发起我对教育社会学研究的以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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