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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交集
效用价值论以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来形成自己的理论,认为商品价值取决于消费者对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效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的具体决定取决于效用和稀少性。例如萨伊就认为,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价值源于物品的效用。庞巴维克则进一步指出效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稀缺性是商品价值形成的充分条件。“一切物品都有用途,但不是一切物品都有价值。一切物品具有价值,必须具有有用性,也具有稀缺性—不是绝对稀缺性,而是相对于特种物品需求而言的稀缺性。在效用价值论者看来,物有用而不稀少,没有价值;物稀少而无用,也没有价值;只有既稀少又有用的物品才具有价值。
效用价值论者否认商品价值的实体性,没有从实质上认识商品的价值,将价值的形成与劳动过程割裂开来,这首先是由他们的研究立场导致的。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使用价值就是物的有用性,劳动产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那么,它也就没有丝毫价值,价值必须以被社会承认为前提。
效用价值论中的效用是物品对人的需要和欲望的满足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效用可以看做使用价值。劳动价值论把物的有用性作为使用价值的定义,而效用价值论者则把物的有用性作为效用价值的一个特征。可见,两者都注意到了物的有用性以及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这也正是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的交集所在。从客观上看,商品的价值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形成的,从主观上看,消费者所关心的是商品带给他的效用;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从需求的角度看,商品必须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这同时也说明了生产要符合需求才能继续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劳动价值论是从供给层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效用价值论则是从需求层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消费者只会购买那些满足自己需求的商品,如果一种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越多,消费者对该种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就会越高、那么,这种商品的价格自然就越高,但是,当商品的价格超过了消费者对该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时,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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