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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批判领域还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样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当然这里的现实的个人应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实际上,就是从“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现实的人出发的“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分析方法,这是我们考察与评价文化批判领域性质正确的原则和方法。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作为理解社会的一种理论范式,它预先设定了一个社会的构成原则,把整个社会看作是一个二元的结构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它们具有各自独立的“身份”和“生命”,应该是彼此分开的、互不干涉的两个领域。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发展也就是“个人利益之发展到阶级利益”它与政治国家一样都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当社会中不再存在阶级时,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根本对立也不复存在,市民社会与国家将同时消灭。同时在“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的时候,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个人的社会规定性更多的时候是有阶级性的,又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此,文化批判领域这个时候自然成了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这个领域中所形成的共识只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共识,是为其统治地位‘合法性”进行辩护的,并不足以真正的代表人们的“公共意志”,因而,不能丧失了对当前文化批判领域本身“合法泪三,,也需进行批判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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