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浅谈对重塑现代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思考

2017-08-22 01:18
导读:毕业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浅谈对重塑现代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思考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塑造   摘要:塑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塑造

  摘要:塑造现代化农业微观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应通过大力发展企业化经营农户、大力发展农业准企业、大力发展各类农业企业,塑造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而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塑造出有利于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突破“小而全”生产经营方式、具有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内在激勋、进行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家庭经营要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因此,必须在小规模经营农户基础上,塑造出现代化微观经营主体。笔者认为,从我国实际出发.必须在逻辑上继起、时间和空间上并存的3个层面上塑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微观经营主体。
  
  一 大力发展企业化经营农户
  
  小规模农户在我国农业微观经营主体中占绝大比重,没有这些小规模农户的企业化,我国农业企业化无从谈起。但在短时期内把2.45亿小规模农户改造为企业组织并实现农户组织形式企业化绝无可能,而推行农户经营行为的企业化却具有较大可能性。通过推行农户经营行为企业化,使传统经营农户转化为企业化经营农户。
  我国的实践表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在农户现有生产要素规模和水平基础上将小规模农户纳入到大规模生产经营体系中来。使农户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进行化、商品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因而是培育企业化经营农户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要完善和规范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推行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实现农户和市场的有效对接,而小规模农户自身难以完全实现这种对接,需要借助于一定的中介组织,形成以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探索出了“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批发市场+农户”、“市场+农业科研院所+农户”、“市场+农民科技协会或研究会”、“市场+政府技术服务部门+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其中,真正能实现农户和市场对接的,是“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批发市场+农户”等形式。因此,应重点推行“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批发市场+农户”等产业化组织形式,推动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以加快提升农户的企业化经营水平-二是要在产业化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起科学的联结形式。要以契约关系和参股关系为主要方式在公司和农户之间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组织连接形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凡具备条件的应鼓励通过参股方式,建立起紧密型“公司+农户”经营组织,并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在税收、信贷、进出口等方面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给予引导与扶持。

  二 大力发展农业准企业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所谓农业准企业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经营行为和组织特征的农业微观经营组织。主要包括:①农业大户。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村“能人”为主体,通过一定的生产要素积累和集中,形成农业生产、加工、购销以及涉农服务等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农户;②农户联合经营和合作经营组织。前者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实行多个农户共同作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涉农服务的经营联合体。后者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涉农服务的经营联合体,③紧密型“公司+农户”组织。这种紧密型经营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特征,属于准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④农民合作社。在国外尤其发达国家,一般把农民合作社界定为企业范畴,如美国农业部农村商业和合作社发展中心给合作社下的定义是:合作社是一种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和用户受益的公司型企业。从我国实践来看,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不大,组织形式不规范,功能不健全,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

    上一篇: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及对策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