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与教育公平的经济学视角分析(2)
2013-06-25 01:21
导读:高等教育通常都具有很高的教育成本,免费的高等教育是不存在的,只是最终承担成本费用的主体不同而已。高等教育成本一般都会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呈
高等教育通常都具有很高的教育成本,免费的高等教育是不存在的,只是最终承担成本费用的主体不同而已。高等教育成本一般都会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呈现递增态势。这是因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或者理性人,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断完善和优化配置其自身资源,这样就会超额耗费更多的资源,当然也就要求更多的收益,这种分配看似是趋于平衡的,而实际却增大了教育成本。
由于该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由多方负担,而我国现阶段的负担者包括宏观受益者和微观受益者中的现有家庭。负担的方式一般有过去的收入(如存款)、现在的收入(现款)和未来的收入(助学贷款)。对于上述三种方式,就我国现阶段公民的消费观念和理念而言,使用过去的收入进行负担的群体应该占有多数。而使用未来的收入(助学贷款)进行负担的群体短时间内只占有相当少数。但是助学贷款却为负担方式多样的学生来承担现在高等教育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能。同时,在国家财政对教育支出不能完全负担的情况下,助学贷款更能降低政府的开支,使成本收益的分配在经济上更显得公平,使高校对学生更负责任,学生也更加珍惜学习机会。
三、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制度的价值取向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30 多年间,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完全由政府包办,对学生实行免收学费加普遍的生活补助政策,对于所有受教育的高等院校学生都实行的是免费教育,所以学生和家长没有贷款需求。1985 年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高等教育做为非义务教育开始试行收费,在当时一些学校开始招收少量的自费生,这实际上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一种尝试[4]。1997年,我国的高等教育进行了收费并轨,高等教育成本实行分担制,高等教育再也不是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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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制度的建立由于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想进入高等学府接受教育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首先要具备的就是经济的支持,其次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再次是学生对于高等院校的选择。其中第一项对于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下的家庭都要进行仔细的考虑和计划,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是如此。而解决这一矛盾最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推行助学贷款,正是基于此,1999 年助学贷款开始在各大学中推行。学生助学贷款完全是一种信用贷款,用途也仅限于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这里并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生活费,这是因为学生的生活并不专属于教育成本。很显然,助学贷款的理由就是学生要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而不是无偿资助。无论学生承担多大比例的高等教育成本,有了助学贷款,那些没有收入也没有财产的学生都可以获得支持以完成高等教育。相对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以及家长所分担的高等教育成本比例是比较高的,所以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学生资助的力度,政府通过提高对学生资助的水平,鼓励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支持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学,否则高等教育机会公平会大受影响。
有美国学者对于学费和学生资助与学生入学行为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他发现:学费每增加100 美元,高等教育入学就会减少2.2%,而相反地,学生资助每增加100 美元,学生入学率就会增加2.2%[5]。由此可以看出,增加对学生的资助则对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助学贷款制度的价值取向从长远看,成本分担有利于教育机会的公平。很显然,如果高等教育成本完全由政府负担,学生免费上大学,在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时,高等教育只能维持很小的规模,为很少一部分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而这少部分上大学的人多半来自富裕家庭,因为贫困家庭子女在入学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结果是普通公民出钱供有钱人家庭子女上大学,这是很不公平的。由此,在发展中国家,必须通过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来缓解不同社会群体占用教育资源的不公平状况。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以后,每个大学生的培养费用部分由学生或家庭负担,但在政府等其他经费来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学费收入适度增加,高等教育的总经费就增加了,于是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也会趋向公平一些,也可以改进整个教育系统内资源分配的公平程度,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化。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助学贷款将政府、银行、高校及大学生四个行为主体紧密联系起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相关者体系。这是因为,政府除征税权之外,还有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义务;银行企业除了以盈利为目的之外,也应当有兼顾社会责任的要求;高校除了以教育获得资金资助以外,也有帮助学生获得学费来源以扩张生源的内在动机[6]。
所以,助学贷款的有序有效进行,需要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当然在助学贷款最初运行的几年,四个行为主体在制度配合上还不够紧密,凸现出一些信用问题,但这些都不能禁锢助学贷款的推行,而相反地,为了高等教育的普及性和公平性,应更加完善助学贷款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统一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形成对申请贷款大学生的信用度进行规范评价、对获得贷款者进行适时管理的有效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