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改革的下一个十字路口:产权、充分信息与(3)
2016-07-27 01:01
导读:林、蔡、李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不在于产权模糊——真正的问题在于,不对等的竞争环境使国家没有监督企业经营的充分信息,所以
林、蔡、李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不在于产权模糊——真正的问题在于,不对等的竞争环境使国家没有监督企业经营的充分信息,所以以产权或所有制为核心进行下一步企业改革的思路不对症”(同上,115页)。他们明确地反驳了“产权神话”,这就对张的理论构成挑战,因而这两本书构成了一种学术争论的景观。
如果我们用委托——代理问题来概括张维迎、林蔡李的争论,事实上,两书想解决的问题也正在于此,只不过二者“药方”不同,可以说,两书分别描划了国家作为一个“偷懒”的委托人(张)及国有企业作为信息扭曲的代理人(林、蔡、李)的形象,故张维迎主张给国有企业换一个真正的委托人,换一个真正有激励的监督人,取代国家(或政府),而林、蔡、李则主张国家的委托人角色可以不变,但必须消除国有企业的不对等竞争条件。其实二者的理论含义都相当深刻,张主张没有产权就没有真正的市场,而林、蔡、李则主张没有真正的市场产权是难以界定的,这似乎构成了一个悖论。
从党的十五大召开为标志开始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来看,产权理论更受推崇。而林毅夫等以创造充分竞争为主旨,具有新古典经济学(据汪丁丁,1997)取向的学说似乎在经济学界本身也没有受到太多的认同。从关于《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篇经济学家的书评中也可以看到中国经济理论界对产权解释的偏好(袁志刚,1997;张曙光,1997;汪丁丁,1997)。
不过,如果我们用经济 社会 学的眼光来看这些争论,会发现针对国企这个不是纯粹经济组织的组织而言,纯经济学的分析有“原子化”(atomization )倾向,即将经济行为从其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结构中抽离出来(Granovetter ,1985)。从下一部分文献的讨论可以看到,纯经济学的分析会因为它忽略了事实的另一面——经济生活受
政治 制度 影响 的另一面而不能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实际的控制及政府财政收入机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
上述经济学的国企研究看作是对改革提出设计方案的一种研究,但可以看到在产权、市场这些宏大的讨论之外,他们把国企抽离而不是放入中国的政治、行政体系。上述观点的取向是一种纯经济学取向,是用经济的办法解决经济问题,比如在张维迎和林毅夫等分别研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时,国家、地方、企业三者的关系是给定的,不需深究的,关于“国家”的概念是笼统地包含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而另一取向的学者发现在中国经济改革中扮演着实际上的经济主体角色的既非中央政府,也非企业自身,而是地方政府,它包括了由省以至镇的层次(Jean Oi ,1995;Andrew Walder,1995;王国生,1999;彭玉生,2002)。这一取向具有较强的
社会学、
政治学意味,我们可以把它归入
政治经济学的取向或经济社会学的取向。
王国生(1999)和王全斌(1999)的研究,不约而同地分析了中国改革国有企业的渐进方式(而不是激进的全盘私有化)的成因,其特色是两篇文章都揭示了地方政府在改革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和双重目标取向。
王国生以诺斯的制度环境理论为框架,认为中国特有的是以地方行政利益为边界的市场竞争关系,地方政府面临的制度环境是经济分权与行政任命制的组合(王国生,1999,10页)。
王全斌(1999)的研究提出了政府收入的均衡机制⑤是国有经济困境的“病根”,意味着国企的问题实际上是政府的问题,而国企之所以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的原因,也是因为政府的收入机制限制了其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如果说林毅夫等(1997)给我们描述了国企作为扭曲信息的代理人角色,并且提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的美好设想的话,那幺王全斌(1999)就揭示了是政府制造了国企代理人的特征,也又一次说明仅仅在国企这个框框里想办法,是走不出政企不分的境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