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与控制力的现状(1)(2)
2017-08-18 02:29
导读:(二)目前,国有资本的控制方式仍是以绝对控股方式为主 从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与国家相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例来看,
(二)目前,国有资本的控制方式仍是以绝对控股方式为主
从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与国家相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例来看,到2001年底,国家相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共达31125个,与国家绝对控股的单位数(42万多个)相比,前者只及后者的726%左右。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平均说来,只占1%.值得注意的是,民营资本与外资进入较快的省份如浙江、江苏与广东,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全部企业法人中所占比例都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1/5到2/3,说明改制较快的省份并不主要通过国家间接控股的方式来实现转换。相反,像甘肃、西藏、新疆、贵州那些边远省份,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数的相对比例却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量小,说明间接控股在目前仍然不是国有资本调控的主要方式,绝对控股才是国有资本调控的主要方式。这一特征,在下面分析资本结构时仍会凸现。
(三)在企业实收资本的构成中,公有(国家 集体)资本仍占绝对优势
调查显示了全国企业实收资本的构成现状。在2001年底这一时点上,全部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平均说来,国家资本仍占44.29%,集体资本占8.77%.二者相加,公有资本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的比重仍达53.06%.这表明,就资产控制权来说,到目前为止,公有资本仍把握着绝对的控制权。
当然,若分地区来看,国有资产在资产中的控制权的程度存着相当大的差异。国有资产比重最高的五个省区仍然在西部与东北,它们依次是青海(达71%)、西藏(达67.5%)、新疆64(达66.2%)、贵州(达65%)与黑龙江(达62.68%)。而国有资本占资本比例最低的五个省份则都分布在沿海,由低到高依次为福建(26.44%)、浙江(26.82%)、广东(28.82%)、江苏(30.61%)与上海(35.78%)。至于集体资本,由于在市场转型中集体资本发生了分化,所以目前从全国来看,集体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已经低于个人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从调查分析,集体资本/实收资本平均为877%,而个人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已达12.77%.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集体资本/实收资本比例较高的省份依次为:山东13%、河南12.95%、江苏12.87%、四川11.54%,山西11.14%.但就是在这5个集体资本/实收资本比率较高的省份里,个人资本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比率也全部高于集体资本所占的比率。
其实,如果仅看国家资本/实收资本这一比率,国有资产占全部资本的比率已经达到44.29%.集体资本对于保持公用经济的调控地位的作用已经远逊于上世纪80年代了。把集体经济放入公有经济的范围,以此来度量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这种范式在20年以前是对的。但现在,集体经济的作用已经淡出,更广泛的合作经济应是指国有资本参与的、与私人资本、外资的合作经济。因此,现在我们更应强调的,是国有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地位与控制权。这是这次普查数据向我们提供的又一启示。
(四)国家资本通过企业法人资本对全部资本的调控作用不可小视
调查显示,在企业全部实收资本里,企业法人资本的所占比例,全国平均20.84%.一般说来,由于“企业法人资本”是指“其他企业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的资本”,又由于国有资本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平均达44%,所以,粗略地推算可知(如果这一理由成立的话),国有资本通过“企业法人资本”这一中间环节实质上还占有大约9.16%的全部资本。这样,绝对控股的国家资本,相对控股的国家资本,再加上国家通过“企业法人资本”而更间接掌握的资本这三项合计起来,国家资本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资本中占有比例高达53.45%以上。这一事实,同样说明国有资本对当今中国经济的控制权是稳固的。
(五)在全体企业实收资本中,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与相对控股的企业的资本之和,仍达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