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治理思想的现代意蕴(3)
2017-09-03 06:25
导读:与尚贤对应的尚同思想,固然诚如梁启超所说在政治上轻易导致开明独裁,但在企业治理上却有相当的价值。企业治理与行政治理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
与尚贤对应的尚同思想,固然诚如梁启超所说在政治上轻易导致开明独裁,但在企业治理上却有相当的价值。企业治理与行政治理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与政治***不一样。在企业内部,固然决策也要求***化,可是一旦形成决策,就要一同企业之义,全力以赴。而且市场瞬息万变,假如完全套用行政治理的***决策程序有时会痛失时会。企业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应该是一种***的监视与约束机制,防止治理者滥用权力,而不应该在决策上盲目追求***。当然,企业用贤能之士作为治理者,他们就应该具有一种典范的作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言不信者行不果”。
三、贵义:企业的社会目标与责任
在墨学“十论”中,固然没有“贵义”一说:但是,在整个墨家思想体系中,贵义与兼爱密不可分,成为墨家伦理思想的一部分。《墨子·贵义》一开头就说:“万事莫贵于义。”儒墨两家都言“义”,在儒家那里,义是与利相对应的词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二者是对立关系。在儒者看来,“义,事之宜也”,做应该做的事就是“义”,至于结果是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相反就是不义,儒家反对见利忘义。由此可见,儒家所谈的“义”是就动机来说的。墨家对“义”有自己的界定,《经上》说:“义,利也。”《大取》也说:“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义”与“利”不仅不矛盾,而且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题目。前面说过,墨家所谈的“利”不是一己私利,而是社会公利。在墨者那里,“志功为辩”,“义”与“利”、动机与结果得到了有效的同一。必须指出,墨者固然是功利主义者,但不是那种只重结果而不论动机的人,“合其志功而观”是墨家义利同一观的思想基础,《鲁问》以鲁阳文君与墨子对话的形式表达了这一观点。鲁君谓子墨子日:“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学,一人者好分人财,孰以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朱可知也。或所为赏与为是也。钓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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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待义利关系,以为:“义可以利人,故日:义,天下之良宝也。”(《贵义》)在墨家那里,做对个人、社会有益的事就是义。因此,墨家大力提倡“贵义”,教化天下之人,《鲁问》说:“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进于义,则吾义岂不益进哉!”
就现代企业而言,不须讳言,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标之一,没有利润,企业就没有发展壮大的资本,就失往发展的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利润成了企业唯一的目标或者终纵目标,有益于社会、国家才应该成为企业的最高目标。所谓企业最高目标,是相对企业的共同精神或共同价值观念而言,或者说是企业的理念。美国学者杜克在其所著《治理学》夸大治理的使命,以为:“任何讨论治理的书籍,不以所要完成的使命为开始,则是不了解治理。”企业的存在不仅在于利润,还有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在制定自己的目标时应该考虑到社会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就不至于出现短视行为,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有效的发展。目前政府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笔者想以墨家的“贵义”思想作为企业的最高目标,就是一种科学发展观。
人们在理解成功的时候,有时有偏差。有人以为,企业经营者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就是一种成功。这种观点是非常狭隘的。假如要说这是成功的话,那么也仅仅算小有成就。真正的成功还必须体现其社会价值,做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尚贤下》)。这才是一种真正的成功。港台和西方国家的不少企业家,抱定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宗旨,不是把企业的利润用于奢侈的个人消费,而是回馈社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群体。比尔·盖茨设立基金会,救助那些处于困顿中无助的艾滋病人,李嘉诚设立李嘉诚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他们才是真正成功的企业家,这些都为我们的企业家提供了很好的榜样。笔者以为,这应该成为现代企业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企业就会获得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而社会大众的认同又是一个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可以用“兼相爱,交相利”来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