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2)
2015-04-14 01:01
导读:(2)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一是加强对跨期摊提费用的监督。递延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摊销期
(2)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一是加强对跨期摊提费用的监督。递延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摊销期限或受益年限进行摊销,预提费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建工程项目应及时验收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规定计提折旧。对于工程借款利息,严格按制度规定处理,竣工前的支出属资本性支出,竣工后的支出进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加强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支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的监督。严禁乱支乱列,其开支总额不得超过制度规定限额。对差旅费的监督,要从严制定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差旅费的报销项目。对出差人员与公务无关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以及绕道支付的费用和超标准开支等,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加强对购销活动的监督。对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购进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利用电脑建立原材料供应商的有关档案资料,随时掌握市场信息。在销售环节中,对企业应收账款的呆(坏)账损失以及产品成本高于售价的损失,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企业的追索权。
(3)加强对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一是加强对营业外支出的监督,不得自行增加营业外支出项目。二是加强对税后利润分配的监督,审查分配方案以及是否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监督公益金是否按规定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支出。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金及权益的监督。审查国有资本金及其效益和增减变化情况,特别是对企业改制或合并、分立、产权转让等涉及产权变动的事项,应报经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2.加强外部监督,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
企业制度的基本特性使得企业经营者的权力相对加大,企业所有者对其约束力相对有限,从而使会计监督的难度加大。为了保证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管理者、相关者的利益,仅仅依靠来自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与控制机制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督主体。
一是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对企业各种活动的鉴证与咨询。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审查,对承包经营者期满检查以及对资产的评估、经济纠纷的调解和重大经济项目进行可行性等,避免伪造、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避免财务报表虚报、误报、重大遗漏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政府监督。《会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是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政府部门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定期抽查一定数量的年度审计报告,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严肃纪律、客观公正,从而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