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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及其改进

2017-02-11 01:01
导读:会计论文毕业论文,我国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及其改进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摘要】合并二元格局
【摘要】合并二元格局在我国的存在是合理的。但这种二元格局并不完美,需要改进。制度创新可以规避非理性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明确并入资产出售损益的非经常性可以规避权益结合法下的盈余操纵行为。
【关键词】二元格局 改进
一、我国合并会计方法二元格局的合理性
自1999年4月21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全体委员一致投票表决取消权益结合法以来,对于是否应禁止权益结合法在我国使用的争论从未停止。许多学者认为(储一昀,2001;邓小洋,2002),在购买法日益受到青睐的情况下,我国应取消(或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从而在我国合并会计方法选择中以单一的购买法格局取代两法并存的二元格局。但从最新颁发的《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在我国不会改变。笔者认为,尽管单一的购买法格局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从而有效降低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但在我国的环境和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是必需的,也是合理的。
第一,我国目前经济所处的阶段和经济环境要求保持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其一,Bancorp Piper Jaffray(1999)的表明,在合并后的1年内,运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其EPS显著高于运用购买法的企业,而市场对采用权益结合法并报告较高EPS的企业股价做出了积极的反应。Barnes等(2002)的研究则表明,在FASB 1999年表达了废除权益结合法意向的第二天,美国在1992至1995年期间发生合并交易且全部采用权益结合法予以反映的65家样本公司的股价下降超过了3%。可见,取消权益结合法将企业股票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并进而可能导致企业合并活动的减少。而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企业的总体规模偏小,不通过有效的合纵连横难以与不断壮大的跨国公司展开有效竞争。因此,合并会计方法的格局变换具有重大经济后果,不顾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具体阶段而盲目取缔权益结合法将不利于我国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其二,购买法的首要是合理准确的确定被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以股票市场价格作为整体资产的公允价值;另一种是通过资产评估。其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仅具弱式效率,流通股价格并不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因此,第一种方法在和实务中都不具备可操作性。至于资产评估,截至目前,我国尚无一套合理的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的准则。同时,资产评估机构薄弱的独立性、巨大的造假收益和微小的违规成本都将降低投资者对于由资产评估而来的公允价值的信赖度。尤其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其关联交易的实质将迫使被并企业失去动机也失去能力以敦促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整体价值做出客观的估价。也就是说,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对公允价值的过度使用存在较大的风险,尤其当企业并购实质为关联交易时,采用购买法反映“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极易诱发收益操纵,因此,保留权益结合法以规避对公允价值的过度使用是完全必要的。
第二,我国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制度及其处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客观事实也要求保持合并会计方法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均由国有企业剥离而来,大多存在一个同名的控股集团和大量同受该控股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因此,以控股集团为主导的企业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性质的合并者众。另一方面,在我国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无论以股东身份或监管者身份都对国有企业的合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地方政府往往基于政府利益引导企业合并,从而产生大量带有浓厚政府痕迹的非企业行为的合并事项。谭劲松(2003)通过对2000年底以前的10起换股合并案例的发现,没有证据表明经济利益是这些合并的主要目的,而政府为满足其政策目的的引导行为才是导致合并产生的根本原因。鉴于此,笔者认为,以上两方面因素的广泛存在严重限制了购买法在我国的全面。从交易的经济实质来看,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企业合并中,主并企业与被并企业往往都失去了选择是否交易和控制交易价格的能力,合并体现出强烈的国有产权自我交易色彩。也就是说,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经济交易的实质都是国有产权的自我整合,并非一项购买的交易行为,因而也就不具备适用购买法的基本前提,而使用权益结合法则更能反映出该类特定合并交易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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