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诚信问题的成因之我见(2)
2017-03-05 01:01
导读: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与冲动。造假的预期成
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与冲动。造假的预期成本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乘以被处罚的金额,而预期收益是少缴税金、增加分红、上市或配股以及募集的资金等多种收益之和。以上市公司为例,过去10年被证监会发现并处罚的公司不足100例,其概率远低于1%。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与可以忽略不计的造假成本相比,造假收益可谓大得惊人。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通过虚构7.45亿元利润创造了“中国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加了至少70亿元。对一般上市公司而言,这一成本收益失衡原则同样存在。中国证监会原先规定的配股线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的净资产利润率为10%以上。实证表明,自此项规定实施后,具有配股权的上市公司净资产利润率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