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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亟待澄清的几个理论问题(2)

2017-07-23 01:02
导读:二、法务会计的目的、对象和反映范围 法务会计一般是在财务会计工作基础上开展其业务活动,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证,收
 二、法务会计的目的、对象和反映范围  法务会计一般是在财务会计工作基础上开展其业务活动,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证,收集、固定证据,并据此作出判断,发表专家意见。可见,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密切,其业务技术与也有许多共同之处。正因如此,许多人往往将法务会计的目的、对象、标准、假设、原则等与财务会计的对应概念混同起来或者将其与会计法学的有关相混淆,在理论与实务中已造成较大的混乱,急需加以澄清。  1.法务会计的目的  法务会计的目的是为法律事项承办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查明相关财务会计事实,发表专家意见,作为其准确及时处理法律事项或问题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学界有许多人认为(李若山等,2000;赵如兰,2001;赵萍、付尧,2003;李艳,2004),法务会计应关注纠纷中的法律问题,其出现的原因、性质,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换言之,这种观点认为,法务会计的目的不仅要解决法律中的会计问题,还要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显然,它严重违反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客观规律,将应由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处理的法律问题交给作为会计专家的法务会计人员,既破坏了分工协作的制度安排,又加重了法务会计人员的负担。这种观点不仅无理论根据,而且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法务会计的唯一目的就是查清法律事项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并就此发表专家意见。  2.法务会计的对象  法务会计的对象与法律事项相联系,它是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或者其所涉及的资金运动或状态。从法律的视野来看,法务会计的对象就是法律事项所涉及的待证会计事实。显然,法务会计对象与财务会计对象差异较大,应予以充分注意。  在会计中,会计事项通常用来表示具体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业务。因此,我们可以将财务与法务会计的对象进一步细分为各个具体的会计事项。于是,我们发现,如果财务会计中的某些会计事项与等待处理的法律事项相关,则其构成法务会计的对象;另一方面,某一法律事项涉及的会计事实,可能同时与两个或更多会计实体的会计事项相联系。显然,财务与法务会计的对象虽然不同,但其联系十分密切。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会计事项如何与待证会计事实相联系呢?实际上,待证会计事实就是由法律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具体的会计事项所构成,这些会计事项有些同时属于财务会计的对象,有些则仅为法务会计所特有。例如,事故、财产继承等纠纷中损失或财产的范围与金额很可能并非财务会计记录与报告的对象。另外,从反映资金运动的情况来看,财务会计通常是分期系统而完整地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貌,而法务会计一般是截取某一时段或段面,甚至是这一时段或段面中的某一部分;同时,法务会计还可能跨越若干个会计期间来考察某一或若干会计实体的某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运动。总之,财务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对象既区别,又联系。  有人认为(1),财务会计的对象主要是正常的资金运动,法务会计的对象主要是不正常的资金运动。若如此,如何理解对真实资金运动所作的虚假陈述行为在追究行为人责任时而展开的调查行动?此种情况经常发生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实际上,无论是财务会计,还是法务会计,其根本任务就在于如实反映相关的资金运动情况,而不受其是否正常的影响。因为,是否正常的价值判断及相关处理,主要属于管理、法律等其他部门的职责。  3.法务会计的反映范围  会计实体假设决定了财务会计反映的会计事实局限于会计实体,它只能记录与报告某一特定实体的经济业务。法务会计是“就事论事”,围绕具体的法律事项开展工作,凡是该法律事项涉及的会计事实都必须查清、核实,并向委托人报告。正像会计实体划定了财务会计的空间活动范围一样,法律事项划定了法务会计的空间活动范围。可见,财务会计与法务会计所反映的业务范围差异很大。  国内许多学者认为(孙育新,1999;吕久琴、杜瑞兰,2001;刘世慧,2002;张硕星,2003;李艳,2004),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会计实体的“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它“是某一领域的业务”,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门。这种观点看到了法务会计不同于传统会计的业务反映范围的差异,但未能揭示其反映某一法律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事实的特性,而将其反映范围泛化为某一领域,既不正确,也不具有可操作性。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只能是事项会计,它所考察的是某一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同类法律事项的会计业务归在一起,可组成某类法务会计,如税收法务会计、保险法务会计、破产法务会计等;某一领域法律事项的会计业务归在一起,可构成该领域的法务会计。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将法务会计称为某一领域的“领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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